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不很明了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灣區趕豬客--超級生動的地主經驗

(2012-09-10 11:52:29) 下一個


在灣區隻要法官判房主贏,法令就立即生效。
來源:  於 

http://bbs.wenxuecity.com/tzlc/467841.html

我在過堂後贏,馬上就拿著法官簽字的判決書之類的東東(好像是,好幾年了,記不太清),去當地巡警局子辦理相關手續,當時交230刀,還拿到收據神馬的。法官在堂上命令豬客鳥人們當周的周六前必須搬離,結果我次周一去了丫們還在裏麵,我立馬電話警局,來了倆強壯警員,持槍進入,並令我呆在屋子外十來英尺處等待,他們不叫我先不能入內。

他們進入屋子後,正啃齧屁殺餅的幾豬客非常吃驚,但仍裝鎮靜,法警這時招呼我進入,問我:“Mr.Joe先生,你想給他們多少時間搬出?半小時還是一小時?”我答曰:“我隻給他們十分鍾!”警官先生一聲吆喝,說你們都聽見了,Joe先生要你們十分鍾內搬出!這些王八蛋立即亂作一團,把所有東西從門窗丟出,大約二十分鍾,這些家夥清空了單元,我不讓他們留下一根線,但他們借口幾個床墊得第二次過來拿,就放在屋外的樓梯下,載著滿滿一車家具細軟走了,(但床墊他們再沒過來運走,是我後來花錢讓人拉走的),倆警員讓我立即電召鎖匠來,當下換完鎖,他們才離開。

在警員在場是,男主豬客的姘頭(他親外甥女),還挑釁俺,衝俺說“shit"類詞,我不理丫的,警察僅僅口頭警告她,似乎無用,但在警察持槍在場監視的狀態下,他們也沒法隻能疲於奔命地搬東西。丫們滾蛋後,我還繼續發信到丫的新地址追討欠租,當然目的不是真正要回錢(事實上也要不回),而是施加壓力,使這些垃圾躲避我,而非我躲避他們。

--------------------
嘿嘿,這家豬客是俺買房時上個房主臨時找來故意惡心俺的!
來源:  於 
http://bbs.wenxuecity.com/tzlc/467971.html

丫是米國白人,04年次貸買房本想發,沒想到虧賣,俺在過戶期間過來看還是倆女學生,當時房主說這倆馬上搬走,俺沒經驗也沒反應,當時應該定下招新租客由我來麵試,但舊房主故意找了這麽一窩豬,和其它幾家完全不同的。嗬嗬,就是這窩子,俺接手後才交了幾個月房租,每次都膩膩歪歪遲交,分期交,還要俺半夜上門催,幾乎惡心得俺得掖著把槍去了。

誰知一轉過年,中年男豬對俺說:“We are not going to pay you from now on....”
“What?did I hear something wrong?"
"Nope, you are right, we are not going to pay the rent from now..."
"Why? what's happening?"
"'curse we don't have the money"
"So you mean you'r gonna move out pretty soon?"
"Nope, we are going to stay here FOREVER(此處加重語氣)”
“Why?”
“No why, you stupid! 'curse you own me,this country own me, every body own me..."

Bla bla......這陣勢,如果在國內,找人臭揍丫一頓,直接扔街上得了!在米國不成,隻好自己想法解決,這樣被逼無奈隻好求助於法律手段。

結果是他們倆月沒給房租,丫的押金我就不退還了,裏外吃虧一個月多點房租和搬走他們的床墊費用及換鎖費用,我把房間打掃幹淨,那年當月加一百租金立馬出租出去。從此隻招好租客,用我自己的閱曆來遴選租客,無論小白領或青年學生,俺再沒失手過。

地主這活實際很簡單,就是得交學費,過幾次關就好了。很簡單不操心的工作,閑暇可以繪畫操琴釣魚爬山。。。日子非常開心豪無煩惱。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