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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靈修神學-論警醒

(2007-07-25 10:21:23) 下一個
改革宗靈修神學-論警醒



原著:布雷克 翻譯:王誌勇



正如禁食與禱告密不可分一樣,警醒與禱告也同樣密不可分:“警醒禱告”(太26:41);“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弗6:18);“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前4:7)。因此,我們也必須把這項責任放在心裏——一項主耶穌基督曾經鄭重地命令我們去履行的責任。“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可13:37);“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太24:42)。

警醒可分為屬靈的警醒和肉體的警醒。這兩者都是基督徒的責任,所以,這兩者我們都要探討。



1.屬靈警醒的定義(Spiritual Watchfulness Defined)

屬靈警醒包括以仔細、慎重的方式保守我們的靈魂,以免邪惡臨到她。對於信徒而言,屬靈生命是人人都渴望得到的珍寶,遠勝過整個世界及其中所充滿的。有很多敵人對它暗中窺探——不是要參與分享,而是要施行毀滅;他們恨惡它。因此,基督徒必須謹守自己的靈命。“你要切切保守你心”(箴4:23)。信徒知道靈命的價值,熟知他的敵人及其活動,熱愛自己的靈命,渴望保守靈命,並促進靈命的成長,小心提防以免損傷靈命。信徒總是這樣謹慎,如有危險臨近,他就嚴加防範。如果他察覺到什麽危險,他就加強戒備,手拿武器,準備迎敵,攻擊一切膽敢來犯之敵。

屬靈警醒的操練有幾個預期的目標。其中最重要的是,就是對聖靈的屬靈影響的警醒,比如聖靈的光照、安慰和力量,信徒的靈命就是這樣得以堅固的。基督徒為此而禱告,在禱告期間,以及禱告之後,等候上帝賜予他一些憑據,使他能夠立刻領受,並且在心中得到印證。“耶和華啊,早晨你必聽我的聲音,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警醒”(詩5:3);“聽從我,日日在我門口仰望,在我門框旁邊等候的,便為有福”(箴8:34);“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上帝”(彌7:7)。

第二,警醒適用於所有的源自靈魂的事情,比如思想、話語、行為,以免靈魂受到罪的傷害。基督徒所要努力的就是使自己的所有行為都合乎上帝的旨意,由此使我們的靈命更加堅固。“你卻要凡事謹慎”(提後4:5)。基督徒為此而奮鬥:“我曾說:‘我要謹慎我的言行,免得我舌頭犯罪:我要用嚼環勒住我的口”(詩39:1);“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禰的法度。我揀選了忠信的道,將禰的典章擺在我麵前”(詩119:59,30)。因為基督徒曉得自己的無能,所以,他向上帝求助:“耶和華啊,求禰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詩141:3);“耶和華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禰麵前蒙悅納”(詩19:14)。信徒謹慎地保守自己的心,因為他知道處處都有陷阱,所以,他小心翼翼地前進。他留意自己的每個行為,思考腳下的道路(箴4:26)。他時時尋求忠告,向主求問:“主啊,禰要我做什麽?”(徒9:6)。他查看前麵的道路是否安全,仔細地走好每一步,以免踏入陷阱。可以說,他是踮著腳尖走路的。這一點可以從“akribos”這個詞得到印證:“你們要謹慎行事”(弗5:15)。然後,當他發現一切順利時,他就勇敢地前進。“萬軍之耶和華……使他們如駿馬在陣上。他們必如勇士,在陣上將仇敵踐踏在街上的泥土中”(亞10:3,5)。

第三,在屬靈方麵警醒的人,也應該留意所有進入靈魂的東西,以免敵人悄悄潛入,傷害自己的靈命。他知道自己的敵人——魔鬼、世界、以及自己的肉體——他也知道它們的邪惡和無休止的活動。他為此而謹守,“關閉所有的門和窗戶”。“我與眼睛立約”(伯31:1);“他塞耳不聽流血的話,閉眼不看邪惡的事”(賽33:15)。按照使徒的勸戒,他對魔鬼保持警醒。“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9)。基督徒要警醒,抵擋世界,不論它以諂媚、威脅還是逼迫的形式發起進攻,我們都要憑著信心勝過這一切(約壹5:4)。他對自己的肉體,對自己內在的敗壞,以及很容易困擾他的罪,都時刻保持警醒。使徒勸告他要這樣做:“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2:11)。



2.勸告信徒要警醒(Believers Exhorted to Be Watchful)

因此,基督徒們,請挑旺你們對警醒的渴慕之心,並以大丈夫的勇氣,把它行出來。“你們務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16:13)。

(1)我們生性懶散。我們的靈命又微小,又軟弱,隻有一點點活力,而我們內在的敗壞又常常會迷惑我們的理解力。因此,哪怕我們在睡覺的時候,也應該時時像《雅歌》裏講的新娘那樣:“我身睡臥,我心卻醒”(歌5:2)。這同樣也是聰明童女的經曆:“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太25:5)。

(2)我們的仇敵是醒著的,他們總是不知疲倦地對我們進行攻擊。他們不會錯過任何一個可以掠奪我們利益的機會;如果我們不保持警醒,他們就會有機可乘。

(3)如果因為我們的昏睡,致使自己遭到敵人的攻擊,這是多麽可恥的事啊!如果我們在揮劍時受傷,這些傷口很快就會得到醫治。然而,如果是因為我們的昏睡而使自己被打敗,我們必然帶著羞愧來到上帝的麵前,因為我們無可推諉。

(4)敵人造成的傷痛,是非常慘重的;他的箭是有毒的,傷口是深深的。如果由那位偉大的醫生所掌管的基列山的香膏,沒有醫治這些傷口,它們就會導致死亡。他們將會掠奪你的珍寶——屬靈生命——還會掠奪你所有寶貴的、屬靈的裝飾。“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16:15)。

(5)然而,當我們警醒時,我們不必懼怕敵人。我們將要在主耶穌基督裏享受多麽大的尊榮和讚揚啊!主將要給那些得勝的人帶上榮耀的冠冕。“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2:7);“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2:11);“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啟3:21)。因此,務要警醒!



3.關於警醒的指導(Guidance unto Watchfulness)

如果你渴望保持屬靈的警醒,就請注意使用以下的方法,使你的肉體也保持警醒。

(1)飲食過量的人,是不可能保持警醒的。因此,渴望警醒的人,在飲食方麵應當審慎,保持清醒。經文中所說的也是如此:“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路21:34,36)。

(2)渴望保持警醒的人,應當尋求同伴,一同保持警醒。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傳4:9—10)。在屬靈的國度裏,我們也應該如此而行。

(3)渴望保持警醒的人,必須要求別人在必要時喚醒他。此處亦是如此。因為除了上帝之外,沒有其他的任何一位能夠喚醒我們,使我們保持警醒,因此我們應該在禱告中懇求上帝這樣做。上帝必會回應我們的請求,喚醒我們:“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賽50:4)。

(4)渴望保持警醒的人,會定好鬧鍾,以便在適當的時候叫醒他。這個“鬧鍾”就是對上帝的敬畏。“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箴14:27)。

(5)渴望保持警醒的人,絕不會放任自己,隨意躺臥,行事懶惰,而是充分利用時間工作。此處亦是如此,假如我們總是致力於閱讀上帝的聖言、禱告、唱詩,高高興興地從事主工,那麽,即使我們隻有一點微小的力量,我們也能保持屬靈的警醒。“所以,你們要警醒;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仆人就有福了”(太24:42,46)。



4.肉體的警醒(Physical Watchfulness)

肉體的警醒包括在指定的睡眠時間保持清醒。因為上帝已經注定,人的生命要以飲食的方式來得到保護,還有睡眠的方式——這是自然的更新之露,可以說,通過睡眠,能夠使大腦得到滋潤。如果我們用太多的時間睡覺,就會養成惡習,使我們的身體虛弱,這也會導致各種疾病。如果我們睡眠太少,身體也會變得虛弱,以致於不能勝任工作。因此,這兩種情況——睡眠過多或過少——都會導致我們的思想昏沉、怠惰。人與人之間的新陳代謝不盡相同;有人可能會比其他人需要更多睡眠。因此,從事重體力勞動的人,比從事室內靜坐工作的人需要更長時間的睡眠。每一個敬虔的人,都當在這方麵了解自己的需要,以免損傷自己的身體,這就是犯罪了。失眠有時是因為疾病、精神痛苦、焦慮,或者想要去賭博或跳舞的強烈欲望,或者是對一個人的強烈願望或幻想的精神反射。有時我們需要保持清醒,無論是因為我們的呼召迫使我們這樣做,還是因為我們自己決定完成一些工作——按照我們的呼召,不論是手工操作,還是以研究的方式來完成。在此,我們並不是要討論這樣的警醒,而是要探討靈修意義上的警醒。



5.為敬虔的緣故保持肉體的警醒(Physical Watchfulness for Religious Reasons)

為敬虔的緣故保持肉體的警醒,是一個特殊的屬靈操練,在這個操練中,我們整晚不睡覺,或晚上的一部分時間不睡覺。這些時間就用於禱告、讀經、或默想,目的就在於把肉體及其情欲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促進屬靈的成長。

所有關於禁食的說明也適用於有關警醒的解釋。隻不過一個是不吃食物,而另一個則是不睡覺。這是一個屬靈的操練,因其目的是以此種方式尋求上帝。時間並不是在靜止無為之中度過,而是用於屬靈的活動。這是一種特殊的操練,因此,不宜太頻繁地進行,更不能使之成為日常性的活動,因為這樣做對身體有害,會使我們身體不支,很快便不能勝任任何工作了。

首先,警醒就在於一個人自己不睡覺。涉及到時間——也就是說,時間的長短,無論是整晚,還是晚上的一段時間——完全取決於個人的選擇。時間可以是晚上一開始的時候,也可以是在早上,還可以是以上二者之間,一個人可以半夜起來,過一會兒再重新睡下。然後,我們就剝奪自己睡覺的享受;如果覺得困倦了,我們必須與之對抗——可以用肉體的方式,比如站起來,走一走,或者在口中放一些酸辣的或苦的東西;也可以用屬靈的方式,比如禱告,呼求聖靈,或者哀歎我們的怠惰。這並不是說不睡覺本身是敬虔性的,而隻是說它屬於這種操練敬虔的模式。警醒必須伴有屬靈的操練才行。

第二,警醒包括以禱告、讀經、默想或反思的方式尋求上帝。因此,我們警醒不僅是因為我們有時間做這件事,更是因為我們能夠以溫柔的心尋求上帝的麵。而這種溫柔則是由警醒和屬靈的爭戰而產生的溫柔。這是警醒的禱告,也是禱告的警醒,二者互相促進。當然,這並不是人人都非行不可的責任,因為可能有的人由於身體不適,當天太勞累,或當時的具體情況,他們需要力量。單身的人,有敬虔的家庭的人,或有敬虔夥伴的人,可以更好地進行這種操練。然而,其他的人,這樣做可能會給別人帶來麻煩,不造就家人,反倒在家中引發互不造就的氣氛。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偶爾躺在床上進行警醒的操練。在靜默中保持清醒,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安靜地向上帝默禱祈求。在警醒的操練上,要盡可能不讓別人曉得。以禱告的警醒和警醒的禱告的方式,我們的身體(這個身體為犯罪提供了很多機會並促使我們犯罪)就會被製伏,變得更為有用。



6.警醒是上帝的誡命並且有先例(Watchfulness Commanded and Exemplified)

(1)主耶穌曾經吩咐門徒,要如此警醒:“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

(2)主耶穌在這方麵為我們作出了榜樣:“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可1:35);“那時,耶穌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上帝”(路6:12)。

(3)這一直是聖徒的靈修方式。雅各為了禱告,曾經孤單一人,整夜不眠(創32:24;何12;5)。大衛也曾這樣述說他自己:“我因禰公義的典章,半夜必起來稱謝禰”(詩119:62);“黑夜,我要歌頌禱告賜我生命的上帝”(詩42:8);“我趁天未亮呼求……我趁夜未更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禰的話語”(詩119:147-148)。亞薩也曾經這樣作:“我在患難之日尋求主,我在夜間不住地舉手禱告”(詩77:2)。新娘夜間在床上尋找,又在夜裏起來,到處尋找她心愛的耶穌(歌3:1—2;5:5)。

第一世紀教會的基督徒,也曾盡力如此行。然而,這卻逐漸變成了迷信,正如天主教會還保留著迷信的守夜傳統,他們認為守夜是極其聖潔的,認為守夜是大有功德的。在改教初期,這也很常見。如果你想閱讀有關這方麵的更詳盡的描述,可以參考先父布雷克(Theodore a Brakel)所寫的《靈命階梯》(The Steps of Spiritual Life)一書。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些聖潔的人是多麽迫切,多麽有熱心;如果我們有更多的熱心,我們就會更多地效法他們。然而,唉!在這沒有熱心的時代,這樣的迫切和熱心正變得越來越缺乏。既然如此,我為何要在此談及分別時日用於禁食和守夜之事呢?原因就在於主仍然能夠使用這樣的討論和勸勉,免得禁食和守夜這敬虔的操練被徹底忘記。但願有些人因此被挑旺起來——或者至少確信自己缺乏熱心,他早晨和夜晚的靈修都是太倉促了。願他能夠確知自己已經遠離了他所當行的事,他本當夜裏起來,或在睡前,或在清晨,留出一段時間來,保持警醒,專心致誌地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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