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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2011年 5月24日

(2011-06-18 19:04:51) 下一個
今天遇到兩件很難辦的事。
上午9點多鍾,我正在小區運動場,wu先生提著手提電腦見我:讓我看市委宣傳部的文件:關於《嶽陽晚報》違反新聞宣傳紀律刊發中石化個別加油站油質問題報道批評的通報。以及相關文章。兩人交談40分鍾。臨別,wu先生一再叮囑:把它發到《巴陵鬼話》。我說:我同意你的觀點,但我不便在鬼話中發這份東西。
下午3點,譚先生來我家。把他致中石化領導的一封公開信交給我,希望我在今天的《巴陵鬼話》中評論幾句。我說,這信寫得好。但我不便公開評論。
今天晚上從20點鍾到22點,wu和譚分別來3次電話,他們正在網上,等我今日鬼話,而且一再要求,把他們提供的東西,一定要發出去。
唉,我該怎麽辦?猶豫再三,我決計照他們叮囑的辦
就湖南嶽陽石油公司銷售劣質汽油坑害消費者的事件
致 中 石 化 的 公 開 信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並董事長傅成玉先生:
貴公司網站上在2011年5月13日發布的“董事長致辭”中稱:公司“鄭重提出‘每一滴油都是承諾’的社會責任口號”,令人欣喜。然而,2011年4月底5月初,貴公司下屬企業在湖南省嶽陽市發生的一起93#汽油劣質油事件,卻令人費解。

一、銷售劣質93#汽油造成加油車輛嚴重損壞的事實
我們這些車主即汽油消費者,從來都是衝著中石化的國字號招牌和誠信承諾,一直使用中石化的汽油,可謂貴公司的忠實客戶。可是,2011年4月底5月初在我市發生的這起劣質油損害我們消費者的事件,卻讓我們廣大消費者和受害者感到十分氣憤。
車主譚偉雄的湘F22601,粵A4Z671小車,在中石化的通海南站加油站分別於2011年4月29日、5月6日加油(金額200元和270元,發票號05978153和05932007);車主孫保田的湘FC5907於2011年5月9日在東方加油站加油,車主李翼的湘F8LY65於2011年5月6日在東方加油站加油;車主蔣素勤的湘F16267於2011年4月29日在南湖加油站加油;……(2011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的眾多消費者不予一一列舉),我們這些消費者在加油後都出現了車輛起動因難,每次起動要起動七,八次,加速因難並造成了車輛損壞的情況。起初我們都各自誤認為是自己的車出現了問題,分別送去了有關修理店進行修理。接下來的情況是嶽陽市的眾多修理店,都在修理或反複修理因為加了中石化的汽油所造成的各種車輛的相同故障。由此使得中石化湖南省嶽陽石油公司加油站銷售劣質93#汽油,並造成加油車輛嚴重損壞的問題得以浮出水麵。

二、事發後的遭遇與惡劣的社會影響
按理,問題出現後,中石化無論是從‘“每一滴油都是承諾’的社會責任口號”角度出發,還是從避免自身損失進一步擴大的角度出發,都應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妥善處理有關問題。但是,相關加油站的作法卻讓人不可思議:
1、麻木不仁,任憑損害後果的擴大。
其實,加油站銷售劣質汽油造成消費者車輛損害的嚴重後果發生後,有關加油站不是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害後果的擴大,而是敷衍搪塞,企圖掩蓋事實真相,對受害的消費者惡言相向(現場錄像資料)。
2、故意刁難受害的消費者,有關人員態度惡劣。
如上所述,我們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加了劣質的93#汽油,在因此造成車輛損壞後,送去修理店修理屬於正常行為,如譚偉雄等人的受損車輛在5月7日己在中石化加油站告知前就進行了修理。修理後才知道是因加了中石化的劣質93#汽油所致。在問題暴露後的5月20日,我們這些消費者來到中石化加油站提出訴求,但加油站則要求我們必須去由他們指定維修站檢測後才能作指定的修理。當我們需要問一說法時,加油站負責人和員工態度非常惡劣(請見通海南站的副站長陳某與部分員工態的現場錄像資料),根本沒有一點解決問題的誠意。
3、推卸責任,製造事端,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許多消費者(一些是加油站的老客戶)在加油後並未索取發票,盡管加油站有錄像資料,加油站的員工也清楚其在該站加油的事實,但加油站仍然以這類消費者不能提供發票為由拒絕理賠。由此引發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霸道的“顧客投訴受理登記表”讓人啼笑皆非。
如通海南站“顧客投訴受理登記表”第二條:經維修店技工和我公司辦事員共同檢測後,車輛沒有問題和不是油品引起的問題費用自理。第三條:末經過檢測,已經過保,在嶽陽無4s店的車輛    有金盾維修點處理.第四條:因為油品不適造成配件損害,原則上主要檢測的火花塞和氧化傳感器。第五條:換油原測是從油箱提致來多少油就換多少油。
試問:
(1)我們加了劣質的93#汽油,又在不知情情況下我們車輛已送去修理,試問現在你們辦事員又拿什麽標準去檢測車輛沒有問題和不是油品引起的問題呢。按行業慣例應該是中石化主動招回,你們加油站不是每天都有錄相記錄嗎。你們應根椐錄相記錄主動招回,可你們又在這段時間裏幹了些什麽呢?
(2)通海南站顧客投訴受理登記表第四條原則上主要檢測的火花塞和氧化傳感器。試問;因劣質汽油造成用戶車輛點火困難,動力不足,加速因難,起動頻率密集,長時間低速運行,又會造成電瓶,馬達,噴油嘴,油泵,發動機等部件塤壞,這難道不應由你們負責嗎?難道要我們受害者為你們承擔責任嗎?
(4)這種“減法”實在荒唐可笑,假一罰十才是公道。
 通海南站顧客投訴受理登記表,第五條換油原測是:“從油箱提致來多少油就換多少油。”你們的劣質油品損壞了我們的車輛,時間十多天了,我們油箱還能剩下多少93#劣質油品呢?這簡直是荒唐可笑。可見中石化壟斷行業既霸道又太小氣。你們能喝“天價酒”,你們損害我們財產還對我們惡言相向。你們不感到製定這一“減法”太失體,太無知,太無恥,太可悲了嗎?按假一罰十商務原則,中石化公司理應賠償消費者使用劣質油品實際數量的十倍!(5)艱苦索賠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誰來承擔?
因為劣質油品給我們帶來的各種損失,這個賬是可以算出來的:比如,除車輛損失外,在這段時間裏,我們的誤工費,交通費等,是必須補償的。
 (6)更為重要的是我們的車輛被你們劣質汽油所損壞,在你們沒有找到油品劣質原因情況下又突擊性搶修.修理的可靠性很讓我們質凝,為此我們要求你們給受害者一個確保車輛修理後無後患的維修承諾.我們受害者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提出合理索賠。中石化必須尊重消費者、受害者的權益。

三、處理方案與要求
1、中石化應當將事件的真相告知受害的消費者。
中石化湖南嶽陽石油公司從2011年4月底到5月初這段時間銷售劣質的93#汽油,到底是怎麽造成的?生產、運輸、銷售,究竟是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中石化必須向廣大消費者有一個說法。作為消費者和受害者,我們應該有知情權。我們必須知道是什麽原因導致自己的車輛受到損壞及有無後患。這是我們的權力,希望中石化公司尊重受害者的又是受害者的權利。
2、我們認為這是人為的嚴重事故,強烈要求追追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我們車主中的譚偉雄先生(電話:13607300079),原是中石化長嶺煉油化工廠的勞動模範,省級標兵,其感歎道:“我受‘三老四言‘教育多年,這件事件讓我作為一個石化人心裏十分難受與痛心.我希望中石化各級領導本著誠信,謙讓,務實的態度.落實解決好消費者和受害者正當權益。 重新樹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光榮傳統,重新發場”我為祖國獻石油”的鐵人精神。讓大慶精神重振石化。”
 3、依法賠償消費者所受到的全部損失,包括對尚未損壞但已對發動機使用壽命等造成損害的賠償。
我們嶽陽的受害消費者既是在維權,也是在呼喚國有特大型企業、上市公司應履行你們的社會責任。希望中石化高層能夠對嶽陽劣質汽油事件予以足夠的重視和妥善處理。

部分受害消費者簽名:
2011年5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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