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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緯國感慨:中國人稍有權力便耀武揚威

(2022-04-19 17:05:47) 下一個

 

 

中國人稍有權力便耀武揚威(節選)

 

(一)

民國三十一年,我坐隴海線的夜快車從潼關回新安,胡宗南將軍有事找我去研究。我喜歡睡在上鋪,因為臭蟲都在下鋪,不過他們分配下鋪給我,我也就坐在下鋪。

火車還沒開時,進來了一位少將,我就站起來向他敬禮,我敬完禮還沒坐下,他就說:“上去。”我心裏想:“我買在下鋪,你叫我上去,我還求之不得呢!”於是我就把上衣脫掉,掛在上鋪,這麽一掛,就露出我的配槍來———一把銀色的白朗寧,是我去部隊臨走時父親送給我的。

那位少將一看到我這把手槍便問我:“你這把手槍哪裏來的?”我說:“我家裏老人送給我的。”他又問:“他也是軍人嗎?”我說:“是。”他說:“我看一看行不行?”我說:“行。”便把手槍拿出來,退下子彈後交給他。

他看了以後很喜歡,說:“我跟你換一把怎麽樣?”他的手槍也是白朗寧,不過已經生鏽了,我就把退出的子彈再裝回彈夾,把彈夾也給他,並且說:“對不起,我隻有這一個彈夾。”他說:“好了。”意思好像是你還羅嗦什麽,然後他就把他的手槍放在我的槍套裏麵。

第二天一早火車到了西安,胡宗南將軍派熊副官來接我,這位少將也認識熊副官,見了他便恭敬地問:“你來接誰?”熊副官說:“我來接蔣上尉。”說來好笑,這位少將跟我換槍時也沒問我的名字,他又問:“在哪一車?”熊副官說:“就在你後麵。” 後來這位少將就走了,我也跟熊副官一起走。等到將近中午的時候,有人來報告:“外麵有一個少將跪在門口不肯走,要求見上尉。”我就趕快出去把他扶起來,他把槍還給我,我也把槍還給他,並且請他不要介意。 我跟他說:“這件事情沒有什麽,這把槍任憑誰見了都會喜歡,將軍如果喜歡的話就帶回去用好了,沒關係。”他說:“那不行,以後見了老太爺怎麽說。”這件事情就這麽過去了。

 

(二)

另外一次是我從西安回到潼關時發生的。白天火車很擠,雖然是對號快車,但是過道上都坐滿了人,很多人帶了行李,往走道上一放就坐在行李上頭。火車開車後,我看到一個上校自彼處擠過來往前走,沒多久又看到他從前方擠回來。

第二次經過我的座位旁邊時,我就站起來問他:“上校,你是要找人還是要找位子?”他說:“找位子啊。”我就說:“請坐吧!”

他看了一看我,就“啪”一巴掌打在我臉上,很生氣地問我:“剛才我過來時你看見了沒有?我說:“我看見了。”他說:“你剛才為什麽不讓?”

我說:“上校,剛才你是從我背後過來的,等到我看見你時你已經走過去了,我以為你在找人,及現在看你又擠回來了,所以我特別問一問。”

沒想到他又“啪”的一巴掌打過來,說:“你羅嗦什麽!”意思是你還不讓位。其實我已經站在旁邊,我說:“你請坐。”說完就到廁所裏坐在馬桶上。

後來列車長來查票,車廂裏有認識我的人就跟列車長說:“那位上校剛才打了蔣緯國。”列車長就問:“那蔣緯國呢?”那個人說:“他現在坐在廁所裏,他的位子給了那個上校。”

列車長就跟那位上校說:“你坐在人家的位子上了。”而且那位上校根本就沒有票,列車長一方麵要他補票(那時候能叫軍人補票已經算是進步了),同時告訴他剛才那個上尉是蔣緯國。

他聽了以後,等補完票就跑到廁所門口“嘣”的一聲跪了下來,並且再三地道歉。這一來反而把我嚇壞了,我挨揍時並沒有被嚇,反而覺得很正常,但是看見了一個上校跪在我一個上尉麵前,我可受驚了,就趕快把他扶起來。

那位上校一定要我原諒他,說他家裏還有老娘在,好像我馬上就要把他拉出去槍斃似的。我把他扶起來後請他回到座位上,我還是坐廁所裏,他堅持要我回到座位,說廁所裏臭,那時候的廁所當然是臭得不得了,但是坐久了也不覺得了。

從這些事情中我看清楚了中國的軍隊是怎麽樣的一批人組成的,要帶著這麽一批人去打仗,還要麵對如此精銳的日軍,還要打勝仗,實在是不容易。

 

(三)

有一次我們在德國的武官換人,新武官是酆悌(所謂“十三太保”之一。武漢失守後,湖南省主席張治中下令燒長沙,他明知不對,卻又不講。因為中央要堅壁清野、焦土抗戰,不能把一個完整的城交給日本,但是燒城應該由裏往外燒,他反而從四個城門開始燒,人民還沒撤走,把老百姓燒死在裏麵,所以他被依軍法判處死刑,執行槍斃。當時他是長沙警備司令,階級是少將)。

他看到我有一把漂亮的七六二手槍,要跟我換,他給我的一把手槍是二五的,連栓都拉不開,完全鏽死,這麽一把手槍,他還好意思自己佩戴,還要跟我交換。

軍人的槍是第二生命,哪能讓槍鏽得連拉都拉不開。我對中國軍人實在是失望,而且他知道我是誰,竟然敢這樣占我便宜,我就懷疑他的智慧,除了用階級壓人家之外,還能做什麽事。

而且最糟糕的是,他自己所配掛的手槍鏽得不能用,還不覺得是恥辱,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即使他對我有禮貌,也隻是封建的觀念而已。

我們的國家製度的確有很多地方值得批評,官員的辦事能力的確欠缺,辦事態度也的確不好,但是這不是中國國民黨的錯,也不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錯,這是傳統養成的習慣,這種習慣存留在民間也存留在政府內,不論是誰,稍稍有權威後就開始耀武揚威了。

有一次大家為此話題辯論,我認為實在不值得如此爭論,重要的是,我們要承認現實,努力糾正。

例如一個小小的二等兵,當他奉派去當橋頭盤查哨時,自認有了權威,執行任務時就對老百姓大聲嗬斥。

 

(四)

民國四十四年,有一天我從台北到台中,路過銅鑼山,那時候的縱貫道上常常會有涵洞,涵洞上有小橋,公路上路肩雖然很寬,但是路麵很窄,隻有中間一段,兩輛車要會車時,外麵的輪子就會落在路肩上,而過橋時則隻能有一輛車通過。

我們的車到銅鑼山時,前麵有一輛彈藥車,上麵坐了一大群軍眷,男女皆有,看他們很興奮的樣子,可能是到某處參加晚會後要回營房。

那天我還是坐我老丈人的大車子,說也奇怪,我在台灣從不戴槍出門的,那天臨走時,因為是晚上從台北回台中,所以我就跟駕駛說:“咱們今天把槍帶著吧。”

於是我們各帶了一支卡賓槍和一把四五手槍,我身上帶著四五手槍,又在後座擺著一支卡賓槍。

當我們的車子要過橋之前,聽到彈藥車上的人嘻嘻哈哈的,後來他們開得愈來愈慢,也不讓我們過去。到了有涵洞的橋上頭,他們就停在那裏,我們就過不去了。

我們在距離他們二十公尺左右的地方停下來,然後就看到前麵跳下兩個大男人來,我聽到他們說:“肥的!”**原來他們看到我們的車子很漂亮,想搶我們。

我就跟我的駕駛說:“開遠光燈照著他們。”說完後,我就從後麵右手門下來,他從前麵左手門下來,他拿著槍,我也拿著槍。因為車子開遠光燈,所以對麵的人看不見我們。

對方起先有兩個人跳下來,後來又跳下四個人,都是男的。我帶槍時一定先上子彈,但不是為了要警告對麵的人,我就喊我駕駛的名字:“徐宏,上子彈!”他拿著卡賓槍,我拿著四五手槍“啪嗒”一聲上膛,犧牲了一顆子彈。

他們聽到我們拉槍後說:“小心,他們有槍。”我們兩人就繞到遠光燈的前麵,其實我們車子上已經沒有人了,我故意往後指揮,說:“你們在後麵看著,我們朝前麵走!”讓他們以為車上還有很多人。說完我們兩人就前進,並對他們說:“不準動!”

因為我們的燈光照得很清楚,而且我的駕駛拿著卡賓槍,等於是一支小衝鋒槍,他們也不敢亂動,我就拿著四五手槍繞到那輛彈藥車的駕駛座旁邊,一伸手就把駕駛的識別符號摘下來。

我說:“你回去後老老實實地向你自己的部隊長報告今天晚上發生的事,我不提出報告,這個識別符號我會還給你師長的,以後不可以這樣子。”

那位師長是周中峰,後來還當過軍團司令、國安局局長,可是他帶部隊實在不行,他的部隊的紀律由此可見一斑。

 

(五)

民國四十五年,有一次在衡陽街,我自己開了一部民用的黑色吉普車,那天我穿便服,路上有一輛國防部的交通車把我的吉普車逼到人行道上,我聽到、也看到一個**中校階級的軍官對駕駛說:“揍他!揍他!”他叫他的駕駛下來揍我,不曉得是什麽意思。

結果駕駛就跳下來跑到我的吉普車旁邊,伸手進來,想要揍我。他把手伸進來後,我就把他的手按在我的胸口,往前一彎身,把他的手一疊,他就“砰”地一下跪在旁邊。

他一跪下去,我把手一伸,就把他的識別符號摘下來了。我說:“我不會怪你的,是那個中校指示你的,你向總務處處長報告,我會把識別符號還給總務處處長。”那時候的總務處處長是王雨農。

這點點滴滴加起來,賬都算在中國國民黨身上,也難怪民進黨有那麽多機會指責國民黨,實在是有些人做得太過分了,予人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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