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某

種田人,但是杭州戶口;搞法律,但是很老實;不會寫半行程序,但是熱衷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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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希飯提神:奧巴馬的購房醜聞

(2008-03-09 19:01:43) 下一個
剛才看到本壇有雄文《奧巴馬,Moseley Braun,及美國大選 》文中提到:
“奧巴馬讓Rezko幫他買自己住的便宜房子這種幾乎是被人把伸進錢箱的手直接抓住的難堪事。”

費某說幾句。Rezko是地產開發商。奧巴馬還在讀書的時候就認識了這個人。此後15年間,兩人每年都會聚會兩三次。

大概05年前,奧巴馬住的是公寓。雖然奧巴馬是個黑人,但是有了兩個孩子,特別是叫來嶽母來照顧孩子之後,買個房子也是需要的。他們夫婦都不是有錢人。過日子精打細算,買房子要便宜點,找個地產商幫忙,也在情理之中。

這一醜聞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Rezko在奧巴馬房子旁邊買了塊空地皮,這塊地皮Rezko自己從來沒用過,而奧巴馬曾經讓園丁修理過這塊地。因而有人攻擊這是Rezko事實上把地皮送給奧巴馬,是行賄。

第二是買房子的價格為&1.65M, 比市場價低了30萬元。這個市場價也是有問題的。費某查了一下該住宅的成交曆史,上一次交易為2000年,售價$415,000,五年之間,房價為原來四倍,真夠可以的了。名人在某地買住宅,將會導致該地房價上升,這是不言而喻的事實。這個市場價必須定位在奧巴馬接受這個房子之前。費某沒有看到任何的線索,可以證明奧巴馬買這個房子便宜了30萬。因而除了小道消息,大媒體都沒有強調這個30萬的問題。稀飯們可以查一下,費某很願意相信自己是錯誤的。

奧巴馬住宅案唯一可能引發醜聞的是他後來被定罪的朋友,在他家附近買了空地,算不算行賄。當然本壇希飯門肯定說了,買了地閑著,天底下哪裏有這樣的事?不是行賄還能是什麽?

所以無論如何,都是可以醜聞的,這不過是一張嘴的事。前幾年趙忠祥是如此談饒穎事件的:

本來挺美好的事。傳來傳去,成了醜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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