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長篇紀實文學連載--地獄群雄傳 [2.5 獄友斷案]

(2007-06-29 00:58:22) 下一個
2.5 獄友斷案

  監牢把監視用的攝像頭稱為監控,監控藏在喇叭裏,位於後牆正中,外麵是個楔形的鐵罩。監控下麵一個狹小的楔形空間是盲區,在監控室的電視裏看不到,盲區下部的前沿在茅台的隔台兒。放茅、洗澡和秘密活動都在盲區進行。還有一個安全區就是被垛和牆的夾角兒,老六就貓到這兒卷“小炮兒”——用香煙和煙頭搓出煙絲卷成小煙卷。
  “小武子,搓火!”韓哥一聲令下,一個叫“小武子”的年輕犯人躥上了茅台兒。他從被垛底下抽出一隻布鞋,從爛棉套裏揪出一片棉花,灑上點兒洗衣粉,搓成手指粗細的一段,就用鞋底在後牆上猛搓。搓了一分來鍾,扯斷棉條,對著搓糊的部分一吹,糊煙升起、火星飛落,韓哥叼著煙一對,著了。這就是北京監牢裏的基本功——搓火。棉條扔進了便池,小武子輪著紙板猛扇,刺鼻的糊味兒迅速散去。
  韓哥和頭板兒幾個柳兒爺[1]抽整煙,其他煙民嚐小炮兒。煙民們謝聲在先,輪流到盲區享受,看來這是他們最大的樂趣了。
  放完煙茅,韓哥下令:“坐板兒!”
  犯人整齊地坐成三排,隻穿“一點式”。坐板兒的順序就是犯人的地位。由前往後,自左至右,地位一個比一個高。前兩排的小臂交疊搭在膝蓋上,屁股尖正好硌在床板兒上,怪不得他們屁股上都兩塊褐色硬皮呢。我們第三排靠牆就自由多了,腰、屁股尖還緩點兒勁兒,前兩排坐板兒可太難熬了。
  小龍請韓哥幫我出主意,把我的案子公開講了一下。韓哥說:“走私的案子我可不太懂。不過,‘打關係’的學問倒是可以教你點兒。‘打關係’懂嗎?”
  “搞關係?”我問。
  “不懂了吧?中國‘打官司’,實際是‘打關係’。跟公檢法沒法兒講理!就是靠關係。關鍵時候,你的關係得‘打得過’對手的關係。交學費啊!咱可是正經‘打關係’的教授!”
  “韓哥,您教我幾招!等我來錢了,你們前板兒隨便用!”
  韓哥一聽就笑了:“開個玩笑你還當真?我傳你點兒真經!上堂打官司的時候,秘訣是一對聯兒:
“上聯:據理力爭,沒罪也重
下聯:花錢疏通,重罪也輕
橫批:可重可輕。
  “審訊的時候,可得反過來,留口供的秘訣是:

“ 坦白從嚴,牢底坐穿。
抗拒從寬,回家過年。”
  大家都樂了。我笑著說:“韓哥,真是真經啊!”
  “這真經,可都是咱的老前輩們,用大刑換來的!”
  聽著這實打實的幽默,我心裏真不是滋味兒。
  小龍說:“韓哥,昨兒預審給他下套兒,他鑽進去不好辦了。”
  韓哥溜達著問:“哪款兒啊?”
  小龍從前邊兒找來一本爛書,翻著說:“《刑法》153條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繳稅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十年以上?天啊!判我十年?還是楊義十年?還是我倆都十年?
  三板兒陳哥問:“他們這100萬的大案得上七處了吧?”
  韓哥說:“50萬是10年起;100萬,可能是內部細則的一個坎兒,15年起。可不?要那樣,15年以上的案子,得‘悠’七處去嘍。辦個大案,多得獎金啊!”
  “啊?!”這預審也太陰毒了!
  韓哥停到我前邊,問:“想出去嗎?”
  “當然了!”
  韓哥神秘地說:“告訴你:你唯一的出路是——”
他咽了一口唾沫,喘了一口大氣,逗著說:“花錢改口供!”
  “經典!”兩個犯人挑著大拇指。
  韓哥繼續說:“硬改口供,你受不了那罪。花錢改,晚了就改不了了。”
  “為啥非改呀?”
  “你要是不改,花多少錢,最多給你優惠到10年!破不了款兒,懂嗎?”
  “改成什麽?”
  “改成你無知犯法,改成都是你同案[2]的責任!”
  “啊?!”這太損了!
  “花個20萬,把預審和領導都擺平,預審徹底改了口供,撤案,這得有特別鐵的關係才行,上上下下敢給你冒這個險。”
  我搖搖頭:“這海關的預審、領導,我一個也不認識啊。”
  陳哥說:“認識一個頂事兒的,你也進不來呀!”
  韓哥說:“黑白兩道你沒走,現在傻了吧?你倆總得分案頭、案屁[3],怎麽也得放出一‘屁’去!先下手為強,後下手受遭殃,不下手就扛。”
  “我要改口供,我那經理可慘了。
  “如果他全推你身上呢?”
  “也可能他已經……推我身上了,不過……我還希望他這麽做,畢竟我美國身份,容易擺脫。我們倆可是過命的交情,我可不希望因為我,連累了他。”
  “你剛入美國籍,你同案知道嗎?”
  我猛然想起了:他不知道啊!他這麽把責任都推給我,可太不夠意思了!我聊以自慰地解釋說:“可能他認為我有綠卡,好辦吧?”
  陳哥笑道:“這不傻×嘛!你還想兩肋插刀呢你!你同案得叉死你!”
  韓哥點著我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重刑之下,必有叛徒。記住:除了法-輪這麽義氣——對他們老師這麽義氣,現在沒有這麽義氣的!生意場上都沒有哥兒們,法庭上更沒有!你丫可得記住嘍!”
  我點點頭,問:“沒別的招兒了?”
  韓哥搖搖頭。
  小龍說:“你要為難,可以問問律師,讓律師幫你出出主意。你最好要求見美國大使。前筒那個加拿大的老尚,我剛來的時候,就在他的號兒。警察不知道他是加拿大人才抓的。後來知道了,誰也不擔責任,一直扯皮,都快三年了。他一直鬧著見大使,都不給見。後來他絕食,第五天‘白所兒’——這兒的正所長,給他下保證了,後來他吃飯恢複了幾天,就見大使了。”
  心裏一亮,原來壓抑發堵的勁兒,消下去不少。
  小龍說:“那口供對你太不利了,不管怎麽樣,你都得翻供。預審對你的誘供、逼供,就是你翻供的理由!”
  韓哥把我叫到盲區,貼著我耳邊說:“蘭哥要是不改口供,早‘悠’七處去了,他15年起步的罪,現在改成了拘役6個月,下月起飛[4]。老陳也五、六年的罪,改了口供,才拘役5個月,下禮拜起飛!”
  “太謝謝了,韓哥,等出去咱倆好好處處!”
  他拍著我的肩膀說,“打牌的時候,叫上我就行了,我贏的錢,咱哥倆對半兒分。”
  陳哥說:“別逗了韓哥,他跟官爺兒打牌,都是送錢,哪敢贏啊?”
  “你看,我說他們豪賭的時候!我跟那幫檢察院、法院的耍牌,少嘍贏個幾萬,最多一晚上,贏了40萬!檢察院那孫子回家取了一回現金,他那宿輸了60萬,他說啥你猜?‘操,下禮拜這錢就回來了。’你說這幫來錢多容易!”
  陳哥對我說:“你丫這次要是‘幹起’[5]了,請韓哥做助理,到美國賭城去,這次你填的錢,都能給你贏回來!”
  韓哥笑道:“你可別抬舉我,贏這幫檢察院、法院的我在行,他們不懂手藝,我想怎麽贏他們就怎麽贏。澳門賭場我都不去,高人多,不過……共-產黨的傻大官兒也多。”
  我好奇地問:“韓哥,你不怕輸錢的報複你呀?”
  “咳,我贏他們那點錢算啥呀!他們錢有的是!我也不總去。”
  陳哥說:“關鍵是——韓哥不贏公安的錢。”
  “長學問吧?局子裏沒幾個‘磁器’[6],道上別想混!”
  “開會哪!?就他媽這號兒聲兒大!!!”牢門外一聲大罵。
  
[1] 柳兒爺:地位高的犯人。
[2] 同案:同一個案子中當事人(被告),互相稱對方為同案。
[3] 案屁:一個案子中罪行最輕、列為最後一名被告的人。
  案頭:案子中的主犯、第一被告。
[4] 起飛:出牢。
[5] 幹起:拘留後獲釋,一般指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幹:音甘。
[6] 磁器:交情深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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