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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麵包比作饅頭簡單 2015-1-20

(2015-10-30 19:10:55) 下一個

 昨天有幾個朋友上午來家裏,跟我一起做豆腐。雖然我準備了一些吃的,但發現沒主食,做點麵包吧。

    我早上起來之後,把兩磅麵粉,兩個雞蛋,一些奶酪,一點糖,一點鹽,一點油,一點發酵粉和溫牛奶放到麵包機裏,讓它和麵。等麵和好,我拿出來,揉一些幹的蔓越莓進去,再用水沾了點芝麻,做了23個小麵包。做好後放進烤箱,開烤箱的燈,再放一杯溫水在烤箱裏,讓它第二次發酵。看到麵發起來了,我就開烤箱到350F(175攝氏度),發好的麵包我沒拿出來。20分鍾後,又香又軟的麵包出爐了!朋友們吃了,嗯,好吃。23個麵包,她們吃和帶之後,還給我們留了4個。今天小小帶了3個做午飯,我1個做早飯,沒了。晚上我又烤了24個,雖然沒有幹的蔓越莓,還忘記放油,但烤出來依然很香很軟。

    我發現做麵包比做饅頭容易,我用麵包機和麵做饅頭,麵硬點,它帶不動。麵包麵比較稀,它和起來沒問題。麵包可以任意放東西,有時候家裏有吃不完的熟香蕉,我和到麵裏。如果我放蔓越莓或者葡萄幹,我就一點糖都不放,吃的時候口感很甜。家裏沒黃油了,我就放點素油,今天連素油也忘記放。有奶粉,我就加水和麵,沒奶粉,我就用牛奶和麵。還可以包上豆沙餡,甚至肉餡再烤。有時候不放雞蛋,就像做饅頭那樣發麵,烤出來沒這麽鬆軟,但像火燒粑。

    小小說人家美國人做什麽都要稱或量,你做東西都是隨便放。 我隨便放做的東西都很好呀。萬一放的不合適,我就改進唄,比如水放多了,加麵粉吧。麵粉多了,加水吧。做豆腐石膏放少了,再加點啊。 能吃,好吃就行。不過本師傅很少失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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