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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設計論的根據:

(2007-06-18 04:46:08) 下一個
 智慧設計論的根據

  1)分子生物的根據 :比希(Michael Behe)在《達爾文的黑盒子》(Darwin's Black box)一書中提從分子生物學觀點,一些分子機能結構具有“不可簡約的複雜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例如視網膜的光感、血液凝固、細菌鞭毛等係統就是如此。這些係統都有一連串的有機、無機分子,係統能正常運作有賴於每一個分子同時在場,缺一不可。

  這就給達爾文的進化模式造成一個極大的挑戰。按照達爾文的模式,任何一個係統中的分子成員都不能同時到位,因為任何突進(Saltation)都是該理論不能容許的。但達爾文機製又同時要求“自然選擇”具有優勢的品種。個別到位的分子成員並不單獨具有功能,因之就沒有優勢。這就無從提前被選等候其它成員姍姍來到。這一矛盾,是進化論者無法解釋的。

  2)數學的根據

  但布斯基(William Dembski)在他《智慧設計》(Intelligent Design)一書中提出,智慧設計是可以用科學方法探測得到的。他所提的方法原則有兩條1)特異性Specificity 2)複雜性Complexity:

  1)特異性:一段信息必須是有意義的,才可稱之為有特異性。該信息不是雜亂無章的堆砌,而是具有獨立於其自身之外的意義。

  2)複雜性:一段信息要稱之為有複雜性,則是它的重複出現,不可能是巧合。但布斯基把機遇的機率放在10之(-150)次方水平上。[8]sec6.5,他稱之為普適機率(Universal Probability)。

  例如“THE”,有特異性而沒有複雜性。“2;awoz'1*#%d!@”,則是有複雜性而沒有特異性。“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據我看它像一隻黃鼠狼)”,則又有特異性又有複雜性。

  這種智慧設計的探測方法,已經在法醫、知識產權法律、考古、密碼學和探測外星智能計劃中應用,且有一段時間了,這就沒有理由拒絕把它應用到生物學上和其它宇宙現象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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