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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殺一儆百?中國起訴郭飛雄

(2008-03-24 16:49:25) 下一個
美國之音記者燕青/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廣州當局正式起訴。中國的維權人士說,對郭飛雄起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亞洲部負責人表示,每個國家民主變革的曆程不同,但是這個過程中都有為了正義而不顧官方迫害的人。

*胡佳:官方要殺一儆百*

曾經在2005年廣東太石村維權事件中被村民聘請為主要法律代理人的郭飛雄,2006年9月30日被警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正式逮捕,理由是他曾於2001年在遼寧編輯出版了一本名為《沈陽政壇地震》的書。

中國維權人士胡佳在博迅網站上發表文章說,警方對郭飛雄的陷害是中共政法部門中慣用的方法。這和盲人陳光誠的“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等荒謬的罪名類似,都是警方誣陷強加的。胡佳認為,官方嚴厲處理郭飛雄一案的目的是要“殺一儆百”。

*訊問期間受到刑訊和人格侮辱*

在北京的中國維權人士胡佳分析說,雖然檢方知道郭飛雄無罪,但是他不可能被無罪釋放,因為這樣一來,政法部門就會顏麵盡失。胡佳指出,中國的慣例是既然政府第一步走錯了,就要按照潛規則錯到底,無非是為了保持政府的權威和某些貪官酷吏的麵子。

胡佳發表在博迅網站上的文章說,郭飛雄曾向他的律師反映,廣州市公安局在拘留和預審階段,多次對他動用刑訊手段和人格侮辱。

*人權觀察:鎮壓維權人士來自高層*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部負責人亞當姆斯(Brad Adams)在倫敦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目前的人權狀況很不好,因為中國高層領導顯然是在執行一種鎮壓路線,而且現在對那些維權人士鎮壓得尤其厲害。

一些分析人士說,中國各地對維權人士的鎮壓行為可能是地方政府所為,實際上是違背中央領導的意見的。亞當姆斯不接受這種說法。

他說:“這是來自高層的政治意義上的決定。我認為這決不是偶然的,是他們有意這麽做的。這些案子不是什麽‘偶然事件’。相反,這些案子表明了當局想要達到的目的。”



他說,像郭飛雄等知名異議人士的案子,不是地方政府能夠一手操縱的,而是中央高層說了算。

亞當姆斯說,中國政府目前想擺平內部的一些壓力,所以也不是對所有的人都進行打壓,比如說艾滋病活動人士。此外,學術界人士現在就有活動的一些空間,環保人士曾經有過一些活動空間,但是目前似乎日子又開始不好過了。對律師,現在又有新的規定,說哪些案子可以接,哪些案子不可以接,要讓律師為政府服務。這些都是縮小政治空間的總體規劃的一部分。

*民主是奮鬥爭取來的*

包括中國政府在內的一黨專製國家的政府,甚至國際上一些學界人士也說,西方民主隻適用於西方,不適用於中國和其他亞洲國家。對此,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亞當姆斯說,那純屬無稽之談。

他說:“西方國家在有民主之前,也不知道所謂‘西方民主’是什麽東西。民主不是西方國家或者是任何國家生而俱來的,而是要為此而奮鬥,才能爭取來的。我現在住在英國,這裏過去曆史上王權統治之下,人權狀況也一度極其糟糕,經過人們的艱苦奮鬥,才有了改變。況且要說亞洲國家不適合民主體製的話,那你怎麽解釋日本、韓國和台灣現象?”

*民主變革過程中會出現勇士*

人權觀察亞洲部負責人亞當姆斯說:“每個國家在民主變革的過程中,經曆都不同。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這個過程中總一定會有那些有勇氣、講原則的人。”

亞當姆斯表示,中國未來人權狀況肯定應該有改善。

他說:“我認為中國的人權狀況可以改善,將來幾乎肯定會改善,因為我不認為共產黨會永遠統治下去,我也不認為老百姓會永遠接受一黨專製。”

國際社會關注廣州當局起訴郭飛雄

另據高鋒報導,因被當局指控涉嫌“非法經營”而被長期拘留的中國大陸律師維權人士郭飛雄被廣州公安當局正式起訴。郭飛雄的辯護律師透露,郭飛雄在接受訊問期間曾經絕食一個多月。香港一個關注中國維權律師的組織促請北京關注地方政府有法不依的情況。

*堅持維權成為當局欲除之眼中釘*

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表示,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星期二正式以“非法經營罪”起訴郭飛雄,指控他在2001年參與編輯一本名為《沈陽政壇地震》的書籍。

原名楊茂東的郭飛雄在2005年廣東番禺太石村事件中,向當地村民提供法律服務,指控懷疑貪汙的官員,又透過互聯網對外發放事件的消息。他當年被捕後一度絕食,獲得釋放後曾經被當局派人跟蹤和軟禁,直到去年9月再次被逮捕。

*檢察院退案兩次當局仍堅持迫害*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今年內曾先後兩次把案件發還廣州市公安局補充偵察。期間,郭飛雄被轉押遼寧省沈陽市的看守所。郭飛雄的辯護律師胡嘯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透露,郭飛雄已經被移送到天河區人民法院,接受審查。檢察和司法當局先後要求郭飛雄認罪,但是被郭飛雄拒絕。

胡嘯說:“這在我國是比較正常的現象,因為對案件情況的清晰是很有幫助的,可是經過我們的了解,他對我們說沒有答允,在訊問過程中沒有簽過字,也就是他自己沒有認罪。”

中國人權也表示,沈陽市和廣州市的公安局先後接觸過郭飛雄的妻子張青,主動向她提出讓她到看守所探視郭飛雄,條件是要她勸說丈夫認罪,但是張青也沒有答應。

*遭受疲勞訊問為抗議絕食四十天*

郭飛雄的辯護律師胡嘯表示,郭飛雄自去年9月再次被拘捕以來,曾經遭受廣州市公安當局疲勞訊問,連續幾天不讓他睡覺。公安逼供時把郭飛雄的手腳銬在床上,而他也因此絕食了40天。

胡嘯說:“在會見他的過程中,他對我們說,有過這樣的情況,在預審對他的訊問過程中,有過這種連續訊問的情況。他為了表示抗議,就共計絕食了40天。”

*大陸地方政府有法不依*

設在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執行秘書潘嘉偉認為,郭飛雄事件反映了中國大陸一些地方政府有法不依。

潘嘉偉說:“郭飛雄的案件查了兩次,結果還是找不到足夠證據起訴他,而且在起訴期最後一天,5月15日,才把他的控罪定下來。地方政府並沒有根據中央定下來的法規辦事。”

潘嘉偉認為,大陸司法當局並沒有充足的證據起訴郭飛雄,他促請司法當局做出公平審判,不要輕率把郭飛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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