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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富現象大反思(ZT)

(2007-10-13 21:47:01) 下一個
文/曉子

去年五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製造了三死九傷“王府井慘案”的艾緒強,被一審判處了死刑。

32歲,來自河南信陽農村的艾緒強,五年前離鄉到北京打工,以撿廢品、開鏟車,維持溫飽。2004年,他工資被拖欠,生計無著。四處奔走,多方反映未果,逐漸產生了報複社會的念頭。

“作為一個河南人,我受到了很多人的歧視,特別是在北京打工這幾年,感受很深。我們河南人已經忍無可忍了。我有意製造了這起暴力恐怖事件,就是想給河南人出口氣。”(艾自辯語)

2004年9月11日,艾選定了這個與恐怖相連的日子,殺害了一名的士司機後,開著劫殺得來的車子,駛進了北京最著名的商業區王府井,在步行街上一路衝撞過去┅┅

由這慘案引發出來的“仇富”大討論,還在各媒體沸沸揚揚地進行著。無獨有偶,一場“流民收容”之爭,又將公眾對艾緒強這樣的“城市邊緣人”的關注,推進到一個更耐人尋味的深度∶

同樣是在去年五月,著名科學家鍾南山,因在廣州街頭被搶手提電腦,拍案而起,呼籲全社會重視城市日益嚴峻的治安問題。針對城市頻繁發生的暴力、搶劫事件,他將矛頭指向“城市無業遊民”,力主警方恢複已於2003年廢止的強製收容製度。

“在設計法律製度方麵,我們應以什麽人為本?就是應以好人為本。對敵人的寬容,就是對人民的殘酷。”(鍾語)

鍾院士嚴打遊民的呼聲一出籠,國內輿論嘩然。在紐約街頭流浪過的藝術家方未未,在個人博客上,以“鍾南山的價值幾個億的電腦和不可修複的人腦”為題,言詞火爆地抨擊鍾院士無知無恥、喪失人性。

一夜之間,這篇文章被網民擊點、轉載萬次,正反方評論如潮,在新浪網等各網站,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遊民”之爭。

“城市邊緣人”是一個怎樣的族群?是社會的渣滓、潛在的罪犯?還是如方未未所說,是“被遺棄的,被傷害的,無望的,冤屈的”?人們對此盡可以爭論不休,但有一點,是正反兩方都不會否認的∶那就是在當今中國,城市“權力群體”和“弱勢群體”(城市邊緣族)之間的矛盾衝突,已經演變成暴力犯罪等令人頭痛的社會問題。

去年的中共十六大報告,提出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口號∶“建設和諧社會”,從很大程度上印證了中國人對社會動蕩因素的普遍憂慮∶如何對待仇富、劫富甚至殺富的城市邊緣人?如何在貧富、權勢的急劇分化中,支撐一個和諧太平的社會?這已是、也必將以更激烈的形式,成為21世紀中國的熱門話題。

(一)傳統模式∶管製

其實,如何處理好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減少社會的動蕩因素,是每個國家都要思考的問題。任何社會,在充滿矛盾和競爭的發展過程中,都會不可避免地形成自己特有的邊緣群體。而任何社會中的邊緣群體,都因物質、精神需要的相對缺乏,以及身為“人下人”難免受到的歧視和冷漠,而最有可能以暴力犯罪的方式尋求出路。

對待身處社會邊緣的弱勢群體,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監控、管製。社會的立法、刑罰,本都掌握在權力階層手中。對弱勢群體嚴管嚴罰,那是非常方便的,效果往往立竿見影。過去,中國對待弱勢群體,基本上沿用管製的模式,如前麵提到的無業遊民收容製度。

但是,管製的模式雖速效,卻有相當大的副作用。若使用不當,極易激化弱勢群體對權力群體的敵對情緒。80年代初,中國民工潮初湧的時候,城市外來工對政府一會兒一個樣的管理規定,從來都是逆來順受的;到了90年代,外來民工、小販,與警察或城管人員衝突,常有報導。弱勢群體的不滿、不服,已見端倪;到了今天,更有民工艾緒強在製造血案之後,還在法庭上朗聲宣布“我無法在社會生存,我要報複!”

縱觀全國,我們不難看到,邊緣群體和權力部門之間的衝突,已經從大氣不敢出,逐漸升級到公開抗爭,甚至暴力動武,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如果在網上的“愛問搜索”中,輸入“暴力抗法”一詞,僅2005年至2006年,就有16,270條相關新聞。頻率之高,範圍之廣,令人咋舌。

中國,要長治久安,必須拋開傳統的管製思路,尋找新的方式。

(二)猶太社會∶聖律

其實,在人類社會顯現雛形以先,上帝早已通過猶太民族的宗教法典,針對人類即將麵臨的種種社會問題,及其解決辦法,作出了極為詳盡的闡述。神授意的這些聖律,被忠實記載、保存下來,成為如今基督教聖經的重要部分。

打開聖經的舊約,不難看到,神對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尤為關注。如何對待這些社會邊緣群體,維護和保障他們的福利和權益,占了猶太律法書相當大的比重。“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箴言》)。富人窮人,在上帝的眼裏,價值是一樣的。
猶太律法中有明確周詳的規定,從各方麵保證下層人的生存需要。比如,向窮人借貸不可取利,地產不可永賣,田主收割田產時須任憑窮人撿拾遺落田間的農作物等。

但最獨特的,是古猶太社會中“十一”(《申命記》14∶28-29)、“安息年” (《利未記》25∶1-7)和“禧年” (《利未記》25∶8-55)的經濟運作。

每逢七年末一年,是“安息年”,土地上的自然出產,歸“仆人,婢女,雇工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安息年還是豁免年(《申命記》15∶1-18),“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居的債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就連賣身的奴仆也要任他自由出去,且不可使他空手而去。

猶太律典中的“十一”、“安息”和“禧年”原則,是其他民族文化中從所未有的經濟運作方式。與人類社會普遍沿用的巧取豪奪、積財傳宗的社會模式,迥然不同。正是猶太社會中對弱勢群體的定期援助,和周期性以豁免等形式對財富的重新分配,從最大程度上化解了貧富的極端分化,和由此而來的其它社會問題。

按上帝的經濟定律運作,社會可以在“各盡所能”和“各取所需”之間,在公正和憐憫之間,找到一個黃金分割點。

(三)西方模式∶濟貧

以基督教為立國之本的西方各國,在一定程度上,局部實踐了猶太律法中的經濟調整規則,對邊緣人群的處理,基本上沿用了聖經舊約律法中,以富濟貧的慈善原則。比如,細致嚴謹、層層升級的稅收製度,從一定程度上將富裕階層的財產,重新調整分配,用於使邊緣群體得益的福利補助、公益建設上。

不僅如此,西方社會的基督教傳統,也使慈善募捐、援助公益,成為人平常、普遍的行為方式。在西方生活過的中國人,對此都能領略一二。支持和參與社區的各項慈善活動,給自己喜歡的慈善機構拉讚助、搞義賣、無償服務,這些對西方人來說,都是相當普遍的娛樂和消遣方式。老人將遺產全部或大部分捐贈慈善機構,年輕一代則崇尚白手起家、自力更生,也成了西方文化的一個習俗。

更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富豪的財產觀。“死後留下大筆財富的人是可恥的”,卡耐基的一句名言,成為美國一百多年富人經營慈善的驅動力之一。美國慈善富豪伯貝爾也說∶“哪一種做法更好呢?是使你自己變得富有呢?還是對上帝的財富進行再分配以造福他人?當你命歸黃泉的時候再做決定就晚了。”

在這些想法的影響下,歐美富豪對慈善事業的捐贈,基本上與其財富成正比,甚至出現了富豪向專業慈善家轉型的新趨勢。比如,今年六月,全球首富比爾蓋茨宣布,將淡出微軟事務,專心於衛生教育慈善。消息傳出後,世界第二大富豪巴菲特,即向蓋茨基金會捐贈約三百億美元以表支持,這是美國曆史上最大的一筆贈款。

西方較完善的稅收福利製度和活躍的慈善運動,無疑有助於西方社會的財富分配,呈現出社會學家所推崇的“橄欖球型”結構,即中層階級居多的社會結構。橄欖球型的財富分配,比起富有少數、貧窮大片的“金字塔型”社會框架,自然更有平穩和諧、長治久安的優勢。

(四)中國特色∶小家

反觀中國,不難看出,中國人傳統的家族觀念和積財心理,使中國人的社會責任感和參與感,極其淡漠。中國的慈善氣氛相當薄弱。這無疑加劇了很多原本可以緩解的社會矛盾。

“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中國人以家為核心的創富積財傳統,自然不利於社會財富按公平、憐憫原則重新調整分配。相反,以家為本的致富心態,使腐敗、貪汙,因親情裙帶的糾纏更加錯綜複雜,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硬傷。

走後門,拉關係,以交情為紐帶的“經濟援助”,更加孤立了社會中那些無親情、無權勢可依的個體,把他們推向絕望的邊緣。而任由貧富兩極的極端分化,最終隻能導致邊緣群體以暴力,而不是和平的方式,要求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

中國人在非洲就是一個頗為典型的例子。吃苦耐勞、精明儉守的中國人在南非發財了,當地仇富的人也眼紅了。綁架,槍殺,打劫,中國人賠上老命,也難留血汗錢。可悲的是,災難當前,中國人能想到的,還是怎麽花更多的錢去買更貴的防彈車,去更豪華、戒備更森嚴的餐廳吃飯,卻不曾想到要用自己的財富,回報厚賜自己的非洲人民。

(五)如何借鑒∶愛人

中國社會,要擺脫仇富的陷阱,到底可以借鑒什麽?

沒有一個人或群體,可以在社會中孤立存在。在全球性經濟文化大交融的21世紀,漠視自己的社會責任、自私狹隘的人生追求,隻能加速社會的反彈,最終也使自己受害。

曾有人問耶穌,最重要的律法是什麽?耶穌簡單明了地說∶第一,要愛神;第二,要愛人如己。耶穌要人明白,人生最有意義的,不是去追求自己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而是去學習、實踐和提高自己愛的能力。

願更多的中國人關注弱勢群體,擔負起自己對邊緣群體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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