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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3年01月13日

(2013-01-13 12:49:09) 下一個
星期天 晴
閔和順(湖南理工學院)教授的女兒在美國。他準備同妻子鄧老師去看望女兒。公安局不準他辦護照。昨天晚上7點多鍾,閔教授給我來電話。他說:我去公安局辦護照,才知道我被列入黑名單。公安局不同意辦。
我:是不是因為“六.四”,你被判刑坐過兩年牢?(殷正高注:六.四後的第4天,閔先生貼出大字報,聲稱要“同李鵬政府決裂”,因此而被判刑)
閔:不是。
我:那是什麽原因?
閔:我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其中,第二章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第十二條 中國公民不準出境的6條規定。
我:哪6條?
閔:我念給你聽: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我:這6條都不適合你嘛。
閔:我估計他們把我列入第五條: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我:你怎麽“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閔:我寫“六.四三部曲”,第一部是《我和我的三個半奴隸》,寫我在坐牢……的紀實小說,30萬字,2005年,由美國勞改(?)基金資助,在香港出版。……第二部要出版時,找我談話:不準出版!……就是這個原因,不給我辦護照!
我:哪怎麽辦?
閔:哪有什麽辦法?沒辦法喲。
我寬慰他:以後會讓你出去的。等著吧。
閔:誰知道還要等多?
……
將近半個世紀前,偉大領袖毛主席曾就小說《劉誌丹》作出批示: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由此,習仲勳被打成反黨集團頭目,被投入監牢……近半個世紀過去了,如今,書生們著書寫小說,仍舊“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甚至“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如此荒唐的枷鎖,死死鉗住國人。怎麽辦?寄希望於習近平!有理!因為他畢竟是習仲勳的兒子。不過,曆史早已證明:從來沒有什麽救世主,不要靠神仙和皇帝。寄希望於民眾的覺醒,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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