正文

楊樹達:"京中設文史館,鄉人某任館長,某乃妄人,不識一字......羞天下之士矣!”

(2007-10-09 05:17:55) 下一個

楊樹達:京中設文史館,鄉人某任館長,某乃妄人,不識一字.果有其事,亦足輕朝廷,羞天下之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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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樹達兒輩們遭遇的“革命”

楊樹達兒輩們遭遇的“革命”

1958年春天,我任《新湖南報》(現改名為《湖南日報》)農村部副主任時被劃為右派,當年25歲。

在報社眾多的右派分子中,我算是“罪行”較輕的一個,雖然開除了黨籍,撤銷了職務,工資級別卻未動。

時隔半年,我正在衡山縣嶺茶鄉(現劃歸衡東縣)農村勞動改造時,接到組織上的通知: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改開除黨籍為留黨察看兩年。

由於留在了黨內,行政上則需加重處分,工資由16級降為19級。和我同樣重新處理的,還有張雨林、袁家式、嚴伯嘉等人。

張雨林的嶽父是毛主席的同學周世釗;我父親楊樹達早年曾和毛主席共同參與驅逐軍閥張敬堯韻事件,解放後與毛也曾多次見麵並有書信往來。

據說這是我們兩人重新處理的重要原因——戴上半年就摘掉帽子,還留在黨內,這在全國都是罕見的。

黨內減輕處分,行政上又加重處分,也從未聽說過。當時有人悄悄對我說:“你這張黨票,是花三級工資買來的!”

“左派”一下子變成了右派

說我本是個“左派”,一點也不算誇張。

解放前我在長沙市清華中學(解放後和省立一中合並)讀高一時,班上的語文、生物、音樂老師劉雲雁、魏澤穎、宋揚都是中共地下黨員,我也參加了地下黨的外圍組織——新民主主義研究會。

我們舉辦夜校,以讀書識字為名,對附近農民及其子弟講解“誰養活誰”的革命道理;在學校之間進行串聯,組織和參加省會反饑餓、反內戰的遊行示威;學習《新民主主義論》、《論聯合政府》等毛主席著作,閱讀《李有才板話》、《洋鐵桶的故事》等解放區的小說,一心盼望解放,盼望民主,盼望光明。

1949年8月,我懷著極度興奮的心情,迎來了長沙的和平解放。

受組織上的派遣,到省團校第一期學習了3個月,分配到湘南的零陵(即永州)縣工作。

開始,在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零陵縣委會任幹事、部長,後來人了黨,又提前轉正,擔任過團縣委副書記及中共零陵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宣傳部長、農村工作部部長,是經縣黨代會選舉出來的、為數很少的縣委委員之一(當時沒有縣委常委)。

在這期間,多數時間在農村搞中心工作,在機關時則日夜上班,從來沒有什麽節假日。

記得1952年秋天,我和當時的縣委書記王守仁一同下鄉搞查田定產,這個工作不受農民、農村幹部歡迎,無人接待。

晚上,我們就和衣睡在門板上,找些稻草蓋在肚子上過夜。

1955年春,我和尤淑賢結婚時,晚上9點多還在開會,開完會舉辦了一個簡單的婚禮,第二天早飯後又下鄉到蔡家鋪搞初級農業社的試點去了。

據後來了解,當時的湖南省委特別是省委常務副書記周惠;認為報社是知識分子成堆的地方,小資產階級瘋狂性嚴重,不聽他的話,不好領導。

因此采取了兩項措施:一是把報社原領導鄧鈞洪等調走,把自己的親信調入報社擔任領導;二是從基層抽調一批有一定實際工作經驗的幹部,到報社“摻沙子”。

由於我在縣裏喜歡寫點文章,1955年就被調到報社衡陽記者站當負責記者,大約半年後調回了編輯部。

沒有想到的是:“摻沙子”的“左派”沒有把“右派”們改造過來,反而被“右派”們拉了過去。

當時建立的7個記者站的負責記者,就有3個當上了右派(除我以外,還有黔陽記者站的劉華山,自治州記者站的宋梧剛。宋先調至報社文教部任副主任,後又調至《新苗》雜誌任副主編,是在《新苗》打的右派)。

調到報社工作以後,無論是在記者站,還是在編輯部,我都寫了大量肯定糧食統購統銷、肯定農業合作化的巨大成就、歌頌黨的領導、歌頌社會主義製度的新聞、通訊。

記得有一條新聞的題目就叫《千顆心、萬顆心,心心向著合作化》。

1957年大鳴大放期間,我未參與什麽鳴放,當然更談不上鳴放什麽”右派”言論了。那麽,我又怎麽成了右派分子了呢?

1956年到1957年,報社編委會圍繞1956年3月份的農村報道,開展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論。

1956年年初,報社領導認為:這年春天的農村報道,隻要抓住農業社的定額包工和雙季稻的栽培技術這兩條就是成功的,因此3月份的農村報道,整版整版的都是這兩個方麵的內容,重複枯燥,令人生厭,在社會上以及編輯部、編委會內部,都引發了不同的意見。

以當時的副總編輯蘇辛濤為首,加上其他編委,強調報紙的主要任務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從政治思想上教育、提高人民群眾,認為3月份的農村報道是不成功的。兩派爭論不休,僵持不下。

隨著報社改進報紙工作的討論的展開,編委爭論集鉛印下發,又引起子整個編輯部內部的爭論。實際上,這是以省委特別是周惠為後盾,報社領導官健平、孟樹德兩人,與整個編輯部多數同誌的爭論。

反右派一開始,就把蘇辛濤等多數編委以及編輯部的業務骨幹,幾乎是通通地打成了反黨宗派右派集團。我就是這個集團的成員之一。

我的罪狀之一:資產階級新聞觀點。爭論開始時,我剛調編輯部不久,對如何辦報可謂一竅不能。一方麵,我在農村搞過多年實際工作,覺得下麵也還需要一些經驗技術;另一方麵,又覺得蘇辛濤等人的意見也頗有道理。因此我發言時重複了其他一些同誌的論點:經驗技術,不可不登,不可多登。這樣幾句折中的話,就被定性為資產階級新聞觀點。

我的罪狀之二:猖狂反對省委。在報社改進報紙工作的討論中,以讀者來信部為主,舉辦了一個大展覽會,農村部的同誌則主辦了一個小展覽會。

在這個小展覽會中,把長達1萬多字的《長沙縣合心農業社進行分季分級定額的做法》一文,加了一條按語,其中有一句是:“難怪人們說它是‘大地主”’。“大地主”的提法是胡喬木在《短些,再短些》一文中首先提出來的,是形容那些占據大塊版麵的長文章。

而有關領導則加以歪曲,說:合心農業社的經驗是省委交來的,把它當做大地主,就是要把省委當做大地主加以打倒!我當時是農村部的黨員副主任,按語是我看過並同意的,當然就罪責難逃了。

我的罪狀之三:反對報社黨的領導。報社編委爭論集印發以後,我看了報社領導的發言,覺得他們講的很多內容不符合事實,就寫了一個1000多字的重要說明,刊登在報社改進報紙工作的爭論意見(第二輯)中。報社反右派鬥爭一開始,有關領導就成了報社正確路線的代表人物,成為報社黨的領導的化身,我對他們提出批評,當然就是反對報社黨的領導了。

有了上麵3條,當個右派分子也就綽綽有餘了。

“敵人”成堆的家庭

毛主席他老人家說過:知識越多越反動。果真如此。

在知識分子成堆的單位,“階級敵人”比例就極大。

如新湖南報社當時的編輯部(包括《湖南農民報》)隻一百四五十號人,就打了54個右派,中右還不在其內。在知識分子家庭中,情況也大致如此。

我夠不上知識分子這個光榮稱號(在知識分子是“臭老九”的年代,我一直被視為知識分子而遭到歧視;在知識分子逐漸吃香,而自己又在多個新聞出版單位擔任領導職務以後,我這個高中一年肄業的人又不配當知識分子了),但確實出身於一個大知識分子家庭。

我的父親楊樹達,是國內外知名的文字語言學家,著有《詞詮》、《高等國文法》、《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積微居小學述林》、《漢書窺管》等大量著作,真可謂“持短筆,照孤燈,先後著書高數尺,傳誦於海內外學術之林”(陳寅恪語)。

解放前,曾先後任教於北京師範大學、清華大學等學府,是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部聘教授。

新中國成立後,是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學部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我的母親張家祓,曾在朱劍凡、徐特立等任教的長沙周南女子師範讀書,畢業後留校任小學科主事、教員,向警予、蔡暢、李鐵錚等都是她的學生。

我家共有6個兄弟,其中就有3個右派,一個“特嫌”。

大哥楊德洪,留學美國後留在美國銀行工作,全國解放後我父親一再寫信動員其回國為祖國效力,他也滿腔熱情回到上海,卻撈了個“特務嫌疑,控製使用”的待遇。

二哥楊德驤,1939年清華大學化學係畢業後,畢生專攻水泥,對發展我國水泥工業做出過重要貢獻,還先後翻譯過英文版《波特蘭水泥化學》、法文版《水泥——生產及性能》等書;1956年被評為重工業部先進生產者,受到毛澤東和黨中央其他領導同誌的接見;1957年在建築材料工業部任工程師、副處長時,被錯劃為右派。

四哥楊德豫,國內著名文學翻譯家,先後翻譯、出版過《朗費羅詩選》、《拜倫抒情詩七十首》以及莎士比亞長詩《魯克麗絲受辱記》(收人人民文學出版社《莎士比亞全集》)。他翻譯的《華茲華斯抒情詩選》,經蕭乾、文潔若、孫繩武、綠原、屠岸聯合推薦,被評為中國魯迅文學獎中的1995—1996年全國優秀文學翻譯“彩虹獎”的獲獎作品。北京解放時,他正就讀於清華大學外語係,差一年就要畢,業了,他毅然拋棄學業,投筆從戎。1957年,他在廣州軍區《戰士報》被錯劃為右派,發配到湖南大通湖農場勞動改造。在那裏,他曾經被停發工資,依靠自己的工分所得勉強維持生計。在那裏,他患了血吸蟲病得不到有效治療,身體受到嚴重摧殘。等到右派改正時,他仍是孤身一人,且已身老(51歲)體弱。雖然改正後他仍在奮力拚搏,但年富力強的寶貴年華早已逝去,給他留下的時間已經不太多了。

我有兩個姐姐,大姐夫袁久堅、二姐夫周鐵錚,都是右派兼反革命。

抗日戰爭爆發後,我父親從北京回到故鄉的湖南大學(校址由長沙市遷至湘西的辰溪縣)任教,周鐵錚就是他的學生之一。我父親很喜歡這個學生,曾想把我大姐嫁給他,大姐嫌他是“書呆子”而不同意,最後成了我的二姐夫。

周大學畢業後,留校任助教、講師 (解放後院、係調整,我父親和周都到了湖南師範學院),正在和正要出成果的時候,卻被錯劃為右派兼曆史反革命(追求過他的一個女孩,代他報名參加了一個“健新學會”),判刑3年,發配到西湖農場勞改。

我二姐為了子女的前途,和他離了婚。

周因表現良好提前釋放在農場就業,1956年回到長沙,在街道工廠磨鏟子等維持生活。

1978年1月2日,他已半身不遂,勉強用火鉗夾煤時把棉褲(一些露在外麵的棉花)燒著了,等到人們發現時,他已被燒得奄奄一息。因無錢住院治療,第二天就離開了人世。

如果能夠多活一兩年,碰上胡耀邦同誌大刀闊斧平反冤假錯案,情況就會好得多了。

除了直係親屬外,如果把叔伯兄妹等也算在內,我家的“階級敵人”就真是“數也數不清”了。

“改正”後曾任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顧問、著有《論語譯注》、《孟子譯注》、《春秋左傳注》的古籍專家楊伯峻,是我的堂兄,在北京大學任教時,錯劃為右派,被發配到蘭州大學,後來成為中華書局的三個台柱子之一。

我的表姐夫周汝聰,是中共地下黨員,解放後在長沙市工作,和幾個曾經從事地下工作的領導幹部接觸較多,被打成“反黨宗派集團”成員,文革中“畏罪自殺”身亡。

我姑母的女兒、女婿彭慧、穆木天,均是著名作家,也都是有名的右派分子……

  我父親是1956年2月14日晨病逝的,享年71歲。生前他曾發下弘願,要把周秦諸子全部地有係統地重新整理一遍。因此,當時《人民日報》的悼念文章曾說:“71歲的確對他太少了!”

  作為子女和親屬,我們當然更希望他能活得長久。可是,經過1957年的反右風暴以後,我的想法卻完全改變了。

  父親為人公正,敢於仗義執言,但有時也讓人感到有點狂傲。

  新中國第一任文史館館長符定一,湖南人,當過毛主席的老師。父親得知這一任命後,在日記中寫道:

  “京中設文史館,鄉人某任館長,某乃妄人,不識一字(這是從文字學家的角度來說的)。果有其事,亦足輕朝廷,羞天下之士矣!”

  像我父親這樣的性格,如果活到1957年,肯定會劃為右派。

  退一步說,就算他自己不被打成右派,家中這麽多子、侄、女婿等被打成右派、反革命,他心裏也會極端痛苦,甚至會被活活氣死!因此,我認為父親去世的時間,確實是最恰當不過的了。

  當年父親的追悼會開得隆重、熱烈,毛主席拍了唁電,周總理獻了花圈,省裏的黨、政領導全部參加。送靈柩至嶽麓山安葬時,送葬的小車近百部。

  設想,如果父親在生前被打成右派,情況又將如何呢?

“翻案”不成反坐牢

  1962年,我在農村勞動幾年又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工作一段時間後,請求調到中共衡陽地委工作。當時地委的幾個主要領導,大都是我在零陵縣工作時的直接或間接領導,對我還是信任的,安排我當了地委農村部的綜合科科長。

  “文化大革命”一開始,造反派們給地委“走資派”貼出的第一批大字報就點了我的名字,包庇、重用右派分子楊德嘉,成了他們的主要罪名之一。隨後,我就被揪了出來,成為群眾專政的對象。

  被打成右派,我本來就不服氣,“文革”一來又揪鬥我,我更加不服氣。這時候,在當時省革命委員會籌備組一些人的支持下,報社的一批右派集中在長沙搞翻案活動。我當時很幼稚,對“文化大革命”還抱有幻想,就積極參與了這一活動。結果是案沒翻成,反而惹來了更大的麻煩。

  1968年9月13日,當時湖南省正在刮所謂“十二級紅色台風”,衡陽地、市軍管會召開了號稱10萬人參加的“對敵鬥爭”大會。當場宣布拘留審查的有6人:衡陽專員公署專員陳祥聚、副專員張維新,中共衡陽市委(當時市委比地委低半級)書記楊興洲、副書記劉瑞興、嶽劍飛,再加上我這個地委的小小科長。他們的罪名,不外乎是叛徒、特務、走資派以及挑動群眾鬥群眾等等。

  而我的罪名:一是莫須有的“省無聯”骨幹,二是沾了點邊的右傾翻案急先鋒。罪名一經宣布,就戴上手銬,在全市遊街示眾。市裏的3位頭頭後來關在一個單位裏,家屬可以探望,可以送吃的,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坐牢。地區的3人,就關進了衡南縣的看守所。同天關進這個看守所的,還有中共衡陽地委副書記王守仁,他沒有被宣布拘留,而叫做什麽“群眾扭送”。從此,長達8個多月的監獄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牢中的饑餓和三件緊要事

  說起來慚愧。坐了一陣牢以後,最突出的感覺就是肚子餓。

  開始關進牢房還想這想那,以後差不多就是專想吃了。

  按說犯人一天有9兩糧食的定量,一日兩餐,每餐4.5兩,坐著不動,應該也差不多了。

  可是,第一,刑事犯們,如殺人犯、強奸犯、盜竊犯等因外出勞動,不但可以曬太陽呼吸新鮮空氣,更重要的是勞動期間每餐可吃兩缽飯,刑事犯多吃的糧食就要由我們這些政治犯提供。

  其次,如果有人要貪汙、多占犯人口糧,這是最方便不過的。哪個犯人敢去過問、敢去查賬呢?

  再次,也是最主要的是菜裏缺少油水。葷菜平時是沒有的,過春節有幾片肉、幾片香幹子就算不錯了。新鮮小菜也幾乎沒有,大都吃些醬園裏多年賣不出去的幹醬菜。日子一長,就整天陷於饑餓之中了。

  在吃飯的問題上,我大體經曆了三個階段:

  第一段自給有餘,剛進牢房思想包袱沉重,看到極差的飯萊難以咽下口,於是勉強吃一點,大多數讓給同監的老犯人吃,這段時間很短;

  第二段自給自足,時間也很短;

  第三段嚴重不足,除了吃下自己這一份口糧外,還眼巴巴盼著新來的犯人讓點飯菜給自己吃。

  可是新來的犯人有限,而我們這些當過幹部的人畢竟還有點自尊心,也還多少有點警惕性(不知對方何許人也),心裏雖然強烈希望別人撥點飯萊給自己吃,但還不至於公開乞討,因之一直到出獄為止,也沒撈到一點剩餘物資吃。

  這一階段是三個階段中最漫長、最痛苦的一段。

  肚子一餓,就盼著家人送點吃的東西來。對於犯人家屬能不能送食品給在押人犯,看守所沒有明確規定。

  一般情況下是不讓送的,送去也會遭到嚴詞拒絕。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在押犯人判刑後準備送去勞改時,看守所會主動通知家屬,允許送些食品和衣物。

  另外,在押人犯有的是拘留審查,有的已“升級”為逮捕,總的說均尚未最後定性,如果出現多人患水腫等營養不良引起的疾病,看守所怕人犯大量死亡難以承擔責任,這時如有家屬送食品來,他們會接受並轉給犯人。但由於沒有明文的告示通知,絕大多數犯人家屬並不知情。情況往往是這樣:開始有的家屬送了食品遭到拒絕,以後就再不敢送了。

  在整個坐牢期間,我吃過同監3個犯人送給我的食品、藥品。

  一個是衡南縣人民醫院的醫生周健,他因有一個在當時算作比較高級的收音機,被人誣告是和台灣聯係的電台而被關進了看守所。

  1969年春天,犯人中患病的不少,他有時被抽出去給犯人看病,相對自由些。有一個晚上,他給了我幾粒魚肝油丸。

  還有中共衡南縣委會的一個幹事,地區勞動局的一個幹部,被判刑勞改前家中送來了食品,他送給我一兩個蛋糕。

  由於同監犯人很多,他們隻能偷偷摸摸地給我,我也隻能偷偷摸摸地吃。對於這樣的饋贈,我是永遠銘記在心的。

  實在餓得受不了了,同監犯人就打起了“飯會”。所謂“飯會”,就是兩個犯人互相交換,這餐我吃兩缽飯,下一餐你吃兩缽飯,或者是這餐你吃一缽半,下一餐我吃一缽半。多吃的那一餐當然很舒服,很滿足。可是不吃或是少吃的那一餐,就實在難受極了。這樣的“飯會”,我也打過兩次。

  記得在我和地區幾個幹部正在辦理手續,準備離開看守所時,突然傳來了山東口音的大聲喊叫聲:“給我家裏傳個話,趕快送些吃的東西來!”這是中共衡陽地委副書記兼衡南縣委書記李先明。

  這個叫聲我至今仍記憶猶新,好像就在耳邊鳴響。可歎的是,我們是去專政班接受革命群眾批鬥,那個口訊當然根本不可能傳到。

  放風,一天兩次,一般是上午9時至10時、下午3時至4時各一次。每次時間大約三四十分鍾或者略多一點,由看管人員靈活掌握。放風期間犯人要完成的任務:一是解大小便;二是洗臉、刷牙、洗澡;三是洗衣甚至洗被子。開始,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要幹這麽多活,往往手忙腳亂,顧此失彼。搞久了,逐步積累了經驗,也就能應付自如了。

  比如如廁,

  首先碰到的是人多坑少的矛盾。一間牢房或幾間牢房的犯人約有十幾二十幾人,而坑隻有五六個,如果要解大手,一打開牢門就要急急地往前衝搶位子。

  其次,要在短時間內能解得出大手。因飲食中缺少油水、新鮮蔬菜及缺少活動,大便十分幹燥如羊屎一粒粒的很費勁,這就要提前準備,在放風前半個鍾頭就在牢裏蹲著;用力從上往下壓……

  如果在放風時間以外犯人要解大;小便的話,每間牢房裏都有一個糞桶供使用。因為牢房不通風,如有人在房內大便就會臭氣、騷氣熏天,受到眾人的埋怨。因此,除有人泄肚子以外,一般都忍到放風。

  再比如洗衣服洗被子,一是要和同監犯人打好商量,把大家共用的吃水勻出一些來,在監裏就把衣服、被子事先打濕,塗上肥皂、搓好;二是放風時要趕快搶占水盆,打水、洗、曬衣被等動作都要迅速、麻利。

我挨了看守一頓痛打

  “坐牢,坐牢,就是要坐牢!”這話怎麽解釋?就是說:除了規定的睡眠、放風等時間外,就是要老老實實地坐著,這才是名副其實的坐牢。我就是偶爾違反了這一條規定,在出監的前一天,挨了看守的一頓痛打。

  看守所的監牢,房間有大有小,人數有多有少。王守仁是所謂“群眾扭送”,情況特殊,一人一小間。看似“優待”,其實獨自工人悶坐在一間房內,日子更加難受。

  我所在的監牢較大,少時關10多個人,多的時候關了近30人。中間一條走道,兩邊兩排地鋪,人挨人十分擁擠。整個房間沒有窗子,一個門隻有放風時打開一下。門的上半截有一個方孔,大約如同16開本的雜誌那樣大。早、晚兩餐飯就是通過這個孔送進來。二三十人在裏麵呼吸,還有一個便桶,空氣汙染、不見陽光就是最突出的問題。

  看守所裏的犯人,一般都是比較老實的。但為了生存,有時也為了好奇,違反監規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有的犯人被釋放或是判刑轉走甚或押出去槍決,總有人站在小孔邊去觀看,更多的人則是乘著看守不注意的時候,走到小孔邊去呼吸幾口比較新鮮的空氣。

  1969年5月19日下午,監獄裏有點響動,大約是有人要轉走了。我也走到小孔邊觀察,同時呼吸點新鮮空氣。誰知一個廣東籍的看守就躲在門邊上。他突然打開牢門,就用那鎖牢門的大鐵鎖,朝我劈頭蓋臉地打來。我當時毫無思想準備,一時也忘記了自己的“犯人”身份,在被打倒在地的情況下,居然也用腳猛踢了這個看守幾下。我一邊抵抗,一邊高呼:“要文鬥,不要武鬥!要文鬥,不要武鬥!”這時,看守所的幹部趕來了,才結束了這場“鬧劇”。

  從我第二天即被從看守所放出來的情況看,當時看守所的幹部肯定已經接到了通知,要不然我的命運就慘了。現在想起來都有點後怕。

  在看守所裏經常挨打、受體罰的“走資派”,還有前麵提到過的李先明和中共衡南縣委副書記劉啟漢。

  “文革”期間,每個地、市、縣的群眾組織中,都有所謂“擁軍派”、“反軍派”。李、劉二人被關進看守所,除了叛徒、特務、走資派的罪名外,還有一個衡南縣“反軍派”的黑後台的罪名。這樣,看守對他們就特別仇恨,千方百計地整他們。

  和李先明同居一室的其他犯人,從草鋪中取出些稻草弄斷,偷偷在牢房裏下棋。被看守發現後,下棋的隻給口頭警告,李先明卻要挨打,理由是:不主動檢舉揭發,縱容壞人壞事。年輕犯人走到門邊,看到看守來了就趕快閃開了。李先明個頭大,動作不靈活,往往被武警抓住並遭受毒打。

  有一次,不知什麽原因,在冰天雪地裏,李先明、劉啟漢被命令脫了棉衣、毛衣,雙雙跪在天井裏,冷得發抖。

  對於李先明、劉啟漢的遭遇,我內心是十分同情的。

  可是,同監的犯人也有這樣的議論:貴為縣太爺,早知道有今天,就該把牢房修得好好的,把窗子開得大大的;如今到這裏遭罪,是自討苦吃,活該!

  在看守所裏時間非常充裕,往樂觀處想“本是學習、提高的大好機會”,但實際上卻受到嚴格的限製。書籍僅限於毛著,如毛主席語錄、毛主席詩詞、“雄文四卷”等,其他書籍均在禁止之列,連馬、恩、列、斯的著作也遭到排斥。桌、椅根本談不上,紙、筆也全部被沒收。

  有一次,外地來人到看守所找我搞“外調”,要寫旁證材料,筆是跟看守借的,紙領了幾張,連同旁證材料和剩下的空白紙,均要如數上繳。看守所裏從來不組織學習,頂多隔上十天半個月送進幾張報紙來。

  “文革”期間,自殺的人為數不少,可在看守所裏卻沒有聽說過有誰自殺。在牢裏我也產生過“生不如死”的念頭,但沒有真正想過去自殺。

  當然,要想在看守所裏自殺也是十分艱難的——電燈泡掛得很高,還罩著鐵絲網,不可能觸電身亡;一進看守所就要全身搜查,一切有可能成為自殺的工具,如水果刀、刀片甚至褲子上的褲帶,均一律收繳。

  既是拘留審查,想必應該有人來提審。但我和地區的幾個當權派,在關押的半年多時間裏,從未被提審過。

“釋放證”上的日期

  1969年5月20日,我和王守仁、陳祥聚、張維新等6人離開看守所,押送到衡南三塘學習班(衡陽地區直屬機關多數幹部都集中在這裏,分為學員班、專政班)。

  軍管會的頭頭一再宣稱:“你們並沒有被釋放,到學習班裏來是為了更好地接受革命群眾的批判、鬥爭;如果不老實,翹尾巴,隨時可以再關進看守所!”這樣的話,在3年多的時間裏,一再被重申強調,如同唐僧所念的緊箍咒,以使我們老老實實地接受管製。

  在三塘學習班接受一段革命群眾的批鬥以後,我們又被轉移到衡陽市地區衛生防疫站,一邊反省,一邊挖防空洞。隨後,又轉移到祁陽縣十裏坪“五七幹校”。

  當然,仍舊是專政對象,不具備學員資格。學習內容主要是毛主席著作,學習得最多的兩篇文章是:《南京政府向何處去?》、《敦促杜聿明投降書》。

  在這一段時期裏,下述幾樁事值得追憶一下:

  到三塘學習班不久,上麵就補發了坐牢期間停發的工資。工資剛到手,就要我們補交坐牢期間的夥食費,每月9元。有的同誌老老實實地交了。

  我和另一些同誌則不太老實,拒絕交款。我說:“我又沒有申請去坐牢,還要交什麽夥食費?”有的領導就開導我們:“讓你們去坐牢,是愛護你們,保護你們,如果在牢外,還要挨更多的打,受更多的罪。”

  1971年“九一三”事件發生時,我們正在地區衛生防疫站勞動。有人偷偷告訴我們:林彪已叛逃身亡。可管理我們的軍宣隊和造反派頭頭卻不向我們宣布傳達。為此,我們采取了“激將法”表示抗議:自發地組織起來學習“林副統帥”的教導,高呼:“林副統帥永遠健康!永遠健康!”他們仍舊置之不理。隔了幾天,命令我們把《毛主席語錄》一律上繳,他們把語錄本上有林彪題詞的扉頁撕去,然後不作任何說明地退還給我們。

  陳毅元帥逝世毛主席參加了追悼會的消息見報時,我們已經在十裏坪“五七幹校”了。我們在一起議論:搞革命、搞建設,還是要依靠老同誌。落實政策的步伐,看來要加快了。

  這些議論不知怎樣被管我們的頭頭知道了。馬上召開會議,要我們交代最近又有什麽反革命的言論和動向,還警告我們不要錯誤地估計了形勢。

  1972年8月的一天,我被宣布“錯誤十分嚴重,但仍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予以解放”的同時,還發了一張“釋放證”,釋放證上的日期是1969年5月。

  3年多來一再被強調的“並未釋放,隨時仍有可能再關進看守所去”雲雲,原來是某些人的一大謊言!

  雖然獲得解放,但仍然得不到絲毫信任,不久就被派去修枝柳鐵路,黨的組織生活則拖到1973年底才恢複。

摘自:《文史精華》2005年04期 作者:楊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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