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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 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晴

(2018-09-15 05:37:04) 下一個

上午九點,在三一讀書會聽劉飛虎先生主講:我所親曆的法治之二——飛虎吃官司。參加這次讀書活動的有15人。

10點10分,正當大家專注聽劉先生演講時,會議室的門開了,進來6個人:他們是金鶚山辦事處的書記和主任等。飛虎馬上停止演講,走下講台同來人交涉。一女士,趕忙在錄像、拍照:我和與會者都錄入鏡頭。

與此同時,辦事處主任手上拿著紅色本本——《宗教事務條例》,大聲宣讀第69條:

擅自設立宗教場所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處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任說:現在境外宗教勢力滲透到國內了,形勢嚴重,全國都在進行整頓……

非虎說:我已向民宗局申請了,報告了,正在等待上麵頒發證書……

我打斷飛虎的話,說:你應當向辦事處的這幾位人,說明我們今天在這裏幹什麽?參加的是些什麽人?我接著說:我不是基督徒,我們這裏還有好多個都不是信基督教的。我們今天在這裏不是做禱告,不是舉行教會活動,而是讀書會上法治課……

……

辦事處的人走了。

慈航老師說:哎呀,不能講是讀書會啊,聚眾讀書,問題比宗教活動更加嚴重。

飛虎亦說:我就是不承認是讀書會,結果讓你給捅穿了……

……

我納悶:讀書,比宗教活動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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