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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6月13日

(2011-06-20 01:35:59) 下一個
昨天,吳先生發來郵件,內容是網絡上的一篇文章:聯合國言論自由專家:互聯網接入是基本人權
最近,聯合國負責言論自由的獨立專家弗蘭克·拉魯(Frank La Rue)向聯合國大會人權理事會十七屆會議提交《促進和保護言論自由權利的特別報告》。該報告說
,將人們從互聯網斷開連接是侵犯人權的行為,並且違反國際法。該報告也針對屏蔽和過濾行為提出了批評。
弗蘭克·拉魯在特別報告中提到,“
互聯網已經成為一種主要手段,使個人能行使他們的見解和言論自由,如世界人權宣言和關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19條所保證的。”
特別報告員認為無論以什麽理由,包括以侵犯知識產權法為由來切斷互聯網用戶接入,都是違反了國際公約第19條第3款,是侵犯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特別報告還深切關注各國日益複雜用於封鎖和過濾的審查機製,並促請各國廢除或修訂現有的可將用戶從互聯網斷開的知識版權法。
……
對弗蘭克·拉魯的特別報告,網人普遍認為,如果通過聯合國確認特別報告的話,對各個國家都會形成必要的壓力,需要他們進行斟酌行事。當然是值得高興的事情。 
世界普世人權裏麵有言論自由,對此還要有知情權,要表達自己的心意、民意,這個實際上應該和言論權是在一起的,都是同等重要。政府必須要尊重公民權利,不能侵犯公民的信息權。如果是互聯網接入受到限製,那麽無論是他的知情權也好,表達意見的言論權也好,都受到了限製的,應該是違反了聯合國憲章或者是我國的憲法條款。
斷網,已經成為了目前大陸的常態,繼中國政府加強互聯網敏感詞管理及升級長城防火牆之後,網上傳出消息:中國可能在一年內全麵切斷與境外互聯網的聯係,實行像朝鮮一樣的全國範圍內的局域網連接。
當局一係列加強對互聯網的封鎖與限製已引起民眾們的諸多不滿。
有網友表示:在互聯網已經成為社會基礎設施的今天,且不管■■的前途如何,GFW(防火長城)及其始作俑者將來必被審判。
學者賀衛方向媒體表示,大規模斷網法律程序有問題;……不要形成一種慣例性的做法。不要一有風吹草動就把相關區域的網絡給斷掉。做這些事情的時候,你是一個共和國,是一個民主國家,你不可以完全視人民的權利為無物,願意怎麽剝奪就怎麽剝奪。
有網友調侃:當下,中國當局是寧要社會主義的防火牆,不要資本主義的互聯網。
……
老殷思量:共和國對內大講“以人為本”、“和諧”,對外宣稱要“融入國際社會”、“接軌”,然對互聯網竟是大搞“斷網”與過濾,如此這般,行麽?還能維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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