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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7年11月05日 星期天 晴

(2017-11-06 06:09:40) 下一個

我和劉湘建(右)在倫敦合影

2017年11月05日 星期天 晴
午後,老吳來我家,兩人聊天。說及劉湘建(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長,涉嫌倒賣假護照,2004年出走英國,追逃的百名紅色通緝犯中名列第十)
老吳說:劉湘建很快要引渡回國了。省、市追逃辦的負責人□□□和□□□等人到了英國,約見了劉湘建,動員他主動回國自首……並向劉湘建承諾:如果主動回國自首,可獲從輕處理,——判×年有期徒刑,緩刑,刑期滿後,即可回英國,今後可以自由進出中國。現在,組織上發動劉湘建的親屬——徐前堅(劉的姐夫,原市政府副秘書長)、楊忠(劉的妹夫,市公安局)妹妹劉湘惠——都來做勸返工作。估計馬上要回國自首。
我:2013年11月中旬,我在倫敦見了劉湘建。在他家吃飯,兩人交談很坦率。我估計要劉湘建主動回國自首,有難度。
吳:為什麽?
我:劉湘建犯有利用職權倒賣護照、非法獲利,叛逃等罪,該判多少年,這隻能經法院依法審判後才能決定。未經審判,就向劉湘建承諾:回國自首,隻判×年徒刑,緩刑,刑滿後可來去自由。這種承諾能算數?能兌現?劉湘建會相信嗎?主動回國,肯定會從輕處理,但如何從輕?也隻能依法,不能憑某個人信口開河。劉湘建入英藉了,是英國公民。入英藉前是中國人,觸犯了中國的法律。往後命運究竟如何,我說不清。但是,劉湘建的兒子是學法律的,在英國做律師,可不是好唬弄的。
吳:依你說,劉湘建不會回國了。
我:我沒有講他不會回國自首。我隻是說做勸返劉湘建的工作,要懂法,要依法,隨便承諾隻會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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