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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民: 中國“很多執法的警察象是流氓”

(2008-03-24 16:49:23) 下一個
美國之音記者蕭敬報道/最近中國頒布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原先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比,這部新法賦予公安機關更多的處罰權限和手段。在這次聽眾信箱節目裏,我們就來聽聽幾位聽眾朋友對這部新法規的看法。

*警察象流氓*

首先,讓我們聽聽遼寧的伍先生是怎麽說的:

“中國的法律存在著很多空白和瑕疵。就治安條例而言,處罰金額提高了很多,地方派出所經常濫罰,濫管,而且很多執法的警察象是流氓,尤其在農村更為嚴重。”

山西的李先生說,中國公安人員的素質普遍很低,有些公安幹警甚至與黑惡實力同流合汙:

“我認為,中國公安人員的公信力在百姓心目中並不高,因為很多該幹的事,他們都沒幹。現在所謂全國公安戰線的英模幹的都是本來應該幹的事,而大多數公安人員的素質非常低,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條例有何用*

河北的唐先生認為,頒布新治安條例的意義不大。他說:“治安條例基本沒用,發了多少條例也不遵守,治安條例就是給人看的,都是幌子。”

河北的趙先生從立法精神的角度,對中國的新治安法規進行了評價:

“即使有這麽一部法律,也無濟於事。首先,從立法精神上來講,它與西方民主國家的立法精神是完全不一致的。它的立法主要是依據一些政府官員所說過的話,人大代表舉手表決就變成法律了。他們完全是在壓製老百姓。”

*法好執行難*

河北的張先生認為,中國的法律條文很好,但目前對執法人員的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督。他說:

“我覺得,中國現在的一些法確實有進步,這一點必須肯定。現在困難的問題是法律的執行。中國的司法警察都是靠自律,缺乏他律和客體監督,比如新聞媒體的監督,人民的監督。如果這兩個實行不了,靠自律能夠起到一定效果,但是很難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警權須節製*

上海的劉先生說,警察的權力太大,一旦出現濫用權力的情況,老百姓投訴無門:

“警察的權力在治安條例裏被無限擴大了,稍不留心,不知道哪天警察就找上門了。可是,警察的權力由誰來限製?特別是現在警察的素質很差,差的不得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警察亂執法的話,我們老百姓還活不活了?警察就代表黨,代表政府,他們亂來,老百姓對他們也沒辦法。”

*以何為本?執法為誰?*

四川的張先生認為,中國的法律是為政治體製服務的,並沒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說:

“這部新治安條例給警察的權力比以前大了,這是公眾權利的縮水,而不是社會文明的進步。我認為,現在中國的法律沒有體現以人為本,隻是為了維護政權的穩定而產生的法律,根本沒有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是為自己的政治利益,為政治體製服務的,是共產黨專製的必然產物。”

最後,讓我們聽聽安徽的鄭先生是怎麽說的:

“我對中國的法律條款有一個看法。法律條款都講得很好,聽起來好像是立黨為公,執法為民,實際上它執法就是為了它自己,對老百姓沒有一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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