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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一個月的2008家庭度假結束了,因著有了BLOG,閑來無事玩玩文字,娛人娛己,記錄幸福。 同舟共濟? 如果有人抱怨夫妻二人因開車的問題常常爭吵,那麽請你等到和兩個青少年共乘一車時你才會發現二人共乘一車實在是最平安無事的了。 我們家2008年的度假始於四人共乘一車。 其實,我們的原計劃是;我和LG-- 兩個“無業遊民”,反正是閑著沒事,不如就先開車慢慢逛,一路逛到我們家的“發源地”BOSTON。看看老朋友,吃吃海鮮。 而兩個“日理萬機”的丫頭,則隨後飛來BOSTON和我們匯合,然後全家再一起飛歐洲。 那天我在幫兩個丫頭訂機票,並詢問她們離家和返回的時間。 老大,突然對我說;“其實我還是有點想和你們一起開車走的”。 “噢?這樣啊!你有那麽多的時間和我們亂逛嗎?”我頗詫異的問她。 老大還沒回答我,妹妹接著也說;“我也KIND OF 想和你們一起開車走。” “你不是要打工存冬天和朋友去玩的錢嗎?怎麽,你的錢存夠了?”我脫口問她。 “well,it's summer!,錢等我們回來我再賺吧。”妹妹說。 “我沒問題呀,你們若和我們一起開車走,我還省機票錢呢。隻是你們要考慮好,我最不想聽的就是你們抱怨我們耽誤了你們的時間哦”,我再次讓她們“確認”。 兩個小鬼,嘀咕了一下說;“OK,我們一起開車走”。 Very good!你們給老媽省了5,6百現大洋,就這麽定了。我興奮地說。 就這樣我們一家四口驅車上了路。 拜現代科技所賜,車子有了GPS可謂是省了不少事。 可是,我們並沒有因有了GPS而減少“衝突”。 想想看,四個成年人,每個人都會開車,各自有各自的性格和處事的方法,每個人對音樂的喜好也不一樣,音量的掌控更是導火索。 車內的溫度適合你,但未必適合她。好在我們的車子駕駛和乘客席有兩套調溫係統可以各自掌控自己的溫度。但仍就有人不滿意。 我們就這樣邊走邊“摸索”,最後的結論是: 駕駛者有選擇音樂的權力,音量以不嚴重幹擾他人為準。在多數的情況下要少數(1)服從多數(3)。 因著這個“決議的精神”兩個丫頭爭先恐後地搶開車,我和LG也被迫灌聽那些實在不是很舒適(對我們而言)的音樂。 問題還不止這些,兩個丫頭自認車技超高。可看在老爸和老媽的眼裏隻能用“心驚膽顫”來形容。感謝神的保守,我們兩個老家夥沒發生血壓升高或心髒病什麽的。 開車的問題經過“協調”大家倒是還都生存有餘,但四人共乘哪有這麽“便宜”就擺平的。正所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到了用膳的時間,新的問題就又來了。 吃什麽料理,東方的還是西方的?速食還是正規餐?點菜還是自助?現代人的問題咋那麽多!!!方便多元倒成了不方便。 古人可以同舟共濟,咱現代人還真是同車行大不易啊! |
等你那位小泳豬長大就有你“享受”的啦。
問好!過兩天我再細回你的QQ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