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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海外屯田的風險

(2009-04-26 20:47:34) 下一個

考量海外屯田的風險

梅新育    2009-4

梅新育,2000年至2003年在南開大學理論經濟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2002年9月起在外經貿部(現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從事研究工作,先後為《21世紀經濟報道》、《證券市場周刊》、《金融時報》中文網等媒體擔任專欄作家。


防止海外屯田在東道國引發衝突,對於在海外實施屯田戰略的國家來說,是迫切待解的問題。外來資本的農業開發往往涉及大麵積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轉讓,由於耕地是許多農民(例如非洲國家的自耕農和佃農)的主要生活來源,甚至是唯一生活來源,與外資相隨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轉移往往等於奪取東道國相關農民的生活來源,發展中國家農民普遍缺乏地契進一步加劇了失地農民的補償問題,外資的大規模農業開發相應有可能在東道國引起激烈社會爭議。

韓國大宇物流曾與馬達加斯加政府簽約租賃130萬公頃土地,結果馬達加斯加以此為導火索引發了大規模的反政府動亂,最終政府非正常更迭,大宇物流的上述合同也隨之被馬達加斯加新政府廢棄,這給全球農業投資者敲響了警鍾。

根據《2007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2007年中國對外農林牧漁業直接投資流量2.7億美元,占當年對外直接投資流量(265.1億美元)的1%;截至2007年末,中國農林牧漁業對外直接投資存量12.1億美元,占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總額(1179.1億美元)的1%強。在1萬多家境外企業中,農林牧漁業企業占4.7%。時至今日,中國有關企業在海外屯田中取得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土地麵積在逐步增加。

要解決海外屯田引發衝突的風險,首要的是從源頭著手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而不是在事後被動地爭取“擺平”事態;政府應當盡力保護海外中國投資者和華人的權益,但這種保護不能成為激勵中國投資者無視潛在投資風險而采取高風險策略,一旦潛在風險成為事實,無論怎樣的補償和保護也無法挽回全部損失。我們應該發揮“和諧外交”的精神,讓貿易夥伴充分認識到與中國合作的利益。為了從源頭上降低海外屯田的風險。筆者認為,海外從事農業開發的中國投資者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在指導思想上強調“利益和諧、互惠共贏”。韓國大宇物流企圖通過一份合約就取得馬達加斯加全國1/4耕地99年使用權,最終不能履行,農業開發者不可重蹈覆轍。

第二,其它條件相同,優先選擇可開墾荒地或由於勞動力流失等原因而廢棄的耕地,以免與東道國自耕農爭地而產生利益衝突。

第三,其它條件相同,優先選擇工業化、城市化進展較快的國家和地區,這樣一方麵農業開發者的產品能夠在東道國獲得更有保障的不斷增長的市場,另一方麵,東道國農民有較多的非農業部門就業機會,他們與國際農業開發者爭地的潛在利益衝突就會少很多,烈度也會削弱。

第四,不一味追求取得土地所有權,即使最終有望取得土地所有權也不盲目追求一步到位,為降低利益衝突風險,可以首先選擇租賃土地和類似“公司+農戶”的合作方式,讓東道國農民和利益相關者看到參與、分享未來收益的前景,從而形成保護投資者權益的統一戰線。

在許多發展中國家陷入糧荒難以自拔的時期,倘若海外屯田務農戰略得當,對發展中國家的農業跨國投資有助於緩解全球糧食市場的結構性短缺,實現本國和屯田東道國雙贏,乃至造福全人類,因為此舉可以通過資本、組織和先進農業技術投入來提高東道國糧食產量。而本國也可以借此取得更可靠的海外農產品來源,農牧業和食品正是因此而成為安哥拉、讚比亞、莫桑比克等眾多發展中國家政府強調的外國投資頭號優先領域。

作為一個擁有較先進農業生產技術和大量勞動力、資本可供輸出的國家,作為一個已經通過援助等方式與其他發展中國家開展農業合作數十年的國家,作為一個已經在受援國為自己的農業技術和農業專家樹立了良好聲譽的國家,中國發展海外農業開發的潛力很大,有能力為其它國家、特別是缺糧國家增加糧食生產和出口作出較大貢獻。從非洲、東南亞到俄羅斯、中亞、巴西、阿根廷,都是我國推動海外農業開發的潛在合作夥伴,不少發展中國家也頗為歡迎中國投資。

世界糧食危機的壓力也有助於東道國社會各界更加充分地認識到接受中國農業開發合作的利益,從而克服這樣那樣的顧忌,為我國農業開發者在東道國贏得市場準入的機會和較好的條件。我們當善加利用當前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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