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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幽默的證明(ZT)

(2009-10-22 18:32:41) 下一個

來源: 閩姑 於 09-10-22 12:35:01
1.羅素的證明:
 
 據說,有一好事之人曾向著名的英國哲學家兼邏輯學家羅素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先生,既然假命題蘊涵任何命題,那麽你能否由2+2=5這個假命題推出“羅素與某主教是一個人”這個命題呢?
  羅素不假思索,馬上給了這樣一個證明:
  既然承認2+2=5,而我知道2+2=4,故5=4。等式兩邊減一減一再減一,等量減等量,餘數相等,故又得2=1。而人們知道,羅素與那位主教是兩個人(2),所以羅素與那位主教是一個人(1),因為2=1。證明完畢。

2.關係的證明:
  酒店大堂。
  “如果二位能證明你們是夫妻關係的話,我們可以給二位開一間房。”
  男子嘟囔道:“如果您能夠證明我們不是夫妻的話,我更會感謝您一輩的……”

3.嚇人的證明:
  醫生聽到病人抱怨:“您的診斷與其他幾位醫生十分不同,是不是您搞錯了?”
  醫生和藹地回答:“不要聽他們的,屍體解剖之後就能證明他們錯了。”

4.老師的證明:
  老師:“‘兩點之間直線最短’這個公理是不用證明的,大家都承認,放之四海皆準~”
  一同學問:“那可不可以證明呢?”
  老師:“你要證明也未嚐不可,你在10米外放一根骨頭,然後把狗放開,它肯定是筆直地跑到骨頭跟前,不會拐彎不會繞道的。狗都知道這個道理,還有什麽需要證明的呢?”

5.如此證明:
  電影院裏人山人海。小明出去方便後找不到座位了。看到一個看似眼熟的人,問:“剛才我出去時是不是踩了你的腳?”那人回答:“沒關係。腳已經不疼了。”小明說:“別以為我想跟你道歉,我隻是想證明我剛才是不是坐在你旁邊。”

6.你到底拿什麽證明你愛我:
有一對男女正在吃晚餐。
那個女生一直問那個男生:你愛不愛我 ?
男生看了女生一眼又繼續吃晚餐。
女生很生氣又再問了一次:你愛不愛我?
男生終於說:愛。
女生又問:那你要怎麽證明?
忽然男生從口袋裏拿了三十元出來,
且問女生:你有沒有十元?
女生拿了十元給了男生......
男生就把四十元放在桌上。
過了一會兒 .....
女生很生氣的問男生:你到底要不要證明你愛我啊!
男生說:我己經證明了啊! 四十擺在眼前!

7.某高校食堂留言簿上的證明:
  為了免去對殘留農藥的顧慮證明食堂的青菜絕對是綠色蔬菜。回回素抄菠菜都有小青蟲!

8.兒子的證明:
兒:“您幫我證明一下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

父:“好,你知道用功了,我怎樣幫你呢?”

兒:“先把大蘋果掛起來。”

9.男人=天使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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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實驗證明:愛因斯坦騙了俺:
  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當物體以超光速前進時,時間就會倒流,能回到過去。但是,俺實驗過了,這個理論並不對。

  昨天俺做了一個實驗:

  在自行車的尾部裝一個手電筒,手電筒向後照射,然後俺向前騎行,速度是10米/秒,那麽相對於向後照射的手電筒的光,俺的最終速度就是自行車的速度10米/秒+手電筒的光速30萬公裏/秒=最終速度300000010米/秒,從而達到超光速前進。

  但是到了超光速後,俺發現俺並沒有回到過去,時間也沒有減慢,什麽超出平常的物理現象都沒有發生!

  由此實驗可以得出結論:超光速飛行後時光並不能倒流!

  由此論證:愛因斯坦是騙子。

  針對上述實驗和實驗得出的結論,研究者們專門召開了一次研討會。會上,許多研究者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研究者一:

  上述實驗是在證明相對論,超光速的實驗不是這樣做的,請看俺的實驗:

  你站在走廊的一頭,閉眼,開燈,以百米衝刺速度跑到走廊另一頭,頭撞牆——證明你已經到了。睜眼,然而眼前一片漆黑,隻看見星星,證明燈光還沒到。許久,大亮,說明光才到。那麽你剛才的速度已經超光速。

  事後,因腦部重創,隻剩下5歲兒童的思維,回到過去,成功看到時間倒流。

  *研究者二:

  這個試驗最主要的錯誤,是把光的傳播方向看作單一的了。光是發散運動的,而實驗中的自行車隻是往一個方向上運動。正確的理解是,光除了往車後傳播外,還往四麵八方傳播,當打開手電筒時,你還沒決定往哪個方向走,光已經傳播到車前麵了。

  正確的方式應該是,當打開手電那一刻,立即在原地轉圈,越快越好,以借助光在各個方向上傳播的力量。當你感到眼前發黑,冒出星光時,恭喜,你已經回到了過去,那就是宇宙初創時的樣子。

  *研究者三:

  俺覺得主要是起推動作用的光,在經過手電、空氣等物體時產生摩擦,而大大降低了速度,建議下次試驗時,把自行車停在真空中進行……

  *研究者四:

  這個實驗的方法不對,騎自行車的時候,不能一直開著手電筒,一直開著手電筒你固然瞬間回到了過去,但是這瞬間你這個係統對於過去而言,是從未來出現的,所以在四維的參照係中,你是一個負係統,所有的係統值都是負的,包括方向。緊接著的下一個瞬間,你又達到了超光速,但由於方向已經是負的了,和上一個狀態的方向相反,於是你又逆向的回到了現在。

  所以,正確的方法不是一直按著手電筒開關,而是不停點擊,一下一下的回到過去……

  *研究者五:

  根據能量不滅定理,手電筒在發光時還發熱,熱量的產生出自於粒子的撞擊,不可能達到光速,隻能是亞光速;作為彌補,我們應該在自行車上再裝一個手電筒,來彌補損失的能量,從而達到光速或者超過光速。這樣一來,自行車上需要裝無窮多個手電筒,這麽一來,當別人看到你做這個實驗時,都會說:“看……賣手電筒的來了。”

  *研究者六:

  我就是愛因斯坦本人啊,我確實錯了,當時我也做了相同的實驗,結果到了未來……

  *研究者七:

  大家好!我才是愛因斯坦本人,現在能有年輕人反駁我的結論,還做了實驗,我很高興!顯然大家對科學很感興趣,不過我有個問題想問實驗者:你做實驗用的手電筒是什麽牌子的?我也想買一個。

  *最後一個發言者:

  我就是實驗中的那個手電筒,其實我已經不是最先使用的手電筒了,最先使用的那個在做實驗的過程中,已經回到過去了,而我是未來到現在來的手電筒……我的身世充分說明——還是愛因斯坦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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