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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4年10月25日

(2014-10-25 12:34:49) 下一個
星期六 晴
      原市長羅碧升先生請我在泰和酒店的相思樓吃晚飯。許所長和小王參加。兩個葷菜:排骨火鍋和才魚片,四個素菜:炒洋蔥:炒花菜、扁豆、小白菜,另加一碟花生米。四個人喝3瓶三兩三的酒鬼酒。結賬時,老羅付了310元錢。
     老羅說:四中全會的主題是“依法治國”,習總書記在四中全會的報告,我看了三篇。真的很激動,習近平了不得,短短兩年時間,打掉那麽多老虎,贏得了民心……適時提出“依法治國”……走上法治軌道……我看四中全會是裏程碑……
     許所長:“依法治國”不是四中全會才有的,我記得這個口號有好多年了。
     我: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1995年,十四屆五中全會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概念,1999年寫入憲法。2007年,胡錦濤在“十七大”上提出“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2012年中共“十八大”重提“依法治國”,2014年四中全會把“依法治國”作為主要議題。
      王:我沒看什麽四中全會報告,也懶得看。“依法治國”,那是當官的事……貪官那麽多,貪財好多萬,好多億,玩女人,養二奶,三奶……真不敢想象。當官的守法了,就依法治國了。殷市長你說呢?
      我:你講的有一些道理。江、胡時代,講“依法治國”,主要是喊口號,所謂的法治,是用於治民。這一次,四中全會把“依法治國”作為主要議題,與以前可能會有不同……但是,有些問題我還是弄不明白?
      許:你是老牌知識分子,還有什麽不明白?
      我:比如: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不是矛盾?法律說了算?黨說了算?是黨大還是法大?還有: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最高領袖”,這是人治,如何體現法治?……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就得把黨權關進法律的籠子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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