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平詩稿

一鶴排雲上,詩情到碧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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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體會一下格律詩的三仄尾

(2016-03-12 06:17:14) 下一個

格律詩,包括五絕七絕五律七律,如果某押韻的句子,最後三字都是平聲,稱為三平尾,是公認的一個較大的缺陷,需要避免。另一種情況是三仄尾,指的是這類詩中不押韻的句子,結尾一連用了三個仄聲字,一般也認為是一個缺陷,因為它影響了詩韻律的抑揚頓挫。但三仄尾贏得了更多的寬容,唐詩三百首中三仄尾就有好幾首。周末有暇,稍稍分析一下。

產生三仄尾的情況,一般有二種。 第一種是五言“平平平仄仄”或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一類的句子中,根據“一三五不問”的原則,作者在五言第三、或七言第五字用了個仄聲字,就成了“平平仄仄仄”或“仄仄平平仄仄仄”等三仄結尾的句子。如唐詩三百首中王維這首五律:

萬壑樹參天, (仄仄仄平平)

千三響杜鵑。(平平仄仄平)

山中一夜雨; (平平仄仄仄

樹杪百重泉。(仄仄仄平平)

漢女輸撞布; (仄仄平平仄)

巴人訟芋田。(平平仄仄平)

文翁翻教授,(平平平仄仄)

不敢倚先賢。(仄仄仄平平)

這詩全詩非常合律,除了第三句,原應“平平平仄仄”,王維第三字用了個仄聲字 “一”字,成了“平平仄仄仄”,三仄尾了。但因為有“一三五不問”的原則,所以他不需做任何改動和拗救。其他如三百首中孟浩然“童顏若可駐,何惜醉流霞”, 韋應物“浮雲一別後,流水十年間”,韋莊“鄉書不可寄,秋雁又南迴”,杜甫“星臨萬戶動,月傍九霄多”,沈佺期“誰為含愁獨不見,更教明月照流黃”等等都屬此類。

三仄尾第二種情況是拗救後的產物。因為有“二四六分明”的原則,所以在不押韻的句子中,如果五言第四或七言第六字平仄出軌了,就得救一救,常見的救法就是將同句前麵第三或第五字的平仄也改一下。比如“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句,按律應為“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現在上句第四字用了個平聲字“天”,作者就把同句第三字原當平之處用了個仄聲字“起”,來救這個“天”字。句子就成了平平仄平仄,當然這不造成三仄尾。

但如果同樣的方法,用在五言“仄仄平平仄”或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一類的句子中,三仄尾就來了。五言第四或七言第六原應用平處用個仄聲字,根據上述拗救法,需要將同句第三或第五字平仄也倒一下,句子就成了“仄仄仄仄仄”,或“平平仄仄仄仄仄”了。三仄尾,甚至“五仄尾”都出來了。這種句式並不多見,由於仄字太多,讀來拗口,但也不是沒有。比如三百首中李商隱這首《落花》:

高閣客竟去,小園花亂飛。

參差連曲陌;迢遞送斜暉。

腸斷未忍掃;眼穿仍欲歸。

芳心向春盡,所得是沾衣”

這兒第一和第五句,就是因為這樣的拗救,造成了兩個三仄尾。 另外三百首中崔塗這句“漸與骨肉遠,轉於僮仆親”,也是這樣的情況。 這種造成三仄或五仄尾的拗救法,按王漁陽的觀點,是不可取的,但一直有人在用。唐代不算,宋明清詩中也常會碰到。如宋人戴複古七律《夜宿田家》中七八兩句“鄉書十寄九不達,天北天南雁自飛”,明末清初的吳梅村七律《過淮陰》五六句“浮生所欠止一死,塵世無由識九還”,其上聯中的“五仄尾”都是拗救以後的產物。所以我感到,這種句型,自己可以不喜歡,但別人這麽寫了,也隻能允許。何況吳梅村這一句,還是有相當的知名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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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曲未平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阿留' 的評論 : 我也不欣賞這種五仄句,也不會去寫這種句子。我隻持兩種最常見的同句自救法,如我以前博文所述。謝謝討論。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再謝曲師討論!不得不說,從邏輯上講我完全讚同王士禛的看法;但前人已經寫了五仄而未救的,也就算了。自己不去模仿就是。
曲未平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阿留' 的評論 : 如我文所說,正是因為第四字用了仄聲,拗救才造成四仄或五仄句。也許正因為前句仄聲字多了,下句就想法添一個平聲字,讀起來感覺好一點。根據一三五不問,添在三位最安全,插在首位得救孤平,但不添平聲字,照平平仄仄平寫,也不算錯。當然改了好一點,但未必是規則,或未必是被人廣為接受的規則。因為它首句單獨能過關,不救你奈何他不得。
昨晚翻了翻元明詩一百首,又看到兩首不救的句子。徐渭的春日過宋陵 “落日愁山鬼,寒泉鎖殯宮。魂猶驚鐵騎;人自哭遺弓。白骨夜半語,諸臣地下逢。如聞穆陵道,當日悔和戎”。五仄句也沒有救。我把它看作同句自救(仄起)的產物,因此可不必救。後句“如聞穆陵道”,也是同句自救,平起句而已,也不勞後句去救。
元代詩人薩都刺一首七絕,“牛羊散漫落日下,野草生香乳酪甜。卷地朔風沙似雪,家家行帳下氈簾”。首句後麵應也是五仄,但如我引的戴複古,吳偉業那兩首一樣,都沒有去“救”。
所以,我感到怎麽理解都可以。這種五仄拗救,也不是我想出來的,王漁洋就反對這麽寫,但人家還是寫了,也隻能接受。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曲未平' 的評論 :

多謝曲師費心查找!有意思的是,這幾個不救的例子中,第四字都是入聲。"不“”一“”乙“”欲“。我以後也留意一下這是否是個規律,即第四字為入聲方可對句不救?深謝討論!
曲未平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阿留' 的評論 : 請看下麵五律句:

吾愛太乙子,餐霞臥赤城。(四仄不救)(孟浩然)
萬木凍欲折,孤根暖獨回。(五仄不救)(齊已)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百度鏈接文章有個筆誤,應該是“鷹隼亦屈猛,烏鳶何所蒙”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此外關於您認為“一拗雙救”是後人附會的問題,我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

原因是,孤平拗救和對句拗救(四仄五仄)均可獨立存在,且都有大量唐詩作為佐證。所以,當二者碰到一起的時候,認為它是一字雙救,這個看法是有論據支撐的。

如果您能找到唐詩裏有四仄五仄而無對句救拗的情況,方可作為反駁之論據。當然,拗律(一首裏兩句以上拗句且不救)不能作為論據。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想起七言中五仄對句救拗的例子,還有杜牧的“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對句也沒有孤平的問題。
阿留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曲師討論。個人還是感覺您對拗救原則上的理解有值得商榷之處。拗救必須是缺什麽補什麽。舍此原則,會“救”出全仄和全平的句子,豈不謬哉?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平平仄平平“,也可以”救“成”平平平平平“了?

關於您“四仄”“五仄”是否可以獨立存在的問題,唐詩中大量的例子是不可以,而且對句必須拗救。以下有大量對句“平平平仄平”拗救對句四仄或五仄的例子,均不存在本句的孤平拗救問題,供您參考。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3440254/3440254.htm

“其次,看出句仄起式(指第二字仄)。三仄尾,則會出現四仄:平仄仄仄仄;五仄:仄仄仄仄仄。對句當以第三字平聲救,為:通平平仄平。  四仄如:杜甫“幽意忽不愜,歸期無奈何”、“南雪不到地,青崖沾未消”、“行色遞隱見,人煙時有無”、“乘爾亦已久,天寒關塞深”、“小雨夜複密,回風吹早秋”、“河漢不改色,關山空自寒”,“摧折不自守,秋風吹若何”、“春宅棄汝去,秋帆催客歸”、“鷹隼亦刷子猛,烏鳶何所蒙”;五仄如:杜甫“草木歲月晚,關河霜雪清”、“悄悄素滻路,迢迢天漢東”、“亂後碧井廢,時清瑤殿深”;李白“待月月不出,望江江自流”;王昌齡“響發調尚苦,清商勞一彈”;賈島“此地際會夕,當時雷雨寒”;李商隱“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等等。”  

覺得此處有誤,也知您雅量,直言為快。:)
寒硯 回複 悄悄話 多謝曲師分享好文,收藏了!

現在詩詞比以前讀得多了些,感覺到平仄失衡確實影響韻律的抑揚頓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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