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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兩手緊相握-婆媳關係.

(2007-10-13 21:47:01) 下一個
--訪李秀全牧師的太太林靜芝
蔡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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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視狀況
  記者:李師母,您和李秀全牧師結婚多久了?您認為姻親關係,比如婆媳關係,在婚姻中有多重要?

  林靜芝:我結婚三十八年了。加上婚前和秀全相戀的八年,以我這四十多年的經驗,姻親關係在婚姻中非常重要。因為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更是兩個家庭,乃至兩個家族的結合。

  記者:聽說您的姻親關係,即您和李牧師的爸爸媽媽之間,當年有過很困難的時候。是嗎?

  林靜芝:確實如此。我的公公婆婆是遷居台灣的廣東客家人,家中有五個女兒,卻隻有一個兒子。而秀全就是那個萬千寵愛在一身的獨子。所以在我的公公婆婆眼中,什麽樣的女孩,都配不上自己的兒子。

  我和秀全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地在同一個教會、同一個團契長大。到十五歲時,他開始追求我,還每天陪我騎自行車上學。他的母親知道後,就特意去了解我的情況。她發現,我不僅不是客家人,而且比她兒子大一個月。更糟糕的是,我看上去是瘦瘦弱弱的,不曉得能不能傳宗接代。於是她就強烈反對。

  記者:麵對父母的反對,您和李牧師是怎麽做的呢?

  林靜芝:我就忍耐。即使是秀全的媽媽給我臉色看,見了我總是把臉調轉過去不看我,我還是每次見麵都恭恭敬敬地叫她“李伯母"。

  有時秀全強拉我去他家吃飯,他媽媽也是沉著臉,三口兩口把飯扒完,起身而去,我仍是低著頭,不發一句怨言。

  這種情形足足持續了七、八年。其間秀全的母親甚至遷怒於我的母親,不僅在菜場見麵時不和我的母親講話,後來更連聚會都不去了,免得看到我母親。

  我和秀全一直在為我們的關係向神禱告。我們確定,經過許多禱告和尋求我們是神所配合的。所以多年來,雖有阻力,我們仍不放棄。但是,秀全對感情的執著,更加惹怒了父母。使他們覺得自己的寶貝兒子被人搶走了。

  終於有一天,當秀全提出要和我訂婚時,他們從香港寫信來說:“兒子,你長大了,可以自己做主了。不過,你要是和林小姐訂婚,你就沒有父母了。"

  兩難抉擇
  記者:麵臨這樣的困境,李牧師是怎樣選擇的呢?

  林靜芝:秀全當時很痛苦,因為他知道父母的個性,是言出必行的。然而,要他放棄相守了多年的感情,也是非常痛苦的。

  於是,他跪在神麵前禱告,求神告訴他該怎樣選擇。神就把聖經“十誡"中的一句話“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17),放到他的腦海中。

  他相信這是神要他孝敬父母。他查考聖經,聖經上沒有教人為了女朋友違背父母的。於是他忍著心痛寫信給父母:“爸爸媽媽,我決定選擇你們,放棄林小姐。"

  當時他已從台大外文係畢業,工作了一段時間。為了逃避這段感情。他遂決定出國留學。

  記者:後來呢?

  林靜芝:不久後,秀全的父母從香港回台灣,竟送給他一件特殊的禮物--一枚訂婚鑽戒,並對他說:“兒子,把它送給林小姐吧。"秀全接過戒指淚流滿麵,父母、兒子三人抱頭痛哭。

  接著秀全的父母就到我家中提親,我們訂了婚,一年之後就結婚了。

  記者:李牧師的父母的態度,為什麽會發生戲劇性的變化呢?

  林靜芝:當時我和秀全也感到十分驚訝。後來才知道,原來那天他父母接到他的信,感覺自己贏了,心情十分愉快,於是就去做禮拜。

  恰好那天牧師說,有些人你雖不喜歡,可是耶穌愛那個人,而你愛耶穌,所以你也要愛他……那個牧師原本是在講要傳福音,可是秀全的媽媽聽了,心裏卻受了感動。她問秀全的爸爸:“我們愛不愛兒子?"爸爸回答:“當然愛。"“那麽,我們能不能愛兒子所愛的呢?"

  這樣一問,一下子就明白了。

  四大心願
  記者:李牧師的父母從理性上接納了您,那已經是非常大的轉變。那麽從感情上呢?他們也能一下子扭轉過來,完全接納您嗎?

  林靜芝:非常難。尤其對我婆婆而言,雖然她努力地接納我,積累了八年的不滿和怨恨,那種“奪子"之痛,是很難一下子一筆勾銷的。而我,也是一想到要做那個女人的媳婦,就不寒而栗,渾身發抖。

  記者:那麽,您和公公婆婆的關係,後來是怎樣改善的呢?可不可以說出來,使我們讀者中和公婆關係不好的媳婦們,由此得到幫助?

  林靜芝:當然可以。因為我在婚前,就清楚地知道,我的婚姻是神的旨意。所以我到神的麵前求:神啊,求你幫助我做個孝順的媳婦,就像聖經中的路得一樣。

  一是我有了這樣的心誌,二是我不接受“婆媳不能相處"的傳統觀念。因為聖經說“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個人",那麽秀全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我的婆婆就是我的媽媽了,我就用愛媽媽的心去愛她。

  三是我努力做到尊敬公婆,凡事請教。就如養育孩子,我雖然讀的育兒方麵的書籍很多,但是孩子一哭,我還是去找婆婆。她就覺得自己很有用,很有成就感。其實老年人就是如此,他們需要覺得自己有用,他們最怕兒女不再需要他們。

  四是靠神的力量,凡事為討神的喜悅而做。聖經《箴言》16:7說:“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連仇敵都能和好,何況是我的婆婆--她養育了我的丈夫,是我的恩人呢。

  記者:從您的經驗看出,在改善婆媳關係上,當事人的心誌和態度,是至關重要的。如果有決心,又能有智慧地按照聖經的教導采取行動,婆媳關係即使寒如嚴冬,也終能化為和煦的春風。

  貼心之舉
  記者:聽說後來您和婆婆更是親如母女,無話不談。這比單純地改善關係、相互接納更為困難。那麽您又是怎麽做到的呢?

  林靜芝:就是要特別體貼老人家的需要。我的婆婆身體不好,有高血壓、胃潰瘍等病,她家人一向也看慣了。我婚後不久,有一天清晨,我走出臥室門,看見她一個人坐在飯廳裏,臉色凝重、眉頭緊皺,我心裏害怕,不知是不是自己又做錯了什麽,惹她生氣。

  我實在很想退回到臥室裏躲避她。但是神給我智慧,我就勇敢地走出去,到她麵前問她:“媽媽,你為什麽臉色不好?是不是不舒服?"她就回答:“是呀,我頭疼,血壓升高,睡不著。"

  我心中的石頭落了地,馬上扶她進屋躺下,給她煎藥……我能感覺到,我們之間的牆,開始慢慢地坍塌。而一座溝通的橋梁,正在建立。

  漸漸地,我和婆婆的感情越來越好。我婆婆非常信任我,把她的藥品、老倆口的財產,都交給我管理。她亦是個很開明的人,看到我用新式方法煮飯、理家,都能接納、信任。她和我公公,和我們一起生活,同住了二十年,我們後來的感情,親如母女,無話不談。

  事情往往就是這樣的奇妙:當一方主動把手伸出時,另一方也會伸出回應,直至兩手緊緊相握。

  兩女亦安
  記者:有人說,屋簷下有一個女人,才是“安"字,屋簷下同時有兩個女人,就不安了。因為這兩個女人會搶廚房、搶兒子(丈夫),搶管理家庭的權力……而您能和婆婆在同一屋簷下,快樂地生活了二十年,一定有些特別的經驗。能不能提供給我們?

  林靜芝:我的秘訣就是“分享"。我相信我的一切都是從神而來的,我樂於將這一切與人分享。這包括了丈夫、子女、錢財、房子、才幹,等等,我願意將這些與婆婆分享。

  所以,當婆婆和我的衛生習慣不一樣,把廚房搞亂時,我不會介意。當公公、婆婆“含貽弄孫"時,我不會認為他們在搶我的兒子。我反而非常鼓勵我的兩個兒子,和祖父祖母感情親密。甚至鼓勵他們一放學,就直奔祖父母的膝前,使他們老懷得慰。

  我和秀全牧養教會多年,發現婆媳關係緊張的主要原因,就是堅持自我的主權。比如有一位媳婦,看到婆婆總是把食物嚼碎了,才吐出來喂給孫子,就十分氣惱,認為很不衛生。當婆婆不肯改正時,她就不讓婆婆喂小孩,因為“這是我的兒子"。

  如此一來,婆媳矛盾還能不爆發?所以,一定要記得:“一切都不是我的,都是神賜給的,要與人分享。"

  而鼓勵孫輩愛祖父母,與祖父母親近,更是兒媳婦和公婆相處,討公婆歡心的不二法門。而且,當公婆有孫輩陪伴的時候,兒媳的壓力也會減輕很多,可以多做自己的事去。這一個事半功倍的方法,年輕的媳婦們要切記。

  是否愚孝
  記者:我想回過頭來補問一個問題,那就是您在前麵講到,李牧師為了孝順父母,放棄了女朋友。您覺得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正確的?是隻適用於個別情況呢?還是普遍適用?

  林靜芝:我認為秀全的作法,是符合聖經的。聖經的“十誡"中,斬釘截鐵地說:“當孝敬父母" ,卻並未說過:“你要為了女朋友放棄父母。"

  記者:也許有人會問:“孝敬"的含義是什麽?“孝敬"包括了服從父母不合理的要求嗎?

  林靜芝:是的,除非父母的話違背神的旨意。

  記者:您在前麵講到,當年您和李牧師非常確定,彼此是神所配的。這種情況下,李牧師的父母反對,是不是就算是違反了神的旨意?如果不聽從,是不是也不算“不孝敬父母"呢?

  林靜芝:秀全當時是覺得,既然是神的旨意,神就必給開路。當時我們兩人都有“一切為榮耀神"的決心。婚姻是大事,更要榮耀神。若搞到要和父母斷絕關係的地步,怎麽還談得上榮耀神?

  我後來就見過這種沒有父母祝福,強行結婚的例子。結果是小兩口過得也不快樂。最可憐的還是那年輕媳婦,生活中總有磕磕絆絆,可她和丈夫鬧了矛盾後,連哭訴的地方都沒有。

  我們結婚十八年後,在牧養波士頓教會期間,1981年去芝加哥的惠頓大學進修。這個惠頓大學,就是當年秀全為了逃避感情,淒淒慘慘地,準備離台就讀的學校。而這次來,他卻是帶著心愛的太太,兩個可愛的兒子,一家四口雄糾糾、氣昂昂地來的。那心情是何等的快樂!

  他回首往事,便深信,是神在考驗我們的信心。而把神放在第一位,準沒錯。

  最後忠告
  記者:最後,您對我們讀者中,和公婆相處有困難的,有何建議?

  林靜芝:我的建議是:

  1.要向神求愛心,因為唯有愛能感化人。

  2.學習謙卑,尊重年長的人。

  3.要有智慧,例如看到婆婆有何不妥的做法,要讓丈夫出麵去說,而不是自己強出頭。

  記者:那麽,您對於夾在父母和妻子之間左右為難的男士,又有什麽忠告?

  林靜芝:我的建議是:

  1.要知道怎樣愛妻子。女人最需要的,是丈夫的愛。當婆媳關係緊張時,你要在妻子麵前給予她肯定,讓妻子得到愛的滿足。

  2.要帶著妻子一起孝敬父母,父母會有滿足感和安全感。例如節日所買的禮物若稱父母的心,不妨就聲稱是太太買的,是太太孝順公婆的。

  3.要有擔當。當出現矛盾時,要挺身而出,擔負起責任,而不是把過錯推在父母或者太太頭上,以致於他們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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