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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晴

(2017-11-15 12:51:04) 下一個

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晴
▲1608年,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要親審一起案件。被法官們斷然拒絕:訴訟隻能由法院單獨作出裁決。詹姆士大怒:我是國王,和你們法官一樣具有理性,由我進行司法審判是合理的。大法官柯克反駁:的確,上帝賦予陛下豐富的知識和非凡的天資,但陛下對英格蘭王國的法律並不精通……法律是一門藝術,一個人隻有經過長期的學習實踐,才能獲得對它的認知。詹姆士更氣:你們還要不要國王的領導了? 大法官回答:國王在萬人之上,但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大法官回答這句話的1608年,是中國明朝萬曆三十六年,明神宗在位。那年英國就知道法律大於國王了。可是,四百多年後的現在,有些人還沒明白,法律大於國王。
▲言官洪亮吉上書批評嘉慶,觸犯龍顏,刑部判其死刑。嘉慶卻改判為流刑。伊犁將軍拍馬屁要代嘉慶殺掉洪亮吉,受到嘉慶申飭。幾年後,嘉慶經過反思,赦其無罪,準其返回家鄉,還把洪的批評立為座右銘。200多年前的皇帝有這胸襟,令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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