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之間

記點兒囉裏囉唆的流水賬,免得老了以後想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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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節那天

(2007-07-09 20:21:34) 下一個
今年的獨立節是星期三,前後不沾十三不靠。形不成長周末,也就沒了節日氣氛。幸好四號晚上的焰火還照常放。我們已有很多年不看焰火了,今年本也沒計劃去看,平時不看當地報紙新聞,都不知哪裏有焰火節目。

話說當日在家休息一天吃罷晚飯先生又要去遊泳,非要拉上我和女兒一起去遊泳池。本區的遊泳池我們已有幾年沒去了。今年我們兩個身體都有些不好,到了這個年紀,肩周炎(俗稱五十肩),蕁麻疹,皮膚過敏都找上門來了。為了盡快恢複健康他於幾天前又重新起動了每天遊泳的程序。我肩膀疼怕著涼,本不敢下水。隻因前些天陪著先生去看遊泳,發現本區的遊泳池修得比以前漂亮多了,增加了很多新內容,已儼然成為一個小有規模的水上樂園。幾年不來變化如此之大,要知道這可是我們納的稅呀。看著人們在水上樂園盡情享受我早就心動了,就和女兒商量今天過節陪我去“懶河”漂一回吧。女兒說什麽也不答應偏要去逛店,所以老媽最後還是隨了女兒去逛店,懶漂的願望終於沒能在獨立節那天實現。

坐上女兒開的車,去哪兒就得由她說了算啦。先去一個附近的購物中心,發現商店都關門了,看看時間是六點半,這才意識到今天可能有什麽慶祝活動。於是往本區的私人機場開,照慣例本區的大規模慶祝活動都在那裏舉行。我倆想先探探路再決定晚上的計劃,開到機場才發現那裏靜悄悄的,慶祝活動也不知道搬到哪兒去了。趕緊打道回遊泳池,生怕錯過商定的接她爸爸的時間。到了遊泳池人家還在水裏沒上來,說是沒遊夠,讓我們去逛MALL,到遊泳池關門再來接他。我倆樂得趕快往MALL裏趕,走路五分鍾的路女兒還是開車進去的,她是懶到骨頭裏了。

車開到MALL裏的停車場,發現好多地方已被警察攔起來了。原來是為了晚上的焰火晚會準備的。真是踏破鐵鞋,原來晚會就在近在眼前的地方。正好逛完MALL先不急著回家了,就近把焰火看了。嗯,就這麽定了。在Macy's逛了一會兒,挑了一堆東西,看看快到八點了,趕快交錢走人,誰知道這時商店要關門,剩下的Casher不多了,哪兒都要等很長時間,急得團團轉,終於把錢交完了,趕到遊泳池時遊泳池已關門。接了先生趕快往MALL裏趕,還好女兒見縫插針占了個離會場近的好車位。車後箱長年放著兩個折疊椅,可誰都不原意背,就空手往會場走。會場已經有很多人了。人們都是有備而來的,不是帶了椅子就是鋪了毯子坐著。台上有音樂會,食品飲料攤子排著大長隊。還有電視台的攤子,雜耍表演,商家的拉顧客的攤子,就是讓人填一張卡片就可以參加抽獎。雖然明知道是商家拉顧客的手段,人們還是樂此不疲地填著。廣場的一個角落還有為小孩子準備的氣墊遊戲場。我們把每個攤子都轉了個遍,然後也想學那些沒帶椅子的人在商店門外的台階上找地方坐下。不知是誰提議要吃冰激淩。附近新開了一家冰激淋店,我們還沒有嚐過,何不趁著等焰火的時間去買來吃呢?離天黑還有一會兒呢,天不黑焰火是不會開始的。大家一致同意這個提議,於是全體走回停車場。我自告奮勇留下來占車位,從車後箱拿出兩個折疊椅,他們父女倆就開車走了。

我把兩把椅子打開,分開一點放,好占住車位。這時停車場已經很滿了,放眼看去每個車位裏不是停著車就是坐著人,有坐椅子的,也有鋪一塊大毯子全家坐在上麵的。大人們喝酒,聽音樂,聊天,小孩子們跑跑跳跳,整個停車場就是個大PARTY,在這裏看焰火也不錯,真沒必要進主會場去。我麵朝裏坐在一張椅子上,手裏除了手機什麽都沒有。冰激淋店開車也就五分鍾路,考慮到周圍這麽多人和車,加上這時去買冰激淋的人也一定多,我估計他們一時半會兒回不來。正猶豫著給誰打電話聊天呢,就聽見後麵有動靜。回頭一看是一輛VAN正試圖往我這裏開呢。開車的是個中年女白人,車上坐著一大家子。我走過去告訴她我家的車剛開出去,馬上就回來。

那女人說,“This is a parking spot. You cann't sit here." 。

我說,“But the spot is for our car."。

她說,“The car is here now." 。

我說,“The car at this spot will be back in a minute."。

她指著自己的座位說,“This is it. You move."。

僵持之下我有點亂了方寸,越來越沒有底氣。其實從一開始我就不清楚我到底應不應該讓她,我隻是不甘心就這樣走了,等一會兒我們的車來了找不到地方多掃興啊。於是我又對她說,

“Our car has been parking here for more than an hour. My husband just drove it out a minute ago. You can't take this spot."。

她變得急躁起來,說話的聲音口氣變成了命令式的:

“Move! You just move. Or you'll get trouble."。

她說話太像警察了,我下意識地彎腰拿起了一個椅子準備騰地方了。這時周圍的人們都注意到了這裏的糾紛。對麵車位的一個十幾歲的男孩跑過來一屁股坐在了我那張還沒拿起來的椅子上。我當時沒理會他的用意,但仍然作著最後的努力。我指著入口處的幾個坐著人的車位問她,你從那邊過來,為什麽偏選這個位置,這明顯是不公平的。她說,這是停車場,我願意停哪裏就停哪裏。聽上去既無賴又有理。正在我即將放棄最後掙紮的緊要關頭,有人把警察叫來了。那個女人見警察來了很高興,說:

“That's good. The cop is here. "

我當時不知警察會如何判這件事,我已準備放棄了,也就沒有期待什麽。這時警察對那女人說,

“Hello. How are you doing?"。

一看這陣勢,我憑直覺知道我贏了。隻聽警察又說:

“People can sit anywhere they want in this place tonight. You can't drive them out."。

那女人說,“Why? This is a parking lot. I need to park here."

"This is the firework place now. Again they can sit anywhere to watch fireworks.".

"... ...".

"... ...".

後麵的話我都沒聽見,因為附近的人都過來聲援我。他們說我就不應該讓她。他們都看見我們的車早在他們來之前就停在這兒了,說我husband就開車去bathroom這麽一會兒就丟了車位太不fair了。我當時感動得不停道謝,回頭一看那輛車不知什麽時候已經走了,警察也走了,我連聲謝謝都沒來得及跟他說。人們散去了,隻有對麵的一家人還在圍著我說。那男孩說,我坐下就是怕你讓地方給她。他媽媽說,“She was mean for doing that to you. I bet she was drunk. I could smell it."。原來如此。想來她也怕警察抓她個酒後開車,所以灰溜溜地走了。

那天晚上的焰火很好看。伴著第一聲焰火我們的車開了進來。吃著美味的冰激淋,欣賞著美麗的焰火,不愉快都丟在腦後了。不過事後還是要總結這件事的經驗教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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