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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家壇的朋友支個招:這錢到底應該交嗎?

(2010-01-03 10:02:01) 下一個
長期在壇內潛水, 感受到大家的熱情和睿智。今天有一事請教。
我們現在還在租房住。一幢apt內住6戶,前幾天接到rent office通知,說我們這幢樓廁所的下水道被塑料口袋堵了。發信警告大家,否則要罰款了。今天又接到通知,出現了同樣問題,要罰每位租戶50美金,並希望知情者報告。第一次碰到這種事,覺得罰款莫名其妙。我們絕對沒有幹過這種事,也無法知道是誰幹的。事實上鄰裏之間都互不認識。rent office應該有義務查明到底是誰幹的,而不應該不明真相的情況下給大家攤派。請問我的想法對嗎?大家有無類似經曆,是如何處理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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