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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梅案的前因後果(轉貼)

(2007-03-08 10:30:13) 下一個
中美家庭爭奪幼女撫養權凸現中西文化衝突
原載(2004年08月05日17:41 《環球》雜誌)
作者:劉劼
人的命運常常在不經意的一瞬間發生變化。1998年9月11日,對留美學生賀紹強來說,是一個忘不了的日子,一場“性騷擾案”,將他全家卷入官司生活落入低穀,並引發轟動全美的爭奪女兒賀梅的監護權大戰。曆時4年多的法庭爭鬥,凸現了中西方深層的文化衝突。

  卷入“性騷擾”

  那天早晨,空氣清新。在美國南部孟菲斯大學就讀博士學位的賀紹強像往常一樣,用課餘時間在本校圖書館電腦室打工。時年33歲的他出生在湖南邵陽,14歲考上大學,後又考入湖南大學攻讀英語碩士學位。到美國後,進入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攻讀英語教育碩士學位,而後又獲得孟菲斯大學經濟學博士全額獎學金,學業一帆風順。更讓他寬慰的是,太太羅秦已懷了孩子,並以陪讀身份來美國與他團聚,使他少了一份海外遊子的寂寞。電腦是賀紹強的選修課,學以致用,他學得更紮實,何況在這裏打工,每月有收入,算得上是留學生中的經濟寬裕者。

  約9點多鍾,一位身材高挑,梳著短發的女生走到他麵前,自報姓名“齊曉軍”,就讀廣告市場學本科。她向賀紹強詢問有關電腦方麵的問題。

  齊曉軍悅耳的普通話讓賀紹強頗有好感。在海外留學生中,同族裔的並不多,加上異性主動找上門,性格外向的賀紹強更顯得熱情。齊曉軍告訴賀紹強,她來自北京,20世紀70年代末高中畢業,在某劇團工作兩年,之後做了十幾年的護士。當她知道賀紹強是學英語教學專業的,就要求他幫助補習英文,賀紹強立刻答應了。
賀紹強下班後,齊曉軍已經在圖書館等候多時,他們一同去了英語係教學樓。進大樓時,他們碰到了英語係終生教授查爾斯。來到3樓教室,兩片落地窗使室內更加通明透亮,平時齊曉軍就在這兒上生理課。他倆在教室裏呆了40分鍾,之後,一同走出了教學樓。然而,這短短的40分鍾,引發了以後長達4年零5個月的性侵犯官司。

  賀紹強後來多次接受媒體采訪時描述:在教室裏,齊曉軍拿出生理學課本,問了一些人體隱秘部位的英語單詞發音,之後,他們聊天,齊曉軍向他借500美元,他以沒有帶錢為由拒絕了,兩人交換了聯絡電話就離開了教室。

  幾天後,齊曉軍打電話給賀紹強,他的室友接聽了電話。齊曉軍稱賀紹強向她借了500元錢,她來向他要錢。室友將此事轉告賀紹強時,他頗為不解。一次與牧師交談,賀紹強提到齊曉軍向他借錢的事,牧師說齊曉軍也曾向其他人借錢,賀紹強請牧師轉告齊曉軍,以後不要再給他打電話了。

  然而,齊曉軍的電話還是來了,她怒斥賀紹強在華人社區誹謗她,她要求賀紹強道歉,否則他將沒好日子過。

  一天早上,賀紹強突然被孟菲斯大學紀律處處長斯托裏及婦女保衛處處長找去談話,斯托裏說:“有人投訴說你用500美元勾引一名婦女上床,她不同意你還動手動腳……”
“簡直是無稽之談!”賀紹強立即爭辯說,“投訴有沒有書麵材料?”

斯托裏:“沒有,但你可以寫一份情況說明。另外要通知你,你在學校的工作和獎學金已經被取消。”

 賀紹強感到驚詫,他意識到這是齊曉軍因沒有借到錢而采取的報複行動,他沒有作出特別反應,隻把那天的情況寫了一下,他相信事實終將會證明一切。 當天晚上,賀紹強接到主管的電話:“你惹了一些麻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賀紹強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不能上班,意味著每月1100美元的收入沒了,家裏唯一的經濟來源將要斷絕。
不久,當地警察局找賀紹強進行性騷擾方麵的調查。10天後,賀紹強收到警察局的回信,信中表明不能受理齊曉軍的指控,理由是:投訴者在事發之後很長時間才向警方報案,報案說法不一,開始指控“性騷擾”,後來指控“性侵犯”;事件發生在白天,地點是教學樓,難以置信;報案者缺乏相關的證人和醫療報告。
賀紹強看了信非常興奮,他拿著這份“性騷擾”案不成立的證據去找學校,要求校方讓他繼續到圖書館工作,免交學費,恢複獎學金,並公開向他道歉。
賀紹強夫婦理直氣壯地找到校長辦公室,秘書說沒有預約不能見校長。經約定時間再找校長時,校長不願見麵。那天,賀紹強有課,就趕著上課去了。妻子羅秦回家後,左右想不通,氣急之下,她幹脆直接闖進學校紀律處處長斯托裏的辦公室。

  斯托裏不願與她談話,讓秘書把她帶出去,站在走廊裏,羅秦委屈地哭了,她顧不得圍觀的學生,大聲質問斯托裏憑什麽無故懲處賀紹強?學校警衛強行將羅秦趕到門外,這更激起了這位川妹子的潑辣勁兒,她反抗著,用英語衝著斯托裏罵“壞女人”、“魔鬼”。

  斯托裏當眾被罵,自尊大受傷害,致使她後來成了齊曉軍的積極支持者。

  事後,校方沒有恢複賀紹強的獎學金和工作,像大多數學生一樣,賀紹強必須每個學期交納4000多美元的學費才能在孟菲斯大學就讀。

  賀家咽不下這口氣,他們首先在校報上公開了被冤枉的實情。接著,向孟菲斯法院、檢察院及媒體發出了100多封信,披露被誣告“性騷擾”的經過。這一係列的大曝光激怒了校方。因此,校方站到了賀家的對立麵。

  女兒亂世降生

  1998年11月27日,正值美國盛大的感恩節,賀紹強夫婦一起到超市購物,在店裏與齊曉軍夫婦不期而遇。齊曉軍的丈夫王玉鵬冷不防竄到賀紹強麵前,衝著他劈臉就問:

  “你就是賀紹強?”王玉鵬怒目圓睜,朝賀紹強揮出一拳。站在一旁的羅秦趕忙過來勸架,人未靠近,肚子先被踢了一腳,一時站立不穩,撞到購物車上。賀紹強一時慌了手腳,即刻打電話報警。

  警察5分鍾後趕到現場,齊曉軍哭了,她指著賀紹強對警察說:“他曾經想強奸我,現在又動手打人。”警察糊塗了,不明白誰打誰,他問明賀紹強是報警人後,告訴他過完節後,再到警察局報案。

  當天晚上,已有7個月身孕的羅秦下體出血,被送入醫院,注射保胎針,院方收取醫療費3000美元,她住了一天醫院就趕忙離開了。

  賀紹強依據醫院的診斷證明,正式向警方報案。王玉鵬被逮捕,被控有“加重情節的攻擊罪”,交由陪審團裁決。王玉鵬被捕後,齊曉軍找賀家講和,希望雙方互不控告,私下了結。羅秦不同意。她認為兩件事性質不同,她被打有憑有據,齊曉軍“被強奸”是憑空捏造,她堅持要告,賀紹強沉默了片刻,最終依了妻子。

  此後,齊曉軍加緊了對賀紹強的“性騷擾”指控,孟菲斯大學有2名證人到警察局作證,其中一人正是紀律處長斯托裏。她向警方表明看到過齊曉軍被強奸的傷勢。警方根據這個證詞,重新受理了賀紹強“性騷擾”案。

  羅秦被打後,又有3次大出血,為保護胎兒,醫生曾勸她剖腹產,她拒絕了。她希望胎兒能在腹中孕育至足月。1月28日,羅秦再次出血,被緊急送進手術室,當時胎兒情況危急,不得再耽誤,必須立即進行剖腹產手術。

  術後母子平安,羅秦為這個提前20天出世的女兒取名為賀梅。小賀梅成了日後監護權案的主角。

  官司纏身不得不寄養女兒

  賀梅出生後,賀家已經沒有經濟收入,羅秦住院又欠下了1.2萬美元的醫藥費;賀梅醫療保險也一直沒有申請到;為了維持身份,賀紹強必須交費上學。“強奸刑事案”懸而未決,賀紹強三天兩頭被叫去問話,賀家承受經濟及精神的雙重壓力。

  當時,一位教友好心帶了一對白人夫婦來看羅秦母女,後者表示願意領養賀梅,被羅秦斷然回絕。然而,此事也引發了賀家想尋求幫助的願望。他們想,體弱的賀梅如果能找到一個有醫療保險的寄養家庭,對孩子有好處,羅秦也可脫出身來打工。於是,賀紹強夫婦通過一個名叫“中南基督服務社”的宗教機構,聯係到當地富有的貝克夫婦,他們願意接受賀梅。

  男主人貝克當時43歲,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財務經理,負責房屋買賣,夫人路易斯是家庭婦女。當時,夫妻倆已生下3個孩子,但由於經濟寬裕,他們一直有意收養一個中國孩子,賀梅的出現當然使他們欣喜不已。

  1999年2月23日,雙方簽署了臨時監護權轉讓,期限為90天。簽字時,有法庭工作人員及一名華人牧師在場。簽字後,出生3周的賀梅被送到了貝克家裏。

  貝克家坐落在孟菲斯城東部的戴維斯種植園,是當地的富人區,占地4800平方英尺,價值41萬美元。出來迎接的是貝克夫人路易斯及她的兩個孩子。路易斯接過賀梅時,取出了華人慣用的布尿片,為賀梅換上一次性尿片。羅秦看到女主人穿得那麽隨便,卻舍得為賀梅買雪白的尿片,她料定這家人會對女兒好。

  貝克告訴賀氏夫婦:“我們家祖祖輩輩都是基督徒。收養賀梅是主的旨意。”賀紹強也是基督徒,他想,在生活最困難的時候,有條件這麽好的教會兄弟幫他代養女兒,無疑是一樁好事,他寬慰了許多。賀梅被收養後的頭兩個月,雙方相處得很好,賀家每周都到貝克家探望女兒。羅秦擠出自己的奶水,做好魚粥送到貝克家去。最初,賀家帶著玩具及300美元支票送到貝克家,貝克留下了玩具,將支票退回,說:“我們不缺這錢,你們留著打官司用吧。”
失去學籍成為“黑人”

  斷了經濟來源後,賀家節衣縮食,生活簡樸。然而在美國,每天就是不出門也要花錢。窘況折磨著賀紹強,他常常需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

  為了生計,羅秦產後28天就到餐館打工。最初由於找工作困難,每小時2美元的工她也做。她傷感地說:“在大陸,產婦都休105天產假,而我在美國卻不能安心做月子,在餐館掃地時,傷口痛得直不起腰,卻不能講出來,老板請你來就是幹活的。”

  為養家糊口,賀紹強找到了一份別人不願幹的工作:深夜12點到淩晨4點,看守學校宿舍,每小時5美元。一天淩晨1點,正在值班的賀紹強被警方以“暴力強奸罪”逮捕,事發突然,讓賀紹強始料不及。次日,交了500美元保釋金後他被釋放。當時,強奸案經過雙方律師商議,達成“你不告我,我不告你”的協議。

  這份和解協議被羅秦拒絕了,她表示:“要有一個說法,不能顛倒黑白。”

  賀紹強也明白,先前的“性騷擾”案現已升級為“暴力強奸案”,這對他來說是極大的恥辱。按照這個指控,假如罪名成立,他不但會失去就學的可能,而且要麵臨被判20年監禁的懲罰,這項不實的指控豈能與王玉鵬明目張膽地打人劃等號?出於人格尊嚴,也不能接受這種不對等的協議。為確立強奸案,孟菲斯大學舉行了聽證會。會上,有聽證會主席、學校法律顧問及3名為齊曉軍作證的人。賀紹強看到在場者都是女性,表示自己需要一個律師。而法律顧問卻說:“你有罪為什麽請律師?你承不承認你有罪?”

  主席叫當事人齊曉軍進屋,她當眾陳述賀紹強勾引她,從背後抱住她並企圖強奸她,她不願意,倆人就打起來,她被抓傷……

  “根本沒有的事!”賀紹強大聲爭辯,“既然這樣為什麽當時不報警?”“因為怕羞沒敢報。”校方也強調,女孩子受辱後通常不好意思講出來。

  賀紹強:“為什麽沒有醫生證明?”

  齊曉軍:“看醫生太貴,所以沒去檢查。”

  紀律處處長斯托裏表示,她看到了齊曉軍身上的傷。

  齊曉軍還出示了一張電話單,證明11日下午3點她與丈夫打過電話,告訴他自己被強奸了。賀紹強發現電話單上隻有1分鍾的通話時間,質疑她說謊。

  齊曉軍則表示,丈夫不在家,她隻是留言,所以通話時間短。齊曉軍的室友也證明,事發當天看到齊曉軍在家哭。強暴女性被認為是不可容忍的重罪,聽證會最後一致認定賀紹強有罪,學校正式取消了賀紹強的學籍。

  學生身份被取消,賀紹強居留美國的條件也喪失了,從此,他成為沒有身份的“黑人”。

  含淚延長“臨時看管協議”

  賀紹強被捕時,貝克夫婦臨時看管賀梅的期限也到了。賀家為女兒辦好中國護照,準備從貝克家把賀梅接回來,送到重慶的外婆家。貝克不同意,他說:“小孩送回中國,你們想她了怎麽辦?不如放在這裏放心一些,還隨時可以看。”

  賀家覺得有道理,就同意了。貝克夫婦還提議,把賀梅的名字加入到他們的家庭醫療卡內,可以保證賀梅有足夠的醫療保險。

  鑒於當時賀家的經濟狀況沒有改善,並有強奸案官司纏身,賀氏夫婦決定與貝克夫婦簽署了一份延長看護賀梅的協議。這份協議由貝克律師起草,於1999年6月4日,在孟菲斯少兒法庭簽字。

  簽字前,羅秦淚流滿麵,再三猶豫。翻譯告訴她:這份臨時看管協議沒有規定具體領養時間,也沒有規定一定要歸還孩子,但你們有權利隨時要回女兒。於是,賀氏夫婦就在協議上簽了字。

  延長領養協議簽署後,賀家探訪女兒時,貝克家人態度發生了變化。貝克家要麽沒人,要麽稱有事要外出,種種情形讓賀家感到不安。11月,賀紹強首次向貝克夫婦提出要接回賀梅。貝克說:“路易斯懷孕了,她曾經有流產史,現在不能打擾她。如果她有三長兩短,你們會有大麻煩,最好不要提孩子的事。”

  賀紹強沒敢再提。直到路易斯生了女兒,賀紹強夫婦又提出接回孩子。貝克不同意,說:“你們夫妻現在是非法移民,一旦報警,會被驅逐出境,你們會永遠見不到孩子。”

  在無望的情況下,賀紹強開始作回國的準備。他先回到原來就讀的亞特蘭大做畢業論文答辯,計劃取得文憑後就回國。丈夫不在期間,羅秦想女兒心切,獨自駕車到貝克家看女兒。從未上過高速公路的她,被快速的車流嚇出一身冷汗。好不容易到了貝克家,卻被告知,隻能呆一會兒,她們馬上要出門。

  羅秦指責貝克家人撒謊,她將女兒賀梅摟在懷裏,沒有走的意思。貝克打通了亞特蘭大的電話,讓賀紹強勸羅秦走,不管誰勸,羅秦仍穩坐不動。貝克命令道:“叫拖車的來把她的車拖走。”

  羅秦怒斥道:“拖車我也不怕!我已經3個星期沒見孩子了,你們懂不懂一個母親的心?”最後,警察強行把羅秦趕出門。探視賀梅的衝突公開化後,兩家的關係開始緊張。

  2001年1月28日,是賀梅兩歲的生日,賀家的兒子也滿3個月,賀家希望給兩個孩子合在一起慶祝生日。於是,提前10天打電話給貝克家預約。臨近生日時,貝克打電話說有事,希望賀紹強夫婦不要來。經賀家請求,貝克允許他們見賀梅。

  那天,賀氏夫婦見到女兒後,準備帶她到附近相館拍一張“全家福”。貝克擔心賀梅被帶走後不再回來,就出來阻止:“她病了,不能帶出去。”

  賀紹強說:“如果不能照相我們今天就不離開。”

  貝克拔電話通知警察。警察來時,見賀紹強夫婦站在車道上與貝克家人大聲爭吵,於是,上前幹涉:“你們趕快離開,不許再來這裏。”

  顧慮到沒有身份,賀氏夫婦隻好離開了。回家後,他們多次往貝克家打電話,卻沒人接聽。於是,賀紹強給少年法庭發出傳真,求助法庭幫他們要回女兒。同年4月9日,賀紹強正式向法院起訴,要求將賀梅要回來。

  從那以後,賀氏夫婦沒再去貝克家,一是擔心嚇著孩子,二是怕被警察逮捕。

  原告反成被告

  6月22日,賀梅監護權案聽證會舉行。開庭時,羅秦要陳述事件經過,被法官阻止了。法官問賀紹強:“你的刑事案解決沒有?”“沒有。”“那麽你怎麽養小孩?”“我們準備把她送回中國。”法官不再問什麽,當場宣布:賀紹強有刑事案件在身,又沒有工作,不具備撫養能力,不宜將賀梅交還賀家。

  賀家以敗訴告終。法庭“不具備撫養能力”的判決促使賀氏夫妻拚命打工,希望積蓄一些錢,證明自己有撫養小孩的能力。由於沒有身份,找工作不容易,他們隻能到華人餐館打工。賀紹強多年讀書,並不善於做廚房活兒,動作太慢,遠不如偷渡來的新移民。最初,他隻能在廚房做清潔、搬東西之類的雜活。後來,他開始送外賣、做餐館招待。

  2001年3月1日,賀紹強再次向法庭提出要回賀梅的請求。他以原法官不公正,偏袒貝克家為由,要求撤換法官。新換的法官叫霍恩,曾到過中國,會說幾句中文。他為羅秦聘請了翻譯,以示公正。

  在新一輪聽證會上,霍恩說:“這個案子看起來很複雜,其實很簡單,隻要當事人雙方回答兩個問題就可解決。”他問賀紹強:“你有沒有故意拋棄孩子或不去看小孩?”

  賀紹強:“沒有!” 霍恩問貝克:“他說的是事實嗎?”

  貝克:“是。”

  霍恩:“你們是否簽署了正式收養文件?”

  賀紹強:“沒有,雙方隻是簽了臨時撫養文件,當時說好小孩可以要回來。”

  霍恩:“問題已經很清楚,我相信世界上沒有一個法官會讓貝克去收養這個小孩。”

  貝克聽完法官的結論,以其律師不在場為由,要求法庭把案件審理推遲到6月22日。再次開庭時,貝克沒有出庭,他的律師告訴法官,貝克家已經將案子轉到田納西州最高法院。案件繞開地區法庭後,霍恩法官的管轄權也自動消失了……

  這猶如晴天霹靂,賀氏夫婦頓時懵了。轉眼之間,他們從原告變成了被告。貝克在訴狀上指控賀紹強夫婦拋棄孩子,訴狀陳述了兩點:貝克家的大門永遠向賀紹強夫婦敞開,但賀紹強夫婦已有5個月拒絕探望賀梅。根據田納西州法律,親生父母如果有4個月不探望孩子就算拋棄孩子;第二,由於賀紹強有非法移民案件及刑事案件在身,要求法庭判決賀紹強沒有撫養能力,將賀梅判歸貝克家收養。

  案件升至高院後,貝克家開始主動出擊,一副自信、有備而戰的架式,心安理得地為賀梅起了英文名字,叫安娜·梅·貝克,並請了資深律師帕裏希作自己的辯護律師。

  帕裏希是民事法專家。他接案後,頻頻要求法官發出傳票,傳喚當地中餐館不得雇用無身份的打工者。12月28日這一天,法院就發出了7張傳票,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切斷賀家經濟來源。

  2002年2月7日,孟菲斯市法院首次開庭。原告貝克指控羅秦1998年7月到美,次年1月就生賀梅,懷疑賀梅不是賀紹強的女兒。因此,法庭指令賀紹強夫婦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向法院交出倆人的結婚證、DNA檢查報告,證實賀梅是羅秦與賀紹強所生。此外,貝克指控羅秦精神不正常,需要看心理醫生,向法庭提供檢測報告單;法官還下令賀家不得去看賀梅,須交出賀梅的美國護照;正式授予貝克夫婦擁有對賀梅的合法撫養權;並要求當事人不得向其他人,尤其是新聞媒體透露此案。

  判決讓賀氏夫婦深感人格受辱。但迫於法庭指令,他們不得不在美國重新登記結婚,證明是合法夫妻。

  做DNA鑒定時,羅秦十分抵觸:她認為,賀紹強1998年5月回國與她結婚,倆人同住了一個月,懷上孩子是非常正常的,豈能懷疑她生活作風有問題?她表示:“這是對母親的汙辱,我拒絕做測定。”

  帕裏希見羅秦態度強硬,對此更加懷疑,說:“你不是想見小孩嗎,做了可以見小孩。”一年未見賀梅的羅秦聽說能見女兒,便同意做了親子鑒定。

  之後,賀紹強夫婦又被迫做了心理檢查,檢驗報告稱:“盡管賀氏夫婦精神穩定,但他們對賀梅的任何探視都不利,因為賀梅已經不認識她的父母了。”

  為支付上述檢查及開庭費用,法院單方麵要求賀家交出1.5萬美元押金,這對經濟困難的賀家實在不易,他們東拚西湊,好不容易才籌足這筆保證金交到法庭。

  賀梅監護權案經過《今日美國報》公開後,孟菲斯當地的律師戴維主動找到賀紹強,表示願意免費為賀家打官司。43歲的戴維有十幾年的律師經驗,他曾在田納西大學法學院接受過8年法學教育,他希望幫助沒有能力保護自己權利的人爭取權益。

  戴維出任賀家辯護律師後,向法官提出:不允許賀氏夫婦接觸媒體是違反“言論自由”的;單方麵要求賀家交納1.5萬美元,也是不公平的。

  在第二次聽證會上,法官取消了賀紹強夫婦不得接觸媒體的禁令,並要求貝克夫婦也交納1.5萬美元的費用。賀家被昂貴的官司費壓得喘不過氣來,而貝克的律師帕裏希使出高招,控告賀紹強夫婦在美國非法居留,要求法院命令移民局驅逐他們。

  4月10日,移民局逮捕了賀氏夫婦,沒收了他們的護照,並留下了他們的指紋,讓他們等待移民法庭的審判。貝克律師帕裏希在移民問題上做文章,對賀家來說是最有殺傷力的一招,他們一旦被驅逐出境,意味著賀梅將自然歸屬於貝克家。帕裏希瞄準了監護權案不打而勝的捷徑,在第一次庭審時,法官根據帕裏希的提案,將案子無限期擱置起來。

  6月26日,移民法庭首次開庭,法官作出判決,將非法居留的賀氏夫婦驅逐出境。後因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幹預,驅逐令得以暫緩執行。

為要女兒闖法庭鋃鐺入獄

  2002年,羅秦又有身孕,但她仍希望盡快把大女兒要回來。由於法庭禁止探視賀梅,她已經有一年未見到女兒了。

  一天,羅秦聽朋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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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克一家已經從原住地搬走,現正出賣房子,她頓感不安,連忙趕到貝克家原居地,但人去樓空。她一時慌了,預感到貝克搬家,是想讓賀梅與他們徹底斷絕往來。

  氣急之下,羅秦直闖法院去找法官。秘書小姐告訴她不得隨便與法官談話,讓她離開法院。羅秦執意要問明白什麽時候開庭。

  法院以“私闖法院”為由,將她逮捕送往監獄。到監獄後,獄警脫掉羅秦衣服進行搜身,並換上監獄的藍色裙裝。當時正是炎熱的夏天,高溫和沉悶的空氣使她汗流不止,焦慮不安。她不知道自己在什麽位置,身上連打個電話的硬幣都沒有。

  第二天,羅秦與另一個犯人被手銬扣在一起,被押上囚車到法庭受審。囚衣下,顯出高高挺出的肚子,羅秦的眼淚止不住地流,深感無助的淒涼,她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麽罪,她隻是為了見女兒就成了囚徒。

  庭審後,法官判定羅秦無罪,本該當庭釋放,卻又被送回拘留所。

  拘留所關了三四十人,擁擠的空間隻允許人站著。犯人見羅秦懷有身孕,挪出個地方讓她坐下。

  屋裏人多,且與衛生間連著,空氣彌漫著臭氣。幾個黑人圍成一團,又唱又跳……羅秦淚水不斷,而又說不出話,她感到委屈:自己是個良民,沒偷沒搶,卻被當作囚犯和這些人關在一起,越想越傷心,止不住將臉埋到臂彎裏“嗚嗚”痛哭……

  賀紹強外出打黑工,直到晚上10點多才知道妻子被捕,但不知道她在哪個監獄。苦苦尋找,才來到拘留所,夫妻見麵,悲喜交加,羅秦撲到他懷裏,滿腔委屈,卻哭不出來。

  盡管美國法律規定拘押不得超過24小時,但羅秦這次被關了33小時。

  “性侵犯”案4年無結果

  2000年12月20日,齊曉軍控告賀紹強性侵犯案首次舉行庭審。檢方提出一項和解協議:即對賀紹強施行一年緩行、外加義務勞動的解決方案,立即遭到賀紹強拒絕。審判因此被推遲。在此之後的兩年裏,性侵犯案又5次開庭,因賀紹強一再拒絕庭外和解,審判一次次被推遲。這期間,法官更換了兩次,檢察官也更換了3個,就連他的律師也告退,唯一不變的是,賀紹強堅持要陪審團審理此案。

  賀紹強表示:“我需要的不是官司的結束,而是開庭。我要的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無罪宣判,這是我唯一的底線。”

  賀紹強不希望審判再延後,他表示,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他願自己為自己辯護。於是,本案決定最後的審判推遲到2003年2月18日。

  在性侵犯案一次次延期的漫長等待中,原告一方始終拒絕媒體采訪,在後期,齊曉軍向一家網絡媒體表示,為了公正和名譽,她決不同賀紹強庭外和解,並堅信“美國有青天”。

  賀紹強的官司引起當地媒體的關注,一些媒體有意作了跟蹤報道。但是,到孟菲斯大學采訪往往無法深入,跟蹤報道也因此停止。

  美國國家廣播公司(ABC)注意到了這個案子,派出一個新聞節目組,專門對賀紹強“性侵犯”案作調查。采訪組將賀紹強的授權書及采訪要求送交孟菲斯大學法製主任和律師後,兩人都以“請假一星期”作回避。該校權威人士也不願麵對ABC的采訪。ABC最後隻收集到齊曉軍在學校向多人借款的收據。采訪組調查後得出結論:孟菲斯大學在賀紹強“性侵犯”案中充當了幕後“看不見的手”。

  美國國家廣播公司涉足賀紹強案後不久,田納西州教育局管理部門就公開表態支持孟菲斯大學。這一表態無疑為“性侵犯案”再次蒙上陰影。

  “性侵犯”案宣判前夕,法庭再次提出庭外和解,賀紹強再次拒絕,他的固執已讓法官不滿。他本人及律師都明白,種種跡象表明,最後判決不容樂觀。

  賀紹強夫婦在律師的建議下,在審判前一周,到法院提出動議,以性侵犯案已經拖延4年,超過了規定的期限為由,要求法庭取消本案。

  那天,賀紹強和羅秦帶著孩子一早就離開了家,到法庭呈交他的兩項動議,結果遭到拒絕。由於小孩的哭鬧,加上賀紹強的老板打電話讓他一定要趕回餐館,賀氏夫婦於4點休息時間帶孩子離開了法庭。然而5點10分,律師打電話讓賀紹強5點30分趕回法院。當時正是下班交通高峰,根本不可能按時趕到,於是他讓律師幫他代理。誰知法庭次日以“無視法庭”罪下令逮捕賀紹強。

  事態的變化賀紹強並不知曉,他原以為這次出庭隻是聽證會,由雙方律師在法院協議調停,他本人可以不去。晚上,他們回到家,發現門被踢破,但電腦等貴重物品並沒被竊走,才知警察來過。賀紹強想,眼下正是性侵犯案開庭審判的關鍵時候,若被關起來對審判結果一定不利。於是,他決定到外麵躲一躲。

  深夜2點,警察再次找上門,沒有抓到賀紹強,準備繼續搜捕。羅秦見勢不妙,立即打手機給賀紹強。13日一早,賀紹強主動到法庭投案自首,當時就被送進監獄。經律師周旋,才得以釋放。

  2月18日,是田納西州刑事法庭第7次開庭審判賀紹強“性侵犯”案。上午10點,賀紹強第43次走進這間刑事法庭。這一天讓他期盼,也讓他焦慮,因為,這樁案子的輸贏,直接影響到賀梅監護權案的審判。

  開庭後,法官讓原告提供暴力強奸的證據。齊曉軍表示,由於檢查費用昂貴,當時沒有去醫院檢查。她出示的是一條藍色的外褲。陳述事發當天,她穿著這條褲子,賀紹強強奸她時,因為沒有找到拉鏈,把精液射到了褲子上。陪審團查驗後,並沒有發現精液痕跡。

  孟菲斯大學紀律處長即刻發言:“好像不是這條褲子,你給我看的是另一條褲子!”陪審團的人都笑了起來。

  賀紹強的律師傳喚了被告方證人。出場的是當時他們進教學樓碰到的那位英語終身教授查理斯。這是一個長相敦厚的中年男人。前幾次庭審,適逢他去了中國,這是他首次出庭為賀紹強作證。

  站到台前他表示:“當時我在樓裏沒有聽到什麽動靜,因為地板沒有鋪地毯,如果有搏鬥的聲響,我一定能聽得到,聽到了也一定會上去看。”他的言語鏗鏘有力,法庭上出現了片刻的沉默。

  2月21日晚,田納西州第五刑事法庭的陪審團經過8個多小時的閉門審議,13位陪審團成員在當晚達成一致意見,裁決賀紹強無罪。賀紹強終於在數年屢敗的官司中,第一次取得了勝利。

  親子鑒定血濃於水

  不久,孟菲斯法庭對賀梅監護權案舉行第三次聽證會。在被告賀紹強夫婦一邊,隻有一名做義工的律師戴維。旁聽席上有包括中國大使館兩名官員在內的幾張華人麵孔。而貝克一方,則坐滿了一大堆親戚朋友。

  法庭上,當事人沒機會說話,由雙方律師唇槍舌劍進行交戰。貝克的律師團不斷地交換意見,商量對策,助手們不時往前排傳遞字條和資料……

  經過4個多小時的辯論,法官駁回了賀家要求將案件交陪審團審理的要求,否決了賀氏夫婦提出的兩項動議,可是對賀梅養父母貝克夫婦提出的兩項動議卻不置可否,所以宣布2003年9月29日再對案件作出最後宣判。

  開庭前,貝克請的精神科醫生需要補充證據,向法庭要求讓賀紹強及羅秦與賀梅見麵,驗證女兒賀梅是否還認識她的親生父母……賀紹強夫婦已經有兩年多沒見過女兒,非常想見到賀梅,同時也擔心,如果賀梅真的認不出他們,法官將按“有利小孩成長”的原則將賀梅判給貝克家撫養,要回賀梅的可能性就小了。

  迫於情況緊急,賀紹強的律師認為,賀家必須聘請一名心理學權威,以便推翻去年由法官指定的一名心理醫生對賀紹強夫婦精神狀況有問題的鑒定。賀家同權威心理學專家西卡博士取得聯係,西卡博士願意出具足以推翻前述報告結論的新報告。但是,心理醫生的收費極其昂貴,每小時高達450美元。盡管庭審需要大量費用,賀家還不知錢從哪裏來,他們仍然決定聘請心理學專家出庭作證,發誓將盡最大努力,奪回賀梅!

  親子見麵在精神科醫生的辦公室裏進行。賀氏夫婦及其律師在屋子的一邊,貝克夫婦則被安排在同一間房子的另一邊。4歲半的賀梅坐在他們的中間。

  羅秦見女兒的頭發被染成黃色,兩個耳垂被穿了孔,早已心痛難忍。但醫生事先交待不準哭,她也怕嚇著女兒,就竭力控製自己的感情。開始,賀梅跑到了貝克家一邊,害羞地躲在貝克太太身後。約40分鍾後,走過來與賀氏夫婦玩。醫生讓貝克夫婦出去後,賀氏夫婦拿出了賀梅從前的照片,賀梅認出了照片上的媽媽和爸爸,她親切地叫賀紹強和羅秦“爸爸”、“媽媽”。羅秦聽到這一聲“媽媽”,再也控製不住自己的感情,緊緊地摟著自己的親生骨肉,泣不成聲。

  賀梅也哭了,她問:“你們不要我了,為什麽不來看我?”他倆告訴女兒,很快就會把她接回家。

  親子鑒定終因血濃於水的親情,否定了“小孩不認識親生父母”的證據。認親試驗後,貝克要求不得在法庭上播放親子見麵的錄像帶。

  華人社團支持賀家

  由於媒體的傳播,“賀梅撫養權案”引起了越來越多華人的關心。加拿大的湖南同鄉會把聲援賀家打官司當成該會的重要工作。家住菲蒙的電腦博士嶽東曉則在網上寫了大量支持賀家的文章。美國最著名的華人社團之一——“百人會”派出了華裔心理學專家,專程從加州來與賀家及其專家商量在法庭上的對策。一些華人從紐約、波士頓、芝加哥、加州等地打來電話,對賀家表示聲援。世界各地的華人在網上發起簽名運動,還致函中國駐美國大使館,要求使館幹預此案。

  孟菲斯市華人更是史無前例地總動員。7名華人發起成立了“援助基金會”,在精神和經濟方麵給賀家以支持,華人團體還發出了《救救賀梅》的呼籲書,聯合成立了“關注賀梅案臨時小組”,組織了100多人的行動隊伍,計劃統一服裝、統一安排、統一行動,保證每次有30多人在法庭旁聽。後勤補給隊也作好了充分的送水、送飯等工作,準備打一場史無前例的聲援戰。

  開庭前兩天,賀紹強的律師接到移民法院來函,信中明確表示,無論賀梅案有無最終結果,他們都將於12月17日就賀紹強夫婦的移民身份作出判決。

  信中沒有指出將作何種判決,但賀紹強夫婦被驅逐的可能性極大。這意味著監護權案一旦敗訴,賀家將永遠失去在美國上訴的機會。

  開庭的日子一天天臨近,雙方都使足了勁,表示要打贏這場官司。貝克家準備召集17個證人,發誓要決一死戰。貝克特別向最高法院和移民法院提出盡快驅逐賀家出境的要求。

  賀家準備召集9個證人,兩位律師和專家每天連續工作十幾個小時,憋足了勁兒準備打一場法庭大戰。這樁官司成了田納西州史無前例的法庭大決鬥。誰勝誰負,引人關注。

  9月29日,是賀梅監護權案的最後審判日。這日子對賀家來說是何等重要。賀紹強明白,貝克手上的牌已經出完了,他自己停留美國的時間也不多了,盡快使本案得到公正判決,是他們長久的期待。

  坐上被告席,賀紹強有些興奮,興奮的是,終於等到最後的宣判;同時,他也深感不安,他拿不準法官會如何判案。他焦慮地一直盯著法官,他沒有忘記律師對他說過的話:“就算你麵對著巨人,也不要怕,用你的眼睛盯著他,巨人一定會後退。”

  在曆次力量懸殊的法庭較量中,這個隻有1.65米高,沒有合法身份的餐館打工“博士”,唯一能做的就是用這雙眼睛瞪著法官,他期待著法官能主持公道,把朝思暮想的女兒歸還給他。

  然而,開庭不久,法官卻宣布:無限期推遲審判,理由是賀梅的律師琳達的丈夫被確診患有癌症,要動手術,她需要照顧丈夫而不能出庭。

  賀紹強律師希格立即反駁,他提交了5項反對推遲審判的動議。

  而法官說:“我還沒收到要求延期的請求呢。你的動議太早了。”之後,琳達出來說明情況,她表示,因為照顧病人,她本人沒有做好出庭的準備,並且說明她在9月26日下午已經向法官在電話裏提出了延期的請求。琳達的表白讓法官極為難堪,顯然他剛才是當庭撒謊,從中也暴露了另一個違法的事實——法官與原告律師單獨商量延遲開庭。

  審判無限期推遲,打亂了賀家的步驟:從外地趕來的一些重要證人因各自有工作,無法等待,審判重開之後,他們能否再來是個疑問。更為急迫的是,移民局允許賀家居留美國的時間一天天縮短,一旦被強行驅逐,賀家的官司將不戰而敗。

  法庭無限期推遲開庭,引起社會輿論嘩然,許多人質疑法官判案的公正性。

  於是,一項投訴法官的想法“應運而生”,這個決定是一次大膽的冒險,因為在聯邦司法中,初審法官對庭審程序安排有很大的決定權。而且,在田納西州曆史上,當事人將主審法官趕下台的情況,也隻在20世紀50年代發生過一次,更何況是少數族裔彈劾法官。

  來自湖南的律師李兆陽強調,賀家隻有通過法律才能保護自己。在他的幫助下,起草了一份給田納西州法院紀律委員會的投訴信,信中依理依法列舉了阿裏斯得拉托斯法官違法的事實。

  之後,法官阿裏斯得拉托斯試圖通過對賀家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壓,迫使賀家撤銷投訴信,遭到賀紹強的譴責,賀紹強表示,用這種威嚇的方式來妨礙司法是違法的。在11月14日賀梅監護案的聽證會上,阿裏斯得拉托斯法官宣布退出審理工作。他的退出,被認為是賀梅案的一個轉機。田納西州上訴法院法官錢德斯隨後接手本案。中國駐美使館要求公正審理此案

  2004年2月23日,新任法官錢德斯首次主審賀梅監護權案。中國駐美大使館派代表旁聽此案的審理。此前,使館還致信田納西州法院,要求公平審理此案。

  開庭後,貝克夫婦說:當初簽署的撫養文件確實是臨時的,但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由他們永久撫養賀梅。

  賀紹強夫婦斷然否認這一新的證詞。羅秦指出:“貝克夫人的記事本詳細記載了我們每次探視賀梅的情況,貝克夫婦一開始就陰謀收養我的孩子,他們偷了我的女兒。”

  貝克夫人說:“我清楚羅秦不打算讓女兒被人領養,但從2001年初起,賀紹強夫婦連續半年沒有探視賀梅,按照田納西州法律,4個月不去探訪小孩,就構成父母拋棄小孩的行為。”

  賀紹強反駁說:“如果我們要拋棄小孩,為何每個星期還要探視呢?在寄養後的兩年內,我們探視賀梅80多次。2001年1月28日,我們去探視賀梅時,被貝克家叫來的警察驅趕,後來不去探視賀梅,是擔心被警察逮捕;而且在那年的4月9日,我們就向法庭要求要回賀梅。”

  賀紹強兩眼噙淚:“這幾年,我們一直生活在噩夢中。家庭團圓非常重要,我們擔心賀梅會錯誤地以為我們拋棄了她,那對她是極大的傷害。”

  貝克夫婦反駁:“賀紹強在上訴書中並沒有提到要看小孩,我們家的門是敞開的,你們不看小孩就是故意拋棄她,而且在半年中沒有向小孩提供資助。”

  賀紹強回答:“我們並不知道應向貝克夫婦支付撫養費。在最初的90天免費撫養期,貝克夫婦收下了我們送給賀梅的玩具等禮物,但退回了300美元支票。”

  貝克的律師帕裏希認為:“賀紹強夫婦曾給賀梅一些便宜的禮物,但那不算資助。”他拿著一條項鏈說:“你說這值多少錢,會超過1.5美元嗎?”

  賀紹強的律師立刻表示反對。

  帕裏希接著說:“象征性禮物什麽都不值。要證明資助撫養了某人,禮物不能僅僅是象征性的。”他同時強調,在過去3年,賀紹強夫婦在獲得法院批準後,僅同女兒見過短暫一麵。

  賀紹強譴責帕裏希是奪走賀梅的陰謀策劃者,他說:“你給我設了陷阱,你想看到我被遣返,你已經說了我很多壞話。”

  貝克說:“我們從賀梅3個星期大就開始撫養她,現在我們仍然不想放棄她,這個孩子是我們生命中的歡樂。她同我的其他孩子沒有任何差別。”

  賀紹強拿出了他們珍藏的數百張照片來證實他們夫婦同女兒的親情。賀紹強說女兒重於自己的生命。他動情地回憶了當初陷入絕望時,將賀梅托付給貝克夫婦臨時看管的經過,並揭露貝克一家阻止他們要回女兒的做法。

  賀紹強說:“一想起被貝克夫婦欺騙的事就生氣。我希望能帶賀梅回中國,讓她在自己的文化氛圍裏、在親戚朋友的照料下成長,並擁有雙語優勢。回國後,我將到一所大學當教授,中國需要大量英語老師,我們一家會住很好的公寓,而不是像現在一家4口擠在簡陋的一居室裏。”

  帕裏希說:“誰撫養賀梅,關係到她未來的幸福,這個孩子在中國的生活質量會怎樣?常識告訴我們,把一個孩子從她已穩固生根的地方帶走,將毀了她。”

  貝克夫人說:“我們希望看到對賀梅最好的情況,那就是我們繼續撫養她。家裏所有人都喜歡賀梅,關心她的未來。我清楚讓賀梅學習中國文化的重要性,我會讓她和其他中國小孩兒一起活動。”

  貝克說:“為了打這場官司,我們已花費30萬美元,一度申請破產,如今情況有所好轉。”他說,為了支付官司費用,他賣掉了住宅、勞力士手表和珠寶。“盡管如此,無論是從感情上還是經濟上,我們都更適合撫養賀梅。”

  貝克的律師一直指控賀紹強夫婦說謊,精神不穩定。

  羅秦流著淚表示:“我不瘋,我隻是愛我的女兒。”她陳述了原告說她精神不正常的原委:“那是2003年年底的一天,我在商場意外見到賀梅與貝克的女兒,我激動地想去抱賀梅,貝克的女兒突然大叫救命,警察趕來阻止,賀梅被貝克家人牽走時,還轉身久久地望著我,我被警察圍住,隻能大聲地一遍遍呼喚賀梅的名字。正是這件事,我被指責為‘攻擊貝克女兒’及‘精神不正常’。”羅秦的敘述引得旁聽者頻頻拭淚。

  曆時9天的賀梅案聽證會終於結束,主審法官錢德斯宣布,3月22日進行最後陳述。但貝克的律師帕裏希以時間倉促、準備不足為由,提出將最後陳述推遲。

  賀家的律師希格爾得知貝克家的動議後,連忙趕到法院,堅決反對最後陳述推遲。希格爾指出,賀梅目前仍在貝克夫婦手中,最後陳述推遲,將對賀紹強夫婦更加不利。再者,本案聽證會已被多次推遲,早已超過了法定的兩年終審期。

  但是,錢德斯法官批準了貝克家要求延期的請求,駁回了賀家律師反對延期的請求,並將最後陳述時間定在4月12日。當天。控辯雙方唇槍舌劍對峙了整整一天。原告律師帕裏希將賀紹強夫婦描述為一對騙子,在賀梅出生不久,就把她交給別人撫養,現在賀梅大了,卻要把她領走。帕裏希要求法官以拋棄女兒為由,終止賀氏夫婦對女兒的父母權。原告還向法官出示了有關中國甘肅、四川等省女嬰遭遺棄、虐待的報告,證明讓身為美國公民的賀梅返回中國不符合她的最大利益。賀家的律師希格爾則指出,貝克夫婦答應臨時看管賀梅時,就有永久領養賀梅的打算,這正是他們阻擾賀紹強夫婦探望女兒的原因。

  美國主流媒體在關注

  曠日持久的賀梅監護權案終於成為美國主流媒體關注的話題。美國廣播公司(ABC)在《早安美國》欄目中報道了此案。之後,美國有線電視網(CNN)也報道了賀梅案,使該案升級為全球知曉的事件。《今日美國報》和美聯社在案件開審之初,也做了報道。

  孟菲斯當地電視台“WREG-TV”每天以現場直播方式報道賀梅案庭審過程。當地最大報紙《商業訴求報》每天都對案件做簡短的跟蹤報道,字裏行間流露出對賀梅親生父母賀紹強夫婦的同情和支持。美國一些華文媒體對此案也進行了跟蹤報道。

  引人注目的是:美國主流媒體中最早披露賀梅案、並對賀紹強夫婦的遭遇頗為同情的《今日美國報》,在宣判的頭一天,以極為細膩的筆觸,披露了賀梅在貝克家的生活情形——

  賀梅同貝克夫婦最小的親生女親密無間。賀梅比她大1歲,兩人被當作孿生姐妹撫養,穿一樣的鞋子上幼兒園,睡在同一張大床上……賀梅睜大眼睛,注視著妹妹的一舉一動。妹妹後來進廚房,想吃點東西,賀梅就輕輕對養母貝克夫人說:妹妹手中切蘋果的小刀太鋒利了……

  貝克一家先前一直回避媒體,庭審結束後,他們才開始與媒體接觸,部分原因是希望得到媒體的幫助。

  按法律規定,最後陳述完成後,主審法官必須在30天內對案件做出宣判。5月12日,是賀梅案宣判的最後期限。這天,賀氏夫婦帶著幼小的兒女離開公寓到某飯店,計劃待判決公布後,與他們的支持者一起慶祝勝利。這是他們期待了5年多的日子,賀紹強對身邊的兒子說:“我們就要看到姐姐賀梅了,這個家分散了這麽多年,現在將要團聚了。”

  天降下瓢潑大雨。賀紹強對《商業訴求報》記者說:“這是個好兆頭,漢語稱之為‘相思雨’,意味著你思念親人了,親人很快就會回到身邊。”

  當天下午,判決結果通過電視傳出:法官錢德斯以保護賀梅的最大利益為由,剝奪了賀紹強夫婦的父母權,把賀梅判給貝克夫婦撫養。

  這份長達73頁的判決書寫道——法庭判定:

  (1)賀氏夫婦自願拋棄賀梅超過4個月之久;

  (2)賀氏夫婦有超過4個月沒有提供撫養費;

  (3)賀氏夫婦隻是為了不被遞解出境才提出對賀梅的監護權;

  (4)結束賀氏夫婦的父母權並將賀梅留在貝克家符合賀梅的最佳利益。

  聽到這消息,賀紹強說不出話,羅秦放聲大哭,失去骨肉的悲傷幾乎讓她昏厥過去。在她懷中的女兒和身邊的兒子也跟著哭。

  賀紹強說:“這是典型的滑稽審判,這個案子清楚地顯示出美國南方仍存在種族歧視。”他說:“我總以為美國畢竟是一個法製國家,5年來,我們一直要把孩子要回來,沒想到法官竟將賀梅判給貝克家。我對美國很失望。”

  一旁的兩位律師低聲安慰賀氏夫婦,表示這隻是此案邁出的第一步,往後路還很長,他們有信心要回賀梅,隻要賀氏夫婦不放棄,他們就會挺到底。羅秦說:“我就是剩下一口氣,也要把孩子奪回來。”

  同一個時刻,貝克說:“我高興死了。”而貝克夫人感到“激動、高興,無話可說”。在判決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貝克夫婦表示他們很快會正式收養賀梅。貝克說:“作為父親,我要親自送賀梅出嫁。”

  貝克的律師帕裏希不無自豪地表示:他35年的律師生涯戰無不勝,這是公眾應該清楚了解的一個信息。而監護權案宣判兩天後,賀紹強夫婦及其律師分別接到美國移民局的電話、留言,敦促賀紹強夫婦離開美國。

  賀紹強夫婦的父母權被剝奪使許多人震驚:美國強調人權,而父母權正是最基本的人權,難道貧窮、條件不好就沒有資格做父母?海外華人紛紛表示支持賀氏夫婦上訴。

  中國大使館參讚兼總領事李瑞佑發表談話,對賀梅案的判決表示“非常關注”,並強調指出,賀梅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由親生父母撫養才最符合她的利益。判決後一周,賀紹強夫婦律師正式向田納西州法院提起上訴。之後,賀紹強夫婦及其支持者正式向媒體發布聲明,對法官無視事實、斷章取證、不公正判案的事實給予公開曝光。

  《紐約時報》、《今日美國報》、美聯社、《洛杉磯時報》等媒體對此都作了大篇幅的報道。《商業訴求報》指出:錢德斯法官在判決書中幾乎全部否決了賀紹強一方在聽證會上的證詞,而接受了貝克一方有關賀紹強夫婦曾經怎麽說、怎麽做的證詞。

  大陸媒體、特別是賀氏夫婦的家鄉湖南和四川的媒體也對此案非常關注。賀紹強家人譴責法官的判決,表示將義無反顧地支持他們。如果賀氏夫婦未被美國移民局強行驅逐,監護權大戰還將會如火如荼地繼續進行下去。

  已過5歲的賀梅全然不知身邊發生的一切。等她長大獲知親生父母和養父母為她所做的一切後,是悲,還是喜?(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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