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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雷鋒

(2009-05-20 13:06:49) 下一個

紐約是美國的金融中心,道瓊和納斯達克每天開盤的時間是東部早上 8:30 ,就是全美所有靠股市,債市交易吃飯的公司開工的時間。 美國大陸從東到西橫跨過四個時區。芝加哥是在美國的中部,和紐約的時差僅為一小時,還算好的,也就是早上 7:30 上班。聽說在最西頭的加州,這類公司的上班時間是早上 5:30 。

芝加哥大大小小的幾百家金融公司都縮居在市中心那一棟棟摩天大樓的小格窗裏。我住在郊區,到芝加哥的市中心去上班,要先開一刻鍾的汽車到附近的火車站,然後再乘一個小時的火車到市中心。 為了能準時到班,我每天必須早上 5:20 起床,趕上 6:25 的那班火車。

剛開始時候,有兩件事兒很不適應,一件是上車就困,一覺就到終點站。從家往公司坐還好,因為市中心是終點站;回來要是睡到終點站那可就麻煩了,還得往回再坐一個小時。 還好這倒黴的事隻發生過兩回。 另一件事兒是丟月票。 一張月票不便宜嘞,要 130 美元。因為火車上打盹的人很多,所以在火車上,每張座椅的椅背上都裝有一個小夾子,坐在後麵一排的人可以把車票夾在上麵。乘務員察票時就不用打擾懵懂中的乘客。本來這是個方便乘客的好措施,但剛開始時我不習慣,迷迷瞪瞪地一到站抬屁股就下車。在一個月中竟然接連兩次丟了票。 2600 大毛誒,心疼呦!恰巧這時有位也坐火車上班的朋友來電話,我就提起了這既可笑又倒黴的事兒,朋友說:“這事我也有過教訓,好辦,你把你的名子,電話寫到票的後麵,一般美國人拾到了,都會還給你“。我一聽,立刻拿出票來翻到背麵一看,果然有兩欄空白,一行為姓名,一行為電話, 趕緊填寫上去。

無巧不成書,剛填上了名字後沒幾天,我下午下班晚了,坐了比平時晚三個小時的火車回家 。 下了車就急匆匆地往停車場走。剛走到車門口,腰間的手機“嘀噠,嘀噠”地響了。我拔出來一聽,是個老美的聲音,男中音:“唐?唐?是唐嗎?“。唐,唐,誰是唐呀?我也蒙了,一想,可能是那個老美撥錯了號碼,這事兒常有,就回答說:”你打錯了“。然後,嗞的一按,掛機了。我打開車門上了車,剛要起動,腰間的衝鋒號又響起來了“嘀噠,嘀噠”,我一接,又是那個老美的聲音,唐啊,唐的,我有點不耐煩了,沒好氣的喊到“你打錯了”,說完剛要掛機,又聽那老美問到“你是不是丟了月票?”,我一激靈,馬上明白過味兒來了,一摸兜,果然票沒在, 趕緊喊到“實在對不起,對不起,是我的票丟了”。還好,據說老美聽中國人說話總是像在和什麽人吵架一樣,那個老美也沒對我剛才的無理腔調抱怨什麽,到是我自己感到很愧疚,一再道歉!老美接著問“你明天早上幾點上車?”,我說“ 6 : 25 ”,對方沉默了,隻聽見從電話中傳來的,鏗鏘鏗鏘的火車滾動聲。大約過了兩三分中,男中音又發話了“好吧,明早就在你上車的車站見”。 “好,好,謝謝,謝謝”。 我又感激,有高興地應承著。 “ bye “的一聲對方掛了機。

回到家裏坐在沙發上,我仔細琢磨這件事兒,把它按時間順序,從前到後地捋了一邊,還真想明白了幾點。

其一,想起來這位老美是誰了,不是姓什麽,叫什麽,而是長的什麽樣。 因為今天坐的是晚車,車廂裏的人不多。一上車就看見兩位老紳士坐在我旁邊一排的椅子上,都著正裝,西服革履;年歲看上去有五,六十歲的樣子。不過這點也不敢肯定,因為東方人看西方人往往是把小看老,而西方人正相反,把東方人老看小。 沒準這二位比我還年輕十歲呢?他們身邊放了一隻啤酒箱子。車剛一挪動,這兩位就打開箱子,開懷暢飲起來, 還客氣的問我來不來一瓶。我婉言謝絕了。想一想,隻有這兩位離我的座位最近,肯定是他們看見我丟在椅子上的票,打了電話給我。

其二,這兩位先生的家肯定是在離我這有一個小時車程的終點站,因為那趟晚車是大站快車,下一站就是終點站。

其三,這兩位上班的時間一定比我晚三小時,大概不是幹我們那種金融公司的,要不然就是高層老板,不用起五更。

其四, 我掐指一算,明天一早給我送票那位至少要比平時早起四個小時,才可能趕在我上車前,到我上車的車站,也就是說他要 4 點多鍾起床,必須登上 5 : 10 的始發慢車。 本來他是可以到市中心後再給我,但那樣我上班時還要買一張 8 元的單程票。可能這就是他為何在電話中沉默了幾分鍾的原因吧?

想到這,我再也坐不住了,趕緊翻箱倒櫃,翻出來一件早年從中國帶來的蘇州雙麵繡小貓,是鑲在一個兩麵鏡的圓木框裏的。感謝“美國雷鋒“的禮物準備好了。

第二天清晨,天朗氣清,我推開了車站乘客休息庭的大門,一眼就看到了昨天火車上的那兩位老紳士中的一位。他正坐在麵對大門的長椅上。還是西裝筆挺,麵目慈祥平和。此刻他和我目光對在了一起,從我的姓氏和口音中他一定料到我是個亞洲人。他挺身站起。我也趕忙往前跨了兩大步,走到了他麵前,伸出了右手,他微笑著,一邊和我握手一邊問“你是隋先生?”

“是,是”。

” 這是你丟的票“。

”謝謝,太感謝了,這是一點小意思,以表謝意“,

我邊說邊把那隻小繡貓遞給了他。

他兩眼大睜,顯得很驚訝,“噢!太漂亮了。謝謝!“。

對一個美國人來說做這種“雷鋒“式的事,可能是太平常了,也不會期待著有什麽回謝。

“ bye , bye “。

“ bye---- “。

說完再見,我們就各奔了東西。

這時我忽然想到怎麽連人家的名字都沒問呢?也不可能再回頭了,那該有多尷尬呀?走吧!

一年後,真碰巧,我在火車上又遇見了那位“雷鋒“。他高興的告訴我,他的太太很喜歡那隻小繡貓。這回我可沒忘了問他的命字,他叫” John “,一個美國人最普通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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