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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豐酒業狀告商務部“中國名酒”評選違法

(2007-05-16 12:33:33) 下一個
寶豐酒業狀告商務部“中國名酒”評選違法 大河網-河南商報

寶豐酒業負責人披露狀告商務部內情

“中國名酒”評選違法

老“名酒”很受傷

事件

寶豐酒業狀告商務部

“北京中院已經收到了我們的起訴書。”昨天晚上,河南
寶豐酒業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盧振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這份起訴書裏,寶豐酒業把國家商務部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商務部舉行的“中國暢銷名酒”、“第六屆中國名酒”評定的行政行為違法。

今年4月12日,商務部通過媒體公布了“第六屆中國名酒初選名單”,在這份名單中,河南寶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寶豐酒”等多種中國傳統名酒不在其列。

曾是上屆“中國名酒”的寶豐酒業認為,2006年9月28日和10月18日,商務部的確發出通知,在全國開展“中國暢銷名酒”評定活動。但後來不知為何,卻搖身變為“第六屆中國名酒”。

寶豐酒業認為,1989年之後,這一每隔四五年舉行一次的白酒評選中斷了。商務部突然冒出的“中國暢銷名酒”評選活動讓眾多酒類企業搞不明白,為何與前五屆“中國名酒”白酒評選續上了血緣?

而且,商務部下發的《中國暢銷名酒評定申報表》中,參評企業除具備國家對酒類生產強製性許可手續外,還要填報是否獲得全國酒類產品質量安全誠信推薦品牌證書、酒類產品質量等級認證證書、職業資格鑒定機構證明等。如要獲得這三種證書,則要交納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費用。商務部評選涉嫌收費。

質疑

我們都是受害者!

“我們六家都是受害者!”昨天晚上,河南寶豐酒業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盧振營對記者說。貴州董酒、武漢黃鶴樓、河南寶豐、湖北白雲邊、貴州茅台習酒、江蘇今世緣酒業公司等6家第五屆國家名酒都未能入圍。

據盧振營介紹,在上屆的“中國名酒”評定中,寶豐酒和貴州的董酒、武漢黃鶴樓酒已經是“中國名酒”了,但這次卻莫名其妙地沒有了,“我們三家聯合起來,每家同時向北京中院提出訴訟,由於訴訟書是通過郵局郵寄的,因為寶豐酒業就在河南,離北京比較近,所以寶豐酒業的訴訟書最先到達,所以這場官司寶豐打了頭陣!”

孫主任對商務部評選出來的“中國名酒”持懷疑態度,“對於酒的品質等方麵,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本身就是外行人。這裏麵有一個牌子是黑龍江的“黑土地,標準的雜牌子酒,銷量不過幾千噸。”至於能夠評上中國名酒, 孫主任認為,“其實就是因為評選小組的組長是黑龍江人,內行人都清楚,長城以北就沒有什麽特別的名酒。”

雖然狀告商務部,但孫主任認為,商務部是被欺騙了,“他們是受到了中國釀酒工業協會那撥人的蒙蔽了,他們打著商務部的名義做了不符合程序的事情。”商務部的這一行為明顯有悖於國務院及中央有關部門關於嚴禁開展對企業進行評比活動的相關規定。“這事一定要深究下去,因為它牽涉的東西很多,比如說政府到底該不該過多地幹預市場?市場到底需要什麽樣的競爭?”孫主任說。

律師

評選沒有公平可言

代理本次訴訟的律師周澤認為,即使評比活動在法律上有依據,但是對一個行政行為來講,還需要強調主體合法性、程序的合法性,但這次評比的主體是中國釀酒工業協會,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

周澤認為,從程序來講,評比也是不合法的,本來是“中國暢銷名酒”評比,突然之間搖身一變就成了“第六屆中國名酒”,很多企業是通過暢銷名酒轉化成“第六屆中國名酒”,是根據什麽規矩來做評比的?所以不僅僅是法律依據,而且評選過程本身也不符合行政行為的一般準則。行政行為程序上要公平、公開、合理,此次評選沒有公開,沒有公平可言。

商務部

評定公開透明、程序嚴謹

昨天下午,在商務部例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對於寶豐酒起訴中國名酒評選事件,新聞發言人王新培做了回複,認為“這次名酒的評定,重視過程的評判和整體的評定,公開透明、程序嚴謹”。

王新培同時說,商務部正在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關於名酒的評選,中國商務部非常重視企業品牌工作。商務部有一個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行業酒類流通管理的相關工作,酒類品牌管理和培育工作也是它的一項重要職能。開展中國名酒的評選行動,出發點是激發酒類企業珍惜品牌的自覺行動,能夠為酒類的自主品牌創新建立一種推廣和保護的長效機製。

(商報記者 徐振江)
(責編: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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