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中國警用手槍變遷 自動手槍與轉輪手槍之爭

(2009-08-31 08:36:09) 下一個

警察網

作者:
張凡 文章來源:新世紀周刊


手槍按使用對象可分為軍用手槍、警用手槍和運動用手槍;按用途可分為自衛手槍、戰鬥手槍(大威力手槍和衝鋒手槍)和特種手槍(包括微聲手槍和各種隱形手槍);按結構可分為自動手槍、轉輪手槍和氣動手槍(如運動手槍)。被稱為警用三大件的是國產546477式。 

 

54式手槍

 

 中國警察最早使用的手槍為1938年由革命根據地根據原產於比利時的伯朗寧M1900仿製的手槍。中國國產手槍於20世紀50年代在仿製中艱難起步。1951年中國兵工廠仿製了蘇製7.62毫米TT30/33式“托卡列夫”手槍,定名為517.62毫米手槍。該槍裝備誌願軍赴朝作戰。1954年,通過對517.62毫米手槍進行改進,又生產定型了547.62毫米手槍,並列裝全軍。該槍性能較完善,深受廣大官兵喜愛,現仍有部分在服役。國內警察使用此槍長達20多年,因為殺傷力過大,現在基本都已淘汰更換為64式手槍。

 

64式手槍

 

20世紀6070年代,中國手槍走上了自行設計的道路。647.62毫米手槍於1960年開始研製,19 64年設計定型,發射647.62毫米手槍彈,是中國第一種完全國產化的軍用手槍,開創了國產化手槍的先河。67 7.62毫米微聲手槍是中國第一種完全國產化的特種手槍。該槍於1965年開始研製,1967年設計定型,發射67 7.62毫米微聲手槍彈。

 

77式手槍

 

該槍由中國北方工業總公司研製,於1978年定型生產,主要裝備指揮員和公安保衛人員。其特點是:裝有單手上膛裝置,射擊時反應迅速。口徑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容彈量7發,槍重0.5千克。77式手槍後來的改進型有 77B77B2NP20型等。

 

84式手槍

 

847.62毫米微型手槍是中國自行研製的一種專門配備航空等警衛、保衛人員使用的特種手槍。在此文之後9 17.62毫米4管匕首槍是中國20世紀90年代研製的供偵察兵和特警使用的特種自衛武器,它既是匕首又是手槍,可發射647.62毫米手槍彈。

 

92式手槍

 

929毫米手槍是中國新一代軍用手槍。該槍從1992年開始論證,1998年設計定型。它性能先進,結構新穎,可靠性高,操作方便,造型美觀,廣泛采用了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19991220日,該槍正式裝備駐澳部隊,以其新穎的設計、獨特的結構、優良的性能,引起世人關注。該槍已經在北京、上海等部分公安係統進行了警用配備。

 



 
自動手槍與轉輪 手槍之爭

 

安全性和火力大小是中國警界選用轉輪還是自動手槍的爭論焦點,直到現在仍餘音未了警用手槍到底該選用轉輪手槍還是自動手槍,這場爭論在5年前就已經開始了。

 

 6年前,警察換用了最新的跟國際接軌的警服,隨後警用槍械的升級換代也順理成章地提上了日程。2001年,警察應裝備什麽槍型成為輕武器界的焦點問題。

 

警界一些知名人士就此問題專門向公安部寫信要求全警換裝轉輪手槍,他們在信中提出,警察帶槍時間長、用槍時間短,應該裝備可經常隨身佩帶且安全性較高的轉輪手槍為專用的警用手槍。時值公安部正在醞釀第一代警用槍械的改革,這一提議立刻得到重視。但是關於是否選用轉輪作為警用手槍在之後的專家論證中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換裝轉輪的激烈爭論

 

轉輪之爭首先在國內著名輕武器刊物《輕兵器》上展開。中國公安大學警體係教授王鐳首先提出提升警察裝備,轉輪手槍應作為第一選擇的觀點。

 

這位在國內警察手槍戰術教程界赫赫有名的女教授力挺轉輪手槍,她羅列了轉輪手槍的種種好處,槍體大、握把長、口徑大,整把槍不僅握起來舒服,還由於槍體重心低,每射完一槍後,槍管向上跳動的幅度小於半自動手槍,因此射手調整射擊方位的反應更快;9mm直徑的大顆粒子彈穿透力弱;最重要的是,作為一把手動槍,它的故障率要遠遠低於自動手槍,安全性能好而且操作方便。

 

王鐳教授的建議在警界引起巨大的爭議和反響。支持者眾多,反對也異常強烈。國內著名輕武器專家、重慶警察職業學院教授劉開吉首先提出了反對意見,他在王鐳之後於《輕兵器》上發表了《我國警察不宜裝備轉輪手槍》文章。

 

  “轉輪手槍國內很多人非常反對,也不隻是我一個人反對,因為裝備轉輪手槍並沒有經過充分的論證。”雖然轉輪手槍即將裝備,劉開吉卻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警察不宜裝備容彈量少、裝彈速度慢的轉輪手槍,使用轉輪手槍,警察的安全難以得到保障。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美國警察20年前就已經淘汰了轉輪手槍。劉開吉在文中引用一個美國警察的話說:“一個警察麵臨著一個手持大容彈量半自動槍的罪犯,如果他隻攜帶6發容量的轉輪手槍,會感到自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安全性和火力大小是雙方爭論的焦點。“越是現代的武器,越容易出現機械故障。”王鐳教授更重視槍械自身的安全性。1995711日,遼寧營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建設派出所警長蘇鋼,在抓捕毒犯的過程中,手槍突然卡殼,失去射擊機會,結果被毒犯擊中,經過連續二十多天的搶救方才脫險。

 

這樣的事例讓王鐳教授堅信,具有高威懾力、高製動力、快速反應、低故障率的轉輪手槍是極佳的基層民警用槍,特別適合交警、巡警、治安警等使用。

 

劉開吉教授則認為,建國以來,截至2004年,人民警察己犧牲8000餘人,但並無一例是因出現瞎火彈排除不及時而犧牲的。為了這種極小或者假設的可能性而讓全國警察換裝轉輪手槍,得不償失。

 

轉輪容彈量小、火力弱的缺點對警察的安全來說是致命的威脅,他認為中國警察決不能裝備既無先進性又無中國特色的轉輪手槍。

 

與此同時,被稱為警界“槍神”的北京鐵路警察學校教授王秀宇也在媒體上連續撰文反對轉輪。轉輪之爭逐漸升級,國內輕武器研製人員、一線公安幹警都紛紛加入討論中來,各自發表了對轉輪手槍的看法。

 

自動與轉輪

 

在爭論中,警用手槍的論證與試行也在一刻不停地進行著。國產“92式”自動手槍也進入了論證和試用的行列。不少專家建議,將92式軍用手槍改裝設計成新一代警用手槍。

 

“警用裝備的論證其實一直在進行,中國沒有自己專用的警用手槍也不是回事。2002424日,公安部在重慶召開論證會,會上論證了‘92式手槍’,也有人提到了轉輪手槍,我對轉輪提出了反對意見,當時公安部裝備財務局非常重視的,文字意見後來交給了公安部。”劉開吉教授告訴《新世紀》周刊。

 

反對轉輪手槍最有力的例證是中國國內警察由於武器裝備的不足,在實戰中往往落後於匪徒。國際上,使用轉輪手槍曆史最長的美國警察也已經將轉輪手槍更換掉了,香港警察事實上也在逐步告別轉輪而采用自動手槍。

 

“實際上公安部裝財局也有不少人反對裝備轉輪手槍,內部意見也不統一。”劉開吉說,“20035月製定轉輪手槍戰術技術指標時,爭論異常激烈,指標製定組會議幾乎無法繼續,以劉立本主任和我為代表的專家堅決反對轉輪;轉輪手槍項目組組長艾西安當時也持反對意見,他當時還說了一句話:‘德國人講:寧要劣自動,不要優轉輪’”。

 

“最後會議主持人說項目已定,現在爭論沒用,大家怎樣將指標製定得相對合理一點就行了,爭論才得以停止。”激烈程度可見一斑。

 

劉開吉認為轉輪手槍作為一種選用,多一種手槍選擇是可以的。“為什麽不裝備92而裝備這個轉輪手槍呢?選用落後時代的、毫無先進性的轉輪手槍的決定,是對民警生命的不負責任和對納稅人的不尊重。”劉開吉現在還是對選用轉輪手槍感到很不理解。

 

92式手槍也有同樣的反對者,“穿透力這麽強的手槍,裝備軍隊倒是不錯,裝備公安就未必好。尤其是大城市,公安裝備這樣的手槍,在市區幾乎沒有什麽發揮的機會,誰敢保證打中嫌疑人後,子彈不會穿過去打到百姓呢?”有槍械專家擔心。

 

“手槍沒殺傷,怎麽威懾,槍是殺傷性武器,必須殺傷。任何一個武器設計師,高殺傷力是他追求的第一要素。”作為92式手槍的支持者,王秀宇對這種說法很不認同。

 

轉輪手槍巡警佩帶

 

關於“裝備轉輪是一種曆史倒退“的說法引起了公安部的注意,在聽取了各方意見後,公安部一位領導專門對此批示,“什麽警種佩什麽槍”。這個批示最終決定了第一代警用手槍的選擇。

 

曾參與論證的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專家告訴《新世紀》周刊,新手槍其實目標就是讓巡警佩帶,這和巡警工作特點有關係,轉輪手槍各方麵的條件都符合這一要求,警用手槍的定位確定了轉輪手槍最後的勝出。

 

這名專家說,時任公安部部長賈春旺最後親自確定將轉輪做為換槍首選。“424”會議後公安部開始設計製作轉輪手槍,“大底圓彈”的設計初步定型。設計投資近百萬元,公安部裝備財務局也開始在國內招標。

 

之後“9mm警用轉輪手槍武器係統”成為公安部“十一五”規劃研發的第一個武器裝備項目,此後,對轉輪手槍進行過多次的試驗。

 

轉輪手槍成為警用手槍給國內警察全麵配槍提供了一種新的可能,2005年底,就在公安部透露轉輪將於今年正式列裝的同一天,新《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有一條提到,從今年11日起,在道路執勤和執法中,如有必要,交警上路執勤可配備槍支等武器。這一規定即刻引起高度關注。

 

“轉輪手槍特別適用於巡警、交警和治安警,他們經常近距離麵對突發的危險情況,需要快速反應、可靠性強的槍械。”王鐳教授說,她認為警察用槍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交警佩槍是好事。

 

王鐳認為,新一代警用手槍的出現可能會給警察用槍帶來一種新變化。“現在警察用槍的環境並不是很好,現行法規對警察用槍的保護不到位,如果警用槍支殺傷力大,容易傷及無辜,將承擔不必要的壓力。建議警用槍支的選擇種類更多一點,既有殺傷力大的,也有非殺傷力的,也許警察的執法能力還會增加。轉輪手槍是走出的第一步。”

 

  警察麵對的罪犯中,有不少隻是犯了偷盜等輕罪,罪不該死,生命權是人類最主要的權利,誰也不能輕易剝奪。顯然,國產轉輪手槍的麵世為此提供了可能的執法槍械。王鐳教授這麽認為。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