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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5年4月4日

(2015-04-09 12:49:27) 下一個
星期六 雨
    今天原準備去母親墓地祭拜。但因昨晚特大暴雨,有的鄉村公路被淹,堵車嚴重,長途汽車不能按時發車。再加上清明節掃墓的人多,汽車在始發站就滿員了,中途車站不停。我在花板橋等了一個多小時,也未能坐上車。我隻好返回。
      在小區遇上肖老先生。他說:昨天剛從老家掃墓回來。還說:現在人真的死不起。火葬費用太高,墓地太貴,一動幾萬塊錢沒了。給子女增添了負擔……中國本來耕地就少,人死後占一塊墓地,何必呢。我今年81歲了。我給兒子交代了:不要留骨灰,不要墓地。骨灰拋到洞庭湖喂魚。國家應當修改政策:提倡火葬,不能采取強製措施,而應當改為獎勵:比如,火葬免費,對不留骨灰不要墓地者,應當獎勵。
……
我在鳳凰網上看到一篇文章,摘錄部分文字:
      據調查統計,現時中國大陸的火葬比例為53%,美國為26%,英國為70%,日本則超過90%。中國大陸火葬比例達到53%,這主要還是因為官方強製推行火葬的結果。
      中國的火葬率能超過半數,在外國人看來,或許是一種文明的表現,其實不然,這反而說明中國距離世界文明越來越遠。為何這樣說,首先就是因為大多數人死後被火葬並非出於自願,其次,中國式的火葬並沒有做到節約土地等資源,反而比先前的土葬更為鋪張浪費。
      從《殯葬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幾乎每年都有官方對死者就地焚屍的情況發生,部分為中國國內媒體所報道,並幾乎每一次都會引發公眾的譴責。就在去年12月19日,安徽涇縣農民程朝穆在去世下葬後,墳墓被公務人員強行挖開,棺槨被當場澆柴油燒成灰燼,焚屍行為引發激烈衝突。通過搜索不難發現,類似的事件數不勝數,觸目驚心!
     作者呼籲:應該對現有的《殯葬管理條例》進行人性化的大修,或者是廢止該條例,實施新的貼近民心的《殯葬法》,隻提倡不留墳頭的火葬、樹葬、海葬等,而不強行民眾火葬。這才是符合《憲法》和國際人權公約精神的,既有利於提高政府的形象,也有利於緩解社會矛盾,還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
     ……
      老殷我查資料顯示:毛澤東紀念堂,占地57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麵積為28000平方米。主體呈正方形,外有44根福建黃色花崗石建築的明柱,柱間裝有廣州石灣花飾陶板,通體青島花崗石貼麵。屋頂有兩層玻璃飛簷,簷間鑲葵花浮雕。基座有兩層平台,台幫全部用四川大渡河旁的棗紅色花崗石砌成,四周環以房山漢白玉萬年青花飾欄杆……
      用暴力強迫老百姓火葬,而天安門廣場卻陳僵屍。怎能服民心?1956年毛澤東帶頭在死後火化的倡議事上簽字,真正遵守毛的遺誌便應該火化而不要再保存遺體。也許,當年在神化領袖並搞個人崇拜的情況下無法照此實行。但如今毛死39年了,為什麽還要保留毛屍?保留毛屍向征什麽?何時才能移毛屍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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