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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兩朝在朝鮮問題上的失誤(圖文)

(2007-05-17 21:18:25) 下一個

明清兩朝在朝鮮問題上的失誤(圖文)

 

Image:North Korea map.PNG

 

 

在清興起以前,朝鮮與明朝保持著傳統的親密關係, 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鮮賜璽書,從而確立起兩國間的宗藩關係,明朝曾征發朝鮮軍隊助戰。

 

1627年1月,皇太極為了緩解進攻明朝時的後顧之優,準備用武力來迫使朝鮮就範。他派大貝勒阿敏和濟爾哈朗、阿濟格等率大軍進攻朝鮮,不足半月時間,就攻陷平壤。朝鮮國王李倧抵抗不利,率王妃、子女逃避江華島,派遣使者向金軍求和。三月,阿敏派代表到江華島,與李倧舉行盟誓。

1635年,金國取得了征服漠南蒙古勝利,但朝鮮國王李倧拒絕派遣質子,不接待使臣,不派人為皇太極稱帝“勸進”,並請求明國援助。

1636年12月,皇太極改元稱帝後,親率大軍渡江,攻陷義州,勢如破竹。另一路軍進入平壤,直抵王京城下,朝鮮國王李倧逃至南漢山城,固守待援,被清兵包圍。朝鮮援兵幾次來解圍 都被擊潰,漢城陷落。

1637年1月,皇太極對李倧發出通牒,李倧出降。清朝成為清朝屬國。朝鮮國王李倧上書皇太極表示:“自(崇德二年)正月三十日以前則為明朝之臣子,正月三十日以後則為大清之臣子。”   朝鮮調戰船50艘,加上清朝的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的部隊和16門紅衣大炮,攻取了皮島。

 

朝鮮方麵,幻想在金兵入侵時,能得到明朝的援助,正如當年日本侵略朝鮮明朝幫助抵抗一樣。皇太極兵力並不雄厚,根本無法和明朝對抗,在皇太極攻擊明朝的附屬國朝鮮的時候,袁崇煥可以攻擊皇太極的東北老家,或者和朝鮮聯合攻擊皇太極的侵朝軍隊。但袁崇煥什麽都沒做,白白丟失了朝鮮,從此,朝鮮成了皇太極的一個基地。當時的朝鮮剛經曆過內亂,無法單獨抵擋皇太極的狂攻,向明朝求救。“朝鮮不支,折而入奴,奴勢益張,亦非吾利。”,朝廷下旨,令袁崇煥自西策應,援救朝鮮。而袁崇煥不聽命令,沒有出兵自西線攻沈陽以救朝鮮。朝廷再次嚴令袁崇煥出兵,趁滿兵精銳東調,“且令以關寧之師直搗虎穴”。袁崇煥再次違反命令,而且給自己不出兵找理由說,“聞奴兵十萬掠鮮,十萬居守,何所見而妄揣夷穴之虛乎?我縱傾伍搗之,無論懸軍不能深入,縱深入奚損於逸待之夷?”,袁崇煥的滿族兵十萬守沈陽,完全是瞎扯,滿族的全部兵力也不過八萬多人,幾次和與滿族打仗的袁崇煥是清楚這些的,1635年,滿軍八旗共有牛錄270,總計兵力為81000人; 1642年,滿軍八旗共有牛錄319,總計兵力為95700人,之前的軍隊人數更少。最後,袁崇煥還是出兵了,但隻從他的七萬兵力中,隻出了九千兵,到了三岔河又停滯不前,消極避戰。袁崇煥十分天真,在在皇太極攻擊朝鮮的時候,他不積極出兵幫忙,而是“遣方金納貽書於奴酋,令其急撒犯鮮之兵。” 袁崇煥的想法是加強錦寧一線的防禦,想趁後金攻擊朝鮮的時候抓緊時間修防禦工事。實在缺乏遠見,最終,朝鮮被征服了,明朝對後金的經濟封鎖破產了。而且,後金對明朝的進攻也多了選擇,就是從海上進攻,不一定非要經過山海關。當年,在日本入侵朝鮮時,明朝舉國之力相鬥,而在後金進攻朝鮮的時候,因為袁崇煥的失誤,導致朝鮮的丟失,以及後金的突然增大。就憑這一條,袁崇煥就該殺。

 

清朝定都北京以後,雙方使節每年往來不斷。朝鮮方麵,每年除有賀冬至、賀正朔、賀聖節、納歲幣的四次固定朝貢使節外,還有多種不定期使節來華。

 

19世紀末,日本明治維新後,把侵略予頭指向朝鮮。

 

1876年1月,日本一方麵派遠征從對朝鮮進行侵略,脅迫朝鮮訂約通商。另一方麵派人來華交涉。當時總理衙門答稱:中國向來不幹預朝鮮的內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題發揮說,中國既不過問朝鮮事務,所謂“屬國”隻是空名,日本決心以“自主之邦”對待朝鮮,遂於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鮮簽訂了朝日“江華條約”。“江華條約”明顯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國在朝鮮“宗主權”的野心。

 

《江華條約》又稱《丙子修好條約》、《朝日修好條約》,是日本與朝鮮於1876年2月26日在江華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是朝鮮和外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日本取得了自由勘測朝鮮海口、領事裁判權、貿易等權利。

1875年9月,日本派出軍艦雲揚號航行到朝鮮西海岸測量海圖,並示威,與江華島炮台發生交火,並攻下炮台。史稱“江華島事件”(雲揚號事件)。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款

朝鮮為自主之邦,保有與日本平等之權,嗣後兩國如欲表示和親,須彼此以同等之禮儀相待,從前有礙邦交之諸條規,應悉行革除,務必開拓寬裕弘道之法,以期雙方之永遠安寧。

第四款

朝鮮釜山之草梁項設有日本公館,年來為兩國人民通商之地,從今日起,改革從前慣例及歲遣船等事,從此次新訂條款為標準,辦理貿易事務,朝鮮政府開放第五款所載兩口岸,準日本人民往來通商,隨意在該兩地租借地皮,修蓋房屋,並租朝鮮人民之房屋。

第五款

在京畿、忠清、全羅、慶尚、鹹鏡五道,沿海擇定便利通商之港口兩處,開埠日期自日本曆明治9年2月,朝鮮曆丙子年正月起算,經過十二個月。

第七款

朝鮮國之沿海島嶼岩礁,從前並未經檢查,極為危險,應準日本航海業者自由測量海口,審其地位之深淺,編製圖誌,俾兩國船客得免危險,安穩航行。

第八款

嗣後日本政府得隨時宜設管理日本商民之官員於朝鮮指定之各口岸,兩國發生交涉事件,即由該官員與該地方長官會商辦理。

第九款 兩國既經通好,彼此人民得任意貿易,兩國官吏不得幹涉,亦不得限製或禁止貿易,倘兩國商民有欺罔借債不償情事,兩國官吏應嚴重取締,追還債款,但兩國政府無代償之理。

第十款 日本國人民在朝鮮指定之各口岸僑寓犯罪,而與朝鮮國人民有關時,應歸日本國官員審斷,若朝鮮人民犯罪而與日本人民有關時,須歸朝鮮國官吏查辦,惟雙方須根據其國律裁判,不得回護祖庇,務為公平允當之裁判。

 

1882年和1884年,日本先後釀造了“壬午兵變”和“甲申政變”。“雖然由於清軍的迅速行動平息了這兩次事變,但日本還是趁此迫使朝鮮簽訂了1882年的《仁川條約》和1885年《漢城條約》,擴大了日本在朝鮮的權益。

 

1894年,為爭奪朝鮮半島控製權,日本發動了侵略朝鮮繼而侵華的甲午戰爭。清軍戰敗,清朝與朝鮮的宗藩關係結束。 

 

最近,針對韓國要求日本把教課書中,朝鮮是中國附屬國的用詞刪除一事,日本文部省文部科學相 遠山敦子 以《經過反複確定,在完全無誤的情況下采用的教科書不可以更改為理由》拒絕韓國的要求,並召開記者接見會說明。 

明清在朝鮮問題上,先後都犯了錯誤,朝鮮地理位置重要,是歐亞的火藥桶。而明朝的袁崇煥和清代的李鴻章,都輕易的丟失了這個戰略要地。當時,明對後金,清對日本,都有明顯的國力和軍事優勢。至於朝鮮是否為中國曆史上的附屬國,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朝鮮的動向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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