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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 宗教情結的文化價值

(2022-10-19 07:57:30) 下一個

 試論 宗教情結的文化價值

 

一、 宗教文化之精神特質在於滿足生命終極價值的追求

 

 Pual Tillich(田立克)說過, “宗教是人類對某一事物的最大關切。” 雖然這種定義就宗教的人文內容而言不免有些浮泛, 尤其是對於富於文化追求的人眾而言更可說為淺薄。但這句話卻一言道斷了宗教心理的全部特征,即宗教的真正皈依無不以一種著迷的心甘情願的全身心奉獻的心理狀態為其特征,從這個意義上說,任何事物如果能夠激發起你的最大關切,你其實就已經與之建立了心理意義上的宗教情結, 則金錢,國家, 家庭乃至遊戲等等, 也就無不可成為你非終極關懷的泛浮意義上的宗教。

 

    這裏所以強調非終極關懷之浮泛,在於對諸如金錢家國乃至遊戲的價值認定, 皆非人類對其生命終極價值判定的標鶻, 這些東西所以能激發某些人眾類似宗教狂熱的心理, 常常在於這些人眾潛意識的宗教情緒並未真正覺醒之故。遍觀世人, 無論平時多麽嗜欲紅塵,  當其衰病遝來,輾轉床榻,或 臨當滅化,無不驚懼顛倒, 哀苦不堪, 質之向之所愛,如金錢遊戲乃至家庭之類, 無一可當其對延續生命之關切, 即可知人類終極價值的最大關切究竟是什麽了。 直言之, 對生死的關注,才是人類最大最終極的關切所在,其他嗜好或者關切,不過是對於這種潛意識中的終極關切的附歸而已。

 

    所以, 真正文化價值上的的宗教情結的發生 , 乃是由於信徒明覺了人生時空之有限性, 並充分體會到麵對生死的生命之有限和無味,而向往追求永恒的超然的無限的生命價值和境界。

        人類之有別於其他物種,在於有超然於生命本能的價值判定 ,  基本生物學意義的生存遠非人類的生命追求,而生命的精神和物質意義上的成功和享受, 才被定義為完滿的人生。 然一般意義上人類世俗之所謂成功, 不過一己財富榮譽權利之達成, 而所有的這些成功,都不具備永恒之意義。 固然,   聖哲如孔孟老莊, 強悍如秦皇漢武唐宗宋祖, 乃至極富文學藝術想象的天才們如李白杜甫蘇軾托爾斯泰莎士比亞等等, 皆獲得了超越財富權利榮譽的某種超過一己之私的理想的成功,而成就了人文曆史意義上的永恒價值。 然而此種永恒並非宗教意義上的永恒。因為就他們個人的生命而言,他們並沒有完成超越。 我們看到的是, 麵對生死的無奈, 孔子哀歎泰山之頹, 老莊常嗟幻化之虛, 蘇子白甫則每泣明月白發 之無常。因為即使這些世俗理想的極大成功,  也皆因其個體的死亡而轉瞬成空,所謂的精神永生,功業不朽,就其個體生命而言了無價值。

          隻有宗教文化才能提供一種永生不死的希望和辦法, 從而滿足人生終極價值的追求 。 不管是天主教基督教猶太教的永生的恩許, 還是佛教一切眾生皆可成佛的教言,乃至印度教證入大梵的永存全知和極樂,都無不因其對於生死超越的意旨而迥異於世俗的一切成功。 這種成功, 是一種生命永恒的存在, 是無限智慧學識的達成,是永恒無限快樂的實現,這種成功, 構成了所有宗教文化最根本的基石----神秘主義或稱為冥證主義。

           佛學大師張澄基曾就宗教體驗的神秘主義詳盡解說 ,(《佛學今詮 上 23-40, 慧炬出版社》)茲簡 摘略述其意 :神秘主義的經驗,並不是見鬼或者見神的經驗, 也不是任何宗教經驗中的殊勝色境或天音天聲,如基督徒見到基督耶穌,淨土修者見到阿彌陀佛之類。

     當今世界,雖然多種宗教並存,然而從其最根本的神秘主義而言則並無二致,即此神秘主義乃是超越曆史超越文化超越一切宗教傳統和教條, 不受時空曆史乃至任何文化的限製,  也無需宗教或社會權威支持。古今中外,猶太教,基督教, 佛教,印度教, 道教乃至王陽明的心學各種宗教於神秘主義之所思證,皆不謀而合, 這種思證, 乃是超越時空的思證,其所得經驗較常識界之經驗甚至更為真實, 其特點在於, 神秘主義之最大特征在於證悟者證知了宇宙之大一,即親身證知了宇宙千差萬別的現象實為一體, 此一體在佛教名佛性,在道家曰道,在基督教曰“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在王陽明心學曰“心”。此大一統的境界中, 一切即一,差別即統一,超越時空,因時間者不過萬物之相繼流續,空間者不過萬物部位的分割,但神秘主義證知之道,之佛性,之“神”, 之心, 即無總體也無部分,故超越空間,而超越空間則必然超越時間, 因時空不可分故。此超越時空之大一統境界, 即所謂‘永恒之現在’。

正因如此,神秘主義之證知,當然 同時也必然是超越自我遠離人生貪愛執著的無我之境,因此大一統之境界,並無他我之分故, 所以其所悟知,乃是超越世俗一切快樂的絕對的安寧和快樂。( 此所以才有世人視為怪異的宗教行持者的 長年苦行。 試想,如果不能有所安樂,誰又能山居數十年如一日的粗衣淡食呢?)神秘主義主張,這種大一統的境界, 乃是人人原本俱足, 人人可證, 人之所以淪落今日小我之執著之苦,實因生命之迷失故, 這種生命的迷失,在猶太教基督教名為原罪, 在佛教名之為一念無明,因此作為邏輯之必然,神秘主義主張人生之惟一的目的和意義即超越小我而契入大我證入此超然之至道。

          固然, 這種永恒的生命,無限的智識,絕對的安寧和快樂,究竟意味著什麽,能否達成, 確是問題,但對於這種成功的向往,則是人同此心的共識。 這就是宗教文化賴以征服人心的價值所在。

           然而僅僅靠超越生死的招牌,絕不可能興起可亙古持續的宗教文化, 因為,  宗教文化真正的生命力, 在於其神秘宗教體驗的真實性和人文文化的良知善美,  二者不可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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