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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3年03月10日

(2013-03-17 13:02:02) 下一個
星期天 陰
▲今天上午9點鍾,陳碧波來我家。聊天近兩個小時。
陳碧波說:上星期四,我去市人大內司委,主任劉孟虎接待了我。劉說:你的這個案子錯在最高法院。6年多7年時間,最高法院9次書麵、21次口頭,一共30次約你談賠償問題,最後卻又發裁定,否認以前的,法院辦案怎麽能隨心所欲?其他不講,就這30次約談的費用、誤工費用,都應當給你賠償。最高法院執法違法,犯法,影響很不好。不過,要糾正,難度也很大。我們也沒辦法,對你隻能表示同情。
我:這個內司委主任不打官腔,講話通情理。
陳:別人也講劉孟虎為人很好,當過模範檢察官,水平還是不同。他雖然解決不了我的問題,但理解我的作法。我也就感謝了。
我:能體諒民情的官員不多。
陳:那是。李□□(政法委副書記)就不行。講話太沒水平。他講:天大由天,最高法院就是天,它駁回了,就不可能再改變!我說:你這個政法委書記說錯了。共產黨才是天,法律才是天。最高法院隻是執行法律,解釋法律,它有錯就必須糾正!我把同李□□的爭論告訴樓區政法委和信訪局領導,他們笑了,都說李□□有病,糊塗了,勸我莫計較。我說,不是我計較,是這種人誤事,激起民怨!
我:我倒覺得李□□講的也是實話。要糾正最高法院的錯誤談何容易!……
陳:□□□□,□□□□□□,□□□□□□□。□□□□□,□□□□□□……□□□□,□□□□□□□。(刪去陳碧波過激言論78字。)
……
▲下午3點,上網看“二會”部分代表提案、言論:
◎周森:捐工資搞慈善要立法;
◎陳遊標:未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不應生孩子;
◎朱列玉:應將貪汙10萬判10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
◎申紀蘭:這個網,你誰想上就能上?還是要組織批準呢?我有個想法,網也應該有人管,不是誰想弄就能弄,就跟人民日報一樣,外國那些人那是瞎弄的,咱不能這樣,咱要按照原則去弄,不要好的弄成壞的,想說什麽就說什麽,咱是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那能說上網就上網呢!

申大娘:您上網麽?知道網絡是怎麽回事麽?以“從不投反對票”的一慣作法來迎合主子,妄評網絡,你隻會幫主子的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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