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兒女冤家

(2007-04-09 13:26:55) 下一個

    今年春節在朋友家吃飯的時候見到了一對久違的朋友。

    第一次遇見他們是四年前的夏天。那時他們的女兒剛滿10歲,在校品學兼優,在家也很聽父母的話。

    第二次再見他們是兩年前,那會兒全家都在忙女兒考重點中學的事。記得兩口子輪流感歎孩子大了不那麽聽話了操心的事也更多了。 

    這次飯後,趁幾家的孩子都到地下室去玩的空當,大人們坐在客廳裏喝茶聊天。我誇他們的女兒很有主見,孩子她爸卻歎口氣說:“你是不知道她在家有多氣人,老跟我和他媽媽作對。那天我要帶她去中文學校,她明知我穿好了衣服在車庫裏等她,卻故意上樓去拉琴!我還不能說她,說多了說急了弄不好她真的離家出走了。我們都怕她!”

    她爸剛說完她媽又接著控訴起來:“我現在很討厭她,有時都後悔生了她!”

    那天在街上碰見了過去在電台的一個同事。想當年他36歲得子40歲得女,還沒為人父母的同事們紛紛問他感覺如何,他當然說小孩子如何如何可愛。十來年過去了,我說你的孩子怎麽樣了,他長歎一聲:“累、煩!我女兒今年十一歲,除了上學和飲食起居外還得操心她學中文學芭蕾學鋼琴什麽的;兒子就別提了,十五歲了,天天造我的反。” 我說:“後悔了?”他說:“是。下輩子我可不要孩子了!”

    看來這養孩子也是個甜、酸、苦、辣、鹹的過程。孩子剛生下來的時候沒有不可愛的,一笑讓父母忘了累忘了憂。可俗話說小時候小麻煩長大了大麻煩,等孩子長大了父母不用那麽勞力時卻要更多的勞心了。孩子聽話的時候還好,氣人的時候簡直就是你的冤家。梅蘭芳好像就是被他兒子氣死的吧?

    孩子小時候父母是他們的全部,到後來他們自己朋友的重要性慢慢就超過了父母,再到後來他們的愛人、孩子、家庭更是排在了父母之前。等你老了他們一年來能來看望你幾次就不錯了,要是跟你住一塊兒,那你就等著給他們做飯帶孩子吧,繼續付出,沒準還得看他們的臉色。 

        有一天你想起那個曾抱在懷裏扛在肩上的心肝寶貝會傷感不已。

    我有一對朋友一直不要孩子,他們說我們這是不付出也不收獲,而有孩子的人是先付出至少十幾年到後來還不知有沒有收獲呢!
   
    我認識的一個人曾一言以蔽之,說養孩子是樁賠本買賣。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