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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話12月7日

(2007-12-12 01:47:10) 下一個
▲7點50分,去餐車吃飯。我要一份套餐:4個小饅頭,(估計隻有一兩),一碗稀飯,很稀,而且隻大半碗,一個煎雞蛋,半片火腿腸,一小碟鹹菜。收費12元。本來,我早晨胃口就好,吃這點東西,根本沒有吃飽。我掏出錢包,準備再要一份,但又怕人見笑:這個老頭怎麽這樣能吃?忽然記起有乘客花29元錢,沒有吃飽,給鐵道部長寫信,結果退回20元錢。我再要一份才24元,……如果是29元錢,我也要給部長寫信,也許可退回20元。可是24元錢就難講了。沒把握的事我是不會幹。
▲列車正點(13點17分)到北京。乘102次車到趙公口。找兩家旅社。第一家叫小妹旅館。三人間收費100元,有衛生間。第二家叫欣四方旅館。三人間75元。老張說:自己花錢能省就省一點。他馬上去辦住宿手續。身份證資料輸入電腦:結果公安局馬上查出他的住址。這是兩個小時後的事。
▲15點40分,益陽建行連續4個電話打給小劉,急找張超群:經中央常委周永康批示,必須立即停止在北京搞集會,必須馬上離京回益陽。
▲我住嶽陽大廈506室。因手機丟了。到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回家:老伴說:公安局的人找你……我說,如再找就告訴我的住處。
▲19點10分北京市公安局馬先生孫生找我談。態度友善。但問話內容荒唐。令我吃驚,好笑,頓生悲哀。
▲23點15分,張超群敲門。他神色不安而憤怒地告訴我:益陽公安和建行派3人由長沙飛抵北京。堅持晚上要見麵。他不同意。明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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