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李鴻章在創建中國近代海軍中的作用

(2009-04-29 09:22:33) 下一個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起,清統治集團內部出現了長達三十餘年的洋務運動。籌建中國近代海軍,是洋務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洋務運動的倡導者、組織者之一的李鴻章,為近代海軍的誕生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一、創設近代海軍思想的萌發

    1870年10月下旬,在奕?推薦之下,李鴻章就任直隸總督要職。旋即,他上書清廷提出:“選將練兵籌備海防一節,尤為目今要務”(《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十七,《裁並通商大臣酌議應辦事宜折》。)。1874年12月,他又以丁日昌提出的關於建設近代海軍的“三洋方針”為基礎,全麵、係統地規劃了一個以組建近代海軍為核心,強化海疆防禦的方案——《籌議海防折》。李鴻章這一思想和行動的產生,有其深刻的主客觀原因。

    就其客觀原因來看,首先是清統治者自遭受二次鴉片戰爭的沉重打擊以後,終於意識到長期處於有海無防局麵的封建帝國大廈,已陷入“如不勝其忿而與之為仇,則有旦夕之變;若忘其害而不設備,則貽子孫之憂”(《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七十一。)的險境。於是,在清統治集團內部展開了一場探求治國禦敵良策的大討論。結論是:審時度勢,隻有國威振興,“才使外夷”順則可以相安。(《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七十二。)至於“審敵防邊以弭後患”的根本途徑,“在乎自強”(《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二十五。)。自強之術,“以練兵為要,練兵又以製器為先”。由此,以強化中國軍隊對內對外職能的自強運動得以迅速掀起。鑒於外夷“惟恃船堅炮利以橫行海外”的嚴酷現實,迫使清統治者接受林、魏提出的“師夷長技以製夷”的方針,向西方學習,“窮其取勝之術”(《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二十五。),為這場自強運動增添了新的活力。這一事態的出現,導致清王朝長期忽視軍隊對外職能、缺乏國防戰略的傳統軍事思想發生了變化;而山林、魏開始,經過許多傑出人物加以充實發展的近代軍事思想,終於在中國這塊古老的大地上重新獲得了一線生機。

    正當清統治者苦心研討如何挽救日益衰敗的封建王朝時,赫德和威妥瑪先後向清廷遞呈了《局外旁觀論》及《新議略論》。就其“二論”內容的實質而言,表明了西方列強在新的形勢下,采取一種新的侵華策略方針。這就是:一麵用威脅的口氣強令清政府必須信守與西方各國訂立的所有條約,以便兌現它們在中國取得的種種特權;一麵又裝出一付“無事不助,無時不合”的友善姿態,協助政府從閉關走出來,引進西方的科技,清除內政方麵的各種弊端,以半殖民地國家的地位加入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確保中國不至虛弱到無力實施不平等條約的地步。

    西方殖民者侵華策略方針的變更,促使清政府加快了籌建近代海軍的步伐。清廷以極為驚恐的心情對沿江、沿海的督撫大臣說:西方列強“以地方多故,不能保護洋商”為理由,要政府“借法自強”,“緩不濟急”,故“尤恐將來以護洋商為詞,即由通商口岸”挑起新的武裝侵略。(《洋務運動》(一),第15頁。)為此,朝廷急切地要求沿海督撫拿出一個既能預防各國“不致生疑”,又可確保海疆安全的強國禦敵方案。(《洋務運動》(一),第16頁。)就其主觀原因來看,李鴻章是一個“資夷力以助剿濟運”而嶄露頭角,成為新權貴的漢族地方實力派人物,並以這種身份進入清廷高層領導集團。所以,他不僅對當時國內外形勢有著較為清醒的認識,而且對洋槍洋炮的作用,更是有著親身的體驗。李鴻章在“彼之所長己之所短”(《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尚未探討明白之前,決不采取“欲呈意氣於孤注之擲”(《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的思想指導下,曾對國情作了具體分析:“各國條約已定,斷難更改;江海各口,門戶洞開”,值此時局,“似覺防無可防矣”(《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洋人“論勢不論理”(《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而朝廷上諭,既要“設法自強”,又要避免各國“不致生疑”;政府內部一些“詢以自強何術?禦海何能”(《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則概然不知的清議派,一味地“爭言驅逐”外夷(《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但又極力反對學習西方先進科技、創建近代海軍;清軍的現狀仍處於“靖內患或有餘,禦外侮則不足”的局麵。(《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三十五。)此外,對於西方列強所推行的新的侵華策略方針,李鴻章憑藉創辦近代軍事工業而與洋人打交道的經驗,指出,隻要政府采取正確的策略,海防的強固活動是可以推進的。據此,李鴻章產生了一個以建設一支近代海軍為主要內容,全麵強化海疆防禦的設想。

    1871年5月,日本派兵侵略我國的台灣。一向輕視這個東鄰小國的清統治集團無不為之震驚。

    李鴻章趁此時機向朝廷提出:“古無久而不敝之法,惟在辦之人同心協力,後先相繼”,“推悟新意”,(《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故而,理應摒除“拘泥苟且”(《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三十五。),破除傳統,變更“祖宗之成法”(《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三十五),依據中國的國情,實施“明是和局而必陰為戰備”(《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的治國禦敵策略總方針,並在此前提下全麵整頓海防。隨之,他向清廷遞呈了《籌議海防折》。在奕?、李鴻章等洋務派官僚的積極推動下,朝廷最終決定創建近代海軍。從此,在中國近代史上開始了持續二十年之久的建設海軍活動。

    二、中國必須創建一支積極防禦型的強大海軍

    要不要建立近代海軍問題雖已解決,但在中國究竟要建立怎樣一支海軍,朝廷內部卻眾說紛紜。身為組建近代海軍主要負責人之一的李鴻章認為,確保一國海防安全的最好辦法是建立一支能“守住敵國各海口,不容其船出入”的強大海軍(《清末海軍史料》,第107頁);由於中國的國力、財力不足,整個社會處於“華夷混一”的局麵,海岸線又漫長,一時無法建立起這樣一支海軍。故而,他按照新的治國禦敵策略總方針和丁日昌建議的關於建設近代海軍的“三洋方針”,為即將籌組的海軍確立了一個建軍原則——從創建一支防守型海軍開始,逐漸向獲取主海權為出發點的積極防禦型海軍過渡,直至最終建成。此後,李鴻章正是按這個原則,把建設海軍的全過程分成二個階段,逐次推進。第一階段,1874年至1884年,目標是建設一支防禦型海軍。在此期間,李鴻章先後從英國購買了八艘蚊子船。這種炮船完全是屬於防禦型的。正如李鴻章所說:“該船巨炮實足以製鐵甲,守護海口最為得力”,確能起到“防守海岸”的作用。隨後他建議在“廣東、台灣海口至少須各有二隻,浙江寧波山東煙台海口至少須各有一隻,平時與南北洋現有蚊船互調合操,有事則各防各口,藉杜窺伺”。在李鴻章精心組織、嚴格督辦之下,經過十年努力,一支以蚊船為核心的防守型海軍初具規模。該軍種分別由北洋、南洋和福建三支艦隊所組成。其中北洋艦隊的實力最強,它擁有船艦十三艘,大部分艦隻購自外國。

    第二階段,自中法戰爭結束起,至中日戰爭爆發前夕。在此期間,海軍建設進入由防守型向積極防禦型轉化的新階段。對於已建立起來的三支艦隊處於“隻可巡守各口,不能轉戰大洋” 的現狀,李鴻章是極不滿意的。他認為,應盡快使海軍建設進入一個更高的層次。早在1879年10月,他向清廷陳奏時說:籌辦海防之初,“其時海口一無豫備,赤地新立,隻能擇要為之”,而今已是“水陸相依,稍壯聲勢”。接著,他又從“軍事未有不能戰而能守”的角度對當時西洋艦隊的實力作了全麵剖折,指出:其兵船能在大洋中發起攻戰者約有三種——鐵甲船、快船、水雷船。其中鐵甲船是十九世紀世界海軍戰艦中威力最強的一種重型艦;快船在海戰中,依其“行駛快速”,“既載大炮又能衝鋒”特點,可起到“追擊敵船而為敵船所不及”,並具備保護鐵甲艦不受敵船攻擊的性能;水雷船吃水雖淺,但它具有可“帶在船上,或隱於大船後”的特長,在海戰中,宜於發揮其向敵船發起“衝擊”的功能。據此,李鴻章的最後結論是:“非購置鐵甲船練成數軍決勝海上,不足臻以戰為守之妙”。1880年李鴻章再次奏請朝廷準予購此艦,並說:“有鐵甲而各船運用皆靈,無鐵甲則各船僅能守口,未足以立海戰也”。在取得朝廷允準的前提下,李鴻章立即委托駐德大使李鳳苞向德國訂造了二艘鐵甲艦。考慮到“鐵甲艦來華,必有精利快船輔佐巡洋,或作先鋒,或作後應,以厚集聲勢”,李鴻章於1883年向德國續訂了一艘穹麵鋼甲快船。這三艘船艦雖因中法戰爭的爆發未能及時運到,但清政府卻通過這次戰爭認識到,“陸路各軍屢獲大勝,尚能張我軍威;如果水師得力,互相應援,何至處處牽製?”1885年5月,朝廷降旨:“現在和局雖定,海防不可稍弛”,“懲前毖後,自以大治水師為主”。李鴻章趁機向清廷提出了一個由防守型向積極防禦型過渡的海軍發展方案。其要點如下:

    鑒於中國七省洋麵長達萬裏,“南須兼顧台灣孤島,北須巡護朝鮮屬邦”,故“非有四枝得力水師,萬不敷用。北洋合直、東、奉為一枝,南洋蘇、浙合為一枝,閩台合為一枝,廣東自為一枝”。每枝艦隊的兵船配備:“鐵甲船兩艘、快船四艘,捷報舸兩艘、魚雷艇二十隻,運兵船兩隻”,在此基礎上,再“徐圖充拓”。各類船艦的標準,“鐵甲船當如定遠、鎮遠之式,快船當如濟遠式,捷報舸則采取英法新式,以每小時能行十八海裏者為尚,魚雷艇須長百尺,每小時能行二十海裏者為尚”。這四枝艦隊“擇南北沿海形勝之地,分駐練泊。”

    這個方案充分體現了李鴻章決心建立一支積極防禦型的強大海軍,獲取北起朝鮮南至台灣綿延萬裏的海上主海權,力爭同來犯之敵“決勝海上”,確保國家海疆安寧的思想。

    令人扼腕興歎的是,這個方案未被清政府全盤采納。

    1885年9月,朝廷下達懿旨:“統籌全局,擬請從北洋精練水師一支,以為之倡,此外分年次第興辦”。李鴻章隻得把北洋海軍建成一支具有積極防禦型的艦隊。在李鴻章奮力操辦之下,1888年北洋海軍正式成軍。該軍擁有鐵甲艦二艘、鋼甲快船一艘、新式快船六艘,合之原有的蚊船、魚雷艇共有大小船艦二十五艘。這支艦隊“入可以駐守遼勃,出可以援應他處,輔以各口炮台陸軍駐守,良足拱衛京畿”。然而,李鴻章認為,北洋海軍中戰艦猶嫌甚少,運船太單,測量、探信各船皆未備,“似尚未足雲成軍”。他建議朝廷待國家財力稍充,再添若幹船艦,合之原有者,共得“戰艦十六艘,魚雷艇十二艘,守船六艘,練運等船八艘”,形成一支“戰、守、練、運”四個層次的積極防禦型海軍艦隊。可是,從1888年起直至甲午戰爭爆發,北洋海軍“未添一船”。清廷卻將有限的籌建海軍費用挪去,為慈禧修築禦花園——頤和園。對此現狀,李鴻章深表憂慮,於1894年4月,告誡朝廷:如若再不增強北洋海軍的實力,“竊慮後難為繼”。朝廷依然置若罔聞。

    盡管如此,中國這支年輕的近代海軍已具備在大洋中作戰的能力,也能在較為廣闊的海域中遊弋,北至朝鮮海域,“南行,遠至英、荷屬地新加坡、麻六甲、檳榔嶼各埠”。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初,世界海軍實力比較中,中國海軍占第九位,居亞洲首位。中日戰爭爆發時,我海軍實力與日海軍相較仍占優勢。

    三、改革舊製,製定建設近代海軍的新方略

    組建一支強大的近代海軍,沒有一整套與之相適應的建軍措施是決不能成功的。所以,李鴻章依據其建軍原則,製定出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建軍方略。

    第一,籌集充裕的資金,為創建近代海軍打下堅實的基礎。李鴻章深知國家“財用極絀”,故自他肩負起籌建海軍重任之後,始終把籌餉一事置之首位。1874年,他在給朝廷的《籌議海防折》中,預測購船、練兵、簡器三項,每年至少需銀“一千餘萬兩”。要籌集如此巨大的軍費,確是一件十分棘手之事。因此,李鴻章建議清廷:一麵“專提部存及各海關四成洋稅”,“為目前開辦之需”(《洋務運動》(一),第49頁。);一麵開設廠礦,既可解決“船械製造所用煤鐵”,又能為國家積累財富,“養船、練兵之費”也有可靠的來源。(《洋務運動》(一),第51頁。)朝廷同意從洋稅、厘金兩項中,提取四百萬兩作為海防餉款,至於開采煤鐵一事,隻準“先在磁州、台灣試辦”(《洋務運動》(一),第154頁。)。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各省未能認真執行。雖經李鴻章屢次摧逼,各省關“報解仍屬寥寥”。為此,李鴻章隻得采取二項緊急措施:其一,奏準部議將“直隸海防捐輸銀兩撥歸北洋收用,藉資周轉”;其二,從“淮軍餉內協撥造子薪糧,添購機器價,又飭電報官局招徠商報收取信資,又扣收員弁人等薪費平餘”,北洋海軍的建設“始免貽誤”。

    第二,采取購買與自造相結合的方針,置辦海軍船炮,使海軍建設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的道路。從國內船廠的造船能力來看,福建船廠最強,上海船廠次之;與西方相較,相差甚遠。國內所造的最大輪船,僅“與外國大兵輪相等”,其餘各船隻“與外國小兵船根撥輪相等。”(《清末海軍史料》,第107頁。)船的造價極高,“倍於外洋購船之價。”(《清末海軍史料》,第107頁。)為了便於及早成軍,節省軍費開支,李鴻章決定向“外國定造”船艦。(《清末海軍史料》,第108頁。)與此同時,他又提出,“中國船廠仍量加開拓”(《清末海軍史料》,第108頁。),實行“少造而船必求精”(《洋務運動》(二),第423頁。)以及“以備修船”(《清末海軍史料》,第108頁。)的方針,繼續發展本國造船事業,使海軍裝備逐步趨於國產化。1880年,李鴻章指令福建船廠“停造尋常木船,專造快船”,與將來購進的“鐵甲船相輔並行”(《洋務運動》(二),第442頁。)。1889年,閩廠自製新式雙機鋼甲兵船正式完工下水後,丁汝昌親往驗收,基本合格,但尚有不足之處。李鴻章獲悉後,不但不予責備,還加以讚揚,說:“初次試造鋼甲兵艦有此規模,已屬難得;若遽繩以萬全無弊,是阻其要好之心,人才何由奮興,製造何由精進?”(《洋務運動》(三),第138頁。)繼而,他勉勵閩廠“從此精愈求精,當能進而益上”(《洋務運動》(三),第139頁。)。

    第三,高度重視培養、選拔海軍所需人才,是近代海軍得以建成的重要環節。隨著海軍創建工作的全麵展開,各類人才奇缺的矛盾甚為突出。國內的現狀是,水師官兵中“求練達兵略精通洋法者恒不數覯”(《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二十四);培養海軍人才的學校,隻有福州船政學堂一所,每年畢業的“優等學生已不敷用”(《洋務運動》(三),第215頁。)。船艦可以“隨時購造,將材非可倉猝而得”(《洋務運動》(三),第215頁。)。若從學生開始培養,“非十年不能成就”,再經去粗存精的篩選,“所得不過十之五耳”(《洋務運動》(三),第245頁。)。所以,李鴻章提出:“水師為海防急務,人才為水師根本。”(《清末海軍史料》,第395頁。)而“學生又為人才之所自出”(《清末海軍史料》,第395頁。),因此,“中國欲振興海軍”(《洋務運動》(三),第245頁。),必須把培養、選拔海軍所需人才作“為先務”(《洋務運動》(三),第245頁。)。進而,他又指出,“華人聰明才力,本無不逮西人之處”,造成當今人才匱乏局麵的根源,在於政府一貫推行的“舍章句弓馬末由進身”的文武取士製度。“以章句弓馬施以洋務,隔膜太甚”,勢必導致“用非所學”,則“人才何由出?”(《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四,《籌議海防折》。)西洋各國“武官無不由學堂出身”,在學堂裏“學其理”,在船艦上“習其事”(《李文忠公全書》(奏稿)卷四,《籌議海防折》。)。據此,李鴻章籲請朝廷:在借鑒西洋各國培養人才途徑的基礎上,對現有取士製度的內容和形式“稍加變通,另開洋務進取一格”,在各海防省份“設立洋學局”(《洋務運動》(二),第568頁。),製定“登進之階,令學成者與正途並重”(《洋務運動》(二),第569頁。)。經李鴻章等人多方奔走、活動,始得朝廷允準。自1872年起,清政府先後分別向美、法、英、德等國派遣留學生;在國內的福建、廣東、天津、劉公島、南京等地擴建、新建各類海軍學校。1888年北洋海軍正式成軍時,已擁有一批掌握指揮、管理及各種近代科技本領的海軍新型人才。

    第四、堅持“權不外假;用洋人而不為洋人所用”(《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三十。)的原則,確保這支近代海軍真正成為保衛我國海疆的強大支柱。早在1862年,以奕?為首的部分中央政府官員,出於近則“剿發逆”,遠則“洋人不能據為獨得之奇,而破浪乘風可以縱橫海上,亦自強之一道”(《洋務運動》(二),第213頁。)的目的,又得英人赫德、卜魯斯的慫勇,促成清政府決定組建一支近代海軍,並授權赫德辦理向英國訂購船炮。赫德將此事委托給正在英國養病的李泰國負責處理。李泰國儼然以一個中國總督的身份,擅自決定建立了一支由阿思本控製並指揮的“阿思本艦隊”,直駛中國,“強迫中國接受這支艦隊”(何天爵《中國的海陸軍》,張應深譯。)。後因遭到清政府的堅決拒絕,這支艦隊終於流產。這次事件給李鴻章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影響。為了粉碎西方列強以協助我國創建海軍為名,達到攫取海軍大權的罪惡陰謀,他在開始籌組近代海軍時,提出了上述原則,並在整個建軍過程中,同列強展開了激烈而又巧妙的鬥爭。1874年,日本兵擾台灣之後,英、德兩國敦促清政府購買船炮,建立海軍,且競相推薦海軍顧問及教官。究其原因,“這兩國都期待用這種方式得到對中國政策有一個更大的影響。和作為軍火買賣的主要競爭者——獲得軍艦和大炮等等的訂貨”(施丟克爾《十九世紀的德國與中國》,第149頁——150頁。)。威妥瑪在致函英國外交部時,直言不諱地說:清政府進行的“軍事改革,隻能交由一個外國來擔任”,“如果這個外國不是我們,那麽我們的利益就要受到極大的損害”(季南《1880——1885年英國在華的外交》,第215頁。)。正是基於這種考慮,赫德利用清廷對他信任的有利條件,於1879年向總理衙門遞呈了一份《試辦海防章程》,建議設立一個由他負責的總海防司署機構,全權處理南北海防及籌練新式海軍。李鴻章得悉此事後,經反複思慮,致函總理衙門說:赫德所擬章程“尚須斟酌改定,以免太阿倒恃之患”(《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十,第5頁。)。同時,他又獻上其幕僚薛福成所定之計,挫敗赫德的罪惡企圖。總理衙門依計而行,“赫德果不願行,遂罷此議”(《庸庵文編》卷二,第31頁。)。為了將“中國海軍保持在英國人手中”(魏爾特《赫德與中國海關》,第180頁。),赫德又向李鴻章提出,海軍的教官應全部聘用英國軍官,讓琅威理任北洋海軍的總教習(季南《1880——1885年英國在華的外交》,第215頁。)。李鴻章深知赫德的險惡用心,采用英,德並用的辦法,先後為北洋海軍聘請了六任教習。赫德賊心不死,當琅威理出任總教習後,赫德要求李鴻章授予琅威理“調派弁勇之權”(《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十,第8頁。),李鴻章予以婉言拒絕,說:“既倚為前事之師,自應略予通融”(《李文忠公全書》(譯署函稿)卷十,第8頁。)。正是由於李鴻章運用了巧妙而又靈活的鬥爭方式,迫使西方列強對中國海軍的“支配權最多隻及於船舶運用術及炮術而已,至於行政則由中國人掌握最高權”(《洋務運動》(八),第411頁。),從而使列強企圖控製我國海軍的罪惡目的終未得逞。

    四、餘論

    李鴻章在籌建新式海軍方麵,確實是作出了較大的貢獻。但是,一支剛成長起來又居亞洲首位的海軍,在甲午海戰中竟落個全軍覆滅的下場,這不得不引起人們的深思。究其原因,我認為李鴻章本人對這支海軍所產生的消極影響是一個重要因素。

    李鴻章作為洋務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促使他敢於衝破傳統軍事思想及體製,進行大膽革新,創立新軍種。可他又是一個作為代表淮係軍事集團利益的首領,進入中央政府並逐漸成為左右朝政的重臣。這就使他得出一條沒有兵權就沒有一切的經驗,即“兵乃立國之要端,欲舍此別圖其大者、遠者,亦斷不得一行其誌”(《李文忠公全書》(明僚函稿),《複郭筠仙星使》。)。此外,李鴻章是一位漢族地方實力派人物。他積極擴充海軍。必然招致滿族貴族的忌刻。慈禧雖支持李鴻章等人創設海軍,但又袒護、縱容舊勢力攻擊李鴻章等洋務派成員,即所謂“以清議維持大局”(《盛世危言》卷十,《鐵路篇》。)。慈禧還利用漢族地方實力派之間的內部矛盾,搞權力平衡。致使海軍建設工作始終處在上有深恐大權旁落的專製朝廷的壓力,下有盤根錯節的封建守舊勢力牽製的逆境之中。對此現狀,李鴻章十分感慨地說:“日本蓋自其君主持,而臣一心並力”,可“中土則一、二外臣持之,朝議夕遷”,“固不敢量其所終極也”(《李文忠公全書》(朋僚函稿)卷十二。)。據此,李鴻章為了自己和淮係集團的利益,利用朝廷授於創建海軍的大權,抓住北洋海軍,把它培植為淮係勢力的一大支柱。如,在添購船炮、武器裝備、軍餉等方麵,北洋艦隊處處占據優先地位;艦隊的統帥等高級將領大都選自淮係集團人員擔任。1885年,兵部左侍郎黃體芳奏稱:“水師者非中國沿海之水師”,“乃李鴻章之水師也”(《洋務運動》(三),第18頁。)。此言雖出於黃體芳對李鴻章的人身攻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李鴻章控製海軍的狀況。由此給這支年輕的海軍帶來了二個嚴重的惡果:

    第一,原淮軍中的腐朽習氣不可避免地漫入海軍,侵蝕著這個新式軍種。《北洋海軍章程》明文規定:“總兵以下各官兵,皆終年住船,不建衙,不建公館。”事實上,“左右翼總兵以下,爭挈眷陸居,軍士去船以嬉”(台《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周年文獻·列強侵略》第一編第四冊,第322頁。);每逢北洋封凍,海軍巡南洋時,“淫賭於香港、上海”(台《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周年文獻·列強侵略》第一編第四冊,第322頁。)。盡管《北洋海軍章程》專設有《軍規》一章以正軍風,但實際上近乎一紙空文。軍隊已形成一種“下屬不敢發上司之非,上司亦能隱下屬之過”的不良風氣。(《甲午中日戰爭·盛檔選輯之三》下冊,第399頁。)第二,北洋海軍是按照李鴻章本人所提出的適應於大洋征戰的戰略思想建立起來的一支艦隊。但在甲午海戰中,他卻為了保存實力而背離原有的戰略思想,采取單純防禦的戰略方針,扼殺了這支艦隊應有的機動力和攻擊力。對此,日本防衛研究戰史部教官森鬆俊夫尖銳地指出:中國方麵製定的“不是一個積極的戰略,因為盡管中國有優勢的海軍,但在運用上卻並不準備奪取黃海乃至日本近海的製海權”(森鬆俊夫《日本大本營》,第51頁。),其結果隻能是失敗。

    縱觀近代海軍產生的全過程,無論從組建海軍思想的萌發到方案的製定,還是從方案的實施到海軍的正式成軍,每個關鍵的環節都貫穿著李鴻章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正是這一軍種的創建,促使中國軍隊近代化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因此,李鴻章在開拓近代海軍事業中所進行的一係列活動,應該引起重視,給予恰當的評價。(資料來源:《徐州師範學院學報:哲社版》)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