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美國曆史上死傷最慘重的校園槍擊事件,32人在慘案中喪身,數十人受傷。警方說是33人,包括殺人者。
美國總統布什在獲知槍殺案後第一反映是:"因為恐懼而顫抖"。總統夫婦自發自願為死難者祈禱。美國宣布全國降半旗的時間自17日起,一直至22日落日時分。 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學生們、遇難者的家屬們點上蠟燭,流淚的燭光中,舉行公眾悼念會。眾人在為那些在槍擊案中死亡的人們祈禱,向他們的家人送上最誠摯的哀悼之情,祝福逝去的靈魂得享天國的安息。 此外,弗基尼亞大學專門建立熱線,回答公眾和家屬的詢問,專門設立網頁為全世界所有的人表達對遇難者的哀思。
33條生命,又是33條生命。
同樣是星期一(4月16日)晚上7時40分左右,河南平頂山市寶豐縣周莊鎮王莊煤礦發生爆炸,造成33名礦工被困。事故發生後,王莊煤礦成為一片火海,井下氣體和二氧化碳濃度居高不下,極有可能再度發生爆炸。 星期二(4月17日)下午,救援人員決定向礦井注入氮氣進行井下滅火,並在傍晚6時許完成注入氮氣工作,將事故井封閉。 河南省煤礦安監局局長李九成表示,注入氮氣可以降低井下溫度、減少氧氣,幫助滅火。國家煤礦安監局官員表示,一般而言,氣體爆炸事故下,被困人員一般很難存活。
32條生命,又是32條生命。
星期三 4月18日7時45分左右,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發生鋼水包滑落事故,裝有30噸鋼水的鋼包在吊運下落至就位處2-3米時,突然滑落,鋼水撒出,衝進車間內5米遠的一間房屋,造成在屋內正在交接班的32人全部死亡,2名操作工輕傷。
三場災難集中在同一個星期,上天對人間太不公平,讓人們簡直無法承受一個又一個心靈的哀痛。他們都曾經是活生生的人,都曾經是像我們的一樣的骨肉之軀。
從另一個方麵,我感到一種差異,巨大的差異:誰為河南的礦難者下半旗?誰為鐵嶺融為鋼渣的四無葬身之地的冤魂舉行國家哀悼?哪位國家級的官員也會為此心靈“因為恐懼而顫抖”?誰為死去的中國冤魂設立供全世界人來祈禱的網站,靈堂?
這個巨大的差異,讓我又感到長久的憤慨。
去年,國內來了一個歐美同學會的官方代表團,說是要找海外的同胞們座談一下,如何構建和諧社會。我講了自己的觀點:和諧社會的基本思想,就是把所有的人都當人看。為什麽國家領導去世要下半旗,而水災死了上千民眾,卻沒有下過半旗?政府的失職,國家的失職。他們把普通人不當人。這樣的社會,何來與時俱進,何來和諧之談?
看看哪些幹癟的網上報道: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2007年4月18日7時45分,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生產車間的鋼水包整體平移到鑄錠台車上方時,突然整體脫落,鋼水包倒向正進行班組開會的交接班室,造成32人死亡,6人受傷。
鐵嶺市委、市政府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程序,迅速開展搜救工作,及時把受傷人員送往醫院,進行全力救治。目前,搜救工作已經結束,事故善後處理工作正在進行,企業職工及遇難者家屬情緒穩定,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事故發生後,正在遼西調研的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克強立即做出重要批示,並趕赴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在事故現場,李克強詳細了解事故發生經過,要求組織最好的力量全力救治受傷人員,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後工作,認真調查事故原因。全省各地要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立即開展安全大檢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消除隱患,堅決避免類似重大事故發生。正在國外訪問的省長張文嶽也做出重要批示。
省領導駱琳、王俊蓮、曾維、李佳等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援。
我不得不說,中國啊,你離和諧的社會還差的太遠。
終於,我也看到了一些呼喊:
劉采萍:國旗何時為普通國民降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1:15 燕趙都市報
全世界尚未從美國弗吉尼亞校園槍擊案引起的震驚中恢複過來,一個離國人更近的,更令我們驚懼和痛心的悲劇又猝然發生:4月18日上午,遼寧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發生鋼包整體脫落事故,32名工人當場喪命於1500多攝氏度高溫、20多噸重的鋼水之中。消息披露後,國內媒體和輿論立刻給予高度關注,人們難以相信如此慘劇會在現實中發生。
目前,與事故有關的死者家屬撫恤、事故原因調查等各項工作都在進行中。但是,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思考:在這樣一起涉及普通國民重大死傷的事件中,我們的國家、政府和社會,是否還應有一種精神層麵的撫慰和緬懷———比如國旗降半旗誌哀———以體現生命於社會的價值和人民於國家的價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說明以降旗為普通國民誌哀這種體現“生命至上”和“以民為本”的價值觀已經得到了法律的確認,這實際也是現代文明和現代民主發展的必然。但是,在現實中我們卻極少看見國家或地方為普通身份的罹難者降半旗誌哀。在公眾的印象裏,似乎我們國家對於死亡的態度,更注重逝者的身份、社會地位以及與國家政治的關係。比如大家能說得出的寥寥幾次“降半旗誌哀”,基本都發生在黨和國家領導人逝世後,惟一例外的似乎隻有中國駐南使館遭轟炸,三名殉職的中國記者獲得了這種珍貴的哀榮。實際上,國旗法1990年10月1日起實施後,我國先後發生過1998年夏季特大洪災死亡人數過三千,2003年開縣井噴導致243人死亡,2005年沙蘭鎮中心小學被洪水泥石流淹沒,117名師生(其中未成年人105名)喪生等多起“不幸事件”和“重大傷亡”。但是,盡管民間輿論熱烈,這些事件都沒有“享受”到降半旗的“待遇”。這從一個側麵反映出我們雖是人口大國但缺乏生命教育的現實。
我們經常看到,類似弗吉尼亞槍擊案、德國列車出軌、韓國地鐵縱火案和俄羅斯空難等天災人禍發生後,不同國家都采取了相同的表達悲傷、同情和人道主義的方式———宣布全地區或全國降旗誌哀。而我們在這一點上,坦率說,才剛剛覺醒。1994年12月8日“克拉瑪依大火”已經熄滅十幾年了,但是由於當地政府刻意淡漠和遺忘,人民的哀傷與批判至今仍未停息,反而在去年年底掀起一場網絡祭奠和反省的高潮。同樣,在當前許多不幸事件和災難發生後,有關部門、領導也總是試圖盡快平息輿論,淡化社會影響,希望人們越不“注意”這些悲劇越好。
說到底,“國旗是否為普通國民而降”是一個細節問題。但這個細節絕不僅僅事關感情。國民對國家、政府的認同感,並不簡單是盡義務、享服務的關係,還包括對一個國家及其政府在道德倫理和價值追求上的認可。在我們建設現代文明社會的今天,國旗為災難中死去民眾降半旗不僅能表達我們對生命的尊重,還能培養社會成員的公民意識,彰顯我們政治文明的高度。
也許有人認為,我國人口眾多,事故頻發,說句不太嚴肅的話,“如果死幾個人就降旗,那國旗大概都降不過來”。這話貌似在理,但其實非常冷血,缺乏責任感。試問,我們有多少“事故”不是在這種對生命,特別是對普通國民和弱勢群體生命的輕慢中發生的?我們有多少次以數字統計取代了人性創傷,把撫恤善後看成是所有悲劇的終結?有災難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視災難習以為常的態度。如果我們在大災中接連降幾次國旗,除了誌哀亡者外,是否也會讓各級官員增加些履行職責、減少災難的責任和壓力?
我們都來呼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