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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衝突”與“文明的共存” ZT

(2007-02-18 21:22:40) 下一個
最基本的發生衝突和戰爭的原因不是由文化引起的,而是由政治和經濟引起的。在不少不同文化之間現在並沒有因為文明(文化)的不同而引起衝突。“文明的衝突”論並不能正確說明當前世界形勢,更不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前景,而“文明的共存”才應是人類社會的出路,是人類社會必須爭取的目標。

“文明的衝突”論與“新帝國”論

依據“新帝國”論,在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和民族中不可能不引起“衝突”。而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實際上早就為這種“新帝國”論提供了最基本的策略。

1993年夏季號美國《外交事務》發表了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一文,我於 1994年撰寫了《評亨廷頓〈文明的衝突?〉》,批評了以亨廷頓為代表的美國“霸權主義”,在此期間中外許多學者都對亨廷頓的理論從各個角度進行了討論或提出了批評。1996年,亨廷頓為了回答批評,補充和修正某些觀點,出版了《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可以看出他的某些觀點有所改變;例如他提出 “維護世界安全則需要接受全球的多元文化性”,應該說是比較明智的考慮。為什麽亨廷頓有這樣的變化?正是由於他感到在世界範圍內西方(實際上是美國)的 “霸權”地位受到挑戰,在國內又受到“種族”等問題的困擾,因此提出了“世界秩序的重建”問題。在該書“西方的複興”一節中亨廷頓說:“一場涉及西方和其他文明核心國家的大戰並不是不可避免的,但有可能發生。而西方始於20世紀初的逐漸而且無規律的衰落,可能持續幾十年,甚至幾百年。或者,西方可能經曆一個複興階段,扭轉它對世界事務影響力下降的局麵,再次確立它作為其他文明追隨和仿效的領袖的地位。”這段話一方麵反映了亨廷頓感到西方領導世界的地位正在 “逐漸而且無規律的衰落”,而那些向西方學習走上或正在走上“現代化”和“工業化”的國家已經“潛在地對西方構成了威脅”,這當然是他和西方某些學者、特別是政治家不願接受的。這裏包含著亨廷頓和某些西方學者以及政治家的一個不可解的情結:為什麽那些興起的國家走上了“現代化”和“工業化”,反而構成了威脅?照他們看,這些興起的國家應該在一切方麵(政治的、文化的)跟著他們走,聽命於他們才是“合理”的。但是現實並非如此,因而表現出西方世界的憂心忡忡。另一方麵,在亨廷頓內心真正希望的是西方文明的“複興”,“再次確立它作為其他文明追隨和仿效的領袖地位”。“9·11”以後美國政府的所作所為,可以說正在試圖確立其作為其他文明的霸主的領導地位。

繼《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之後,2000年出版了意大利學者安東尼奧 ·奈格利與美國學者麥克爾·哈特合著的《帝國——全球化的政治秩序》一書,該書的基本看法是:“就在我們眼前,帝國主義正在成長、形成。無邊無垠,永無止境,這就是全球政治新秩序——一種新的主權形式:帝國。”基於這一理論,在美國有眾多學者在大力宣揚這種“新帝國”論。例如2002年美國芝加哥大學的米爾森教授在《大國政治的悲劇》中指出:任何一個國家都要尋求權力的最大化,因此不可能有權利均衡的機製,最好的防禦就是進攻。更有甚者,美國的新保守主義提出三項核心內容:1、極度崇尚軍力;2、主張建立美國“仁慈霸權”;3、強調輸出美國式的民主與價值觀。依據這些“新帝國”論,在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和民族中不可能不引起“衝突”。而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實際上早就為這種“新帝國”論提供了最基本的策略。

那麽,“文明”難道隻能處在“衝突”中,以實現一統天下的“新帝國”理論嗎?不同“文明”間難道不可以“共存”嗎?

  “文明的共存”與新軸心時代

人類社會如果希望走出當前混亂紛爭的局麵,特別要批判文化霸權主義和文化部落主義,不斷推動在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與民族之間的對話。

在人類以往的曆史上並不缺乏由於文明(例如宗教)的原因引起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地域與地域之間的衝突。但是,我們從曆史發展的總體上看,在不同國家、民族和地域之間的文明發展更應該是以相互吸收與融合為主導。照我看,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地域與地域之間的衝突主要並不是由文明的原因引起的。我對西方文化(文明與文化都涉及一個民族全麵的生活方式,文明是放大了的文化)了解很有限,沒有多少發言權,這裏隻引用羅素的一段話來說明今日西方文明是吸收與融合多種文化成分而形成的。1922年,在羅素訪問中國之後,寫過一篇題為《中西文明比較》的文章,其中有這樣一段:

“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過去已經多次證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裏程碑,希臘學習埃及,羅馬借鑒希臘,阿拉伯參照羅馬帝國,中世紀的歐洲又模仿阿拉伯,而文藝複興時期的歐洲則仿效拜占庭帝國。”

羅素的這段話是否十分準確,可能有不同看法,但他說:(1)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是促進人類文明發展的重要因素;(2)今日歐洲文化是吸收了許多其他民族文化的因素,而且包含了阿拉伯文化的某些成分。這兩點無疑是正確的。如果看中國文化的發展,就更可以看到在不同文化之間由於文化原因引起衝突總是暫時的,而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吸收與融合則是主要的。

中國在春秋戰國時代本來存在著多種不同的地域文化,有中原文化、齊魯文化、秦隴文化、荊楚文化、吳越文化、巴蜀文化等等,但後來才合成一個大體統一的華夏文化。特別是到公元一世紀初印度佛教文化的傳入,更加說明兩種不同文化可以共存。印度佛教文化是以和平的方式傳入中國的,外來的印度佛教與本土的儒、道兩家從來沒有因文化的原因發生過戰爭,隻有三次因政治經濟的原因有著衝突,當時的朝廷曾對佛教加以打擊,但在大多數的時間裏,在中國儒、道、釋三種文化是同時並存的。法國著名漢學家施舟人曾問我:“為什麽中國文化是多元性的?”我考慮了一下,說:也許有兩個原因:一是思想觀念上的原因,這就是中國一向主張“和而不同”,文化雖可以不同,但能和諧相處,二是製度上的原因,中國以皇帝為最高權威,一切文化(宗教、哲學、倫理),都以皇帝的意誌為中心,而皇帝往往為了社會的穩定,不希望因不同文化而引起衝突,甚至戰爭。因此,皇帝常采用了 “三教論衡”的辦法,把儒、道、釋召到朝廷上來辯論,哪一派辯論贏了就排在前麵。不允許他們互相殘殺,發動戰爭。

從以上情況看,根據曆史經驗,我認為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論無論如何是片麵的,而且是為美國戰略服務的。雖然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論表明,他敏銳觀察到某些由於“文明”引起衝突的現象,例如中東地區的巴以衝突、克索沃地區的衝突,甚至伊拉克戰爭等等,都包含著某些文化(宗教的和價值觀的)原因,但是分析起來,最基本的發生衝突和戰爭的原因不是由文化引起的,而是由政治和經濟引起的。我們更應看到,在不少不同文化之間現在並沒有因為文明(文化)的不同而引起衝突。所以“文明的衝突”論並不能正確說明當前世界形勢,更不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前景,而“文明的共存”才應是人類社會的出路,是人類社會必須爭取的目標。

為了弄清這個問題,我們先了解一下當前是一個什麽樣的時代。照我看,也許我們正處在一個新的軸心時代。

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曾經提出“軸心時代”的觀念。他認為,在公元前五百年前後,在古希臘、以色列、印度和中國幾乎同時出現了偉大的思想家,他們都對人類關切的問題提出了獨到看法。古希臘有蘇格拉底、柏拉圖,中國有老子、孔子,印度有釋迦牟尼,以色列有猶太教的先知們,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傳統。這些文化傳統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人類文化的主要精神財富,而且這些地域的不同文化,原來都是獨立發展出來的,並沒有互相影響。“人類一直靠軸心時代所產生的思考和創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新的飛躍都回顧這一時期,並被它重新燃起火焰。自那以後,情況就是這樣。軸心期潛力的蘇醒和對軸心期潛力的回憶或曰複興,總是提供了精神動力。”例如,歐洲的文藝複興就是把目光投向其文化的源頭古希臘,使歐洲文明重新燃起火焰,而對世界產生重大影響。中國的宋明理學(新儒學)在受到印度佛教文化衝擊後,再次回到先秦的孔孟,而把中國本土哲學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在某種意義上說,當今世界多種文化的發展很可能是對二千多年前的軸心時代又一次新的飛躍。

那麽,我們是否能說當今人類社會的文化正在或即將進入一個新的軸心時代呢?我認為,從種種跡象看也許可以這樣說。

首先,自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由於殖民體係的逐漸瓦解,原來的殖民地國家和受壓迫民族有一個很迫切的任務,就是要從各方麵確認自己的獨立身份,而民族的獨特文化(語言、宗教、價值觀等等),正是重要支柱。我們知道,二戰後馬來西亞為了強調民族的統一性,堅持以馬來語為國語。以色列建國後決定將長期以來僅僅用於宗教儀式的希伯萊語重新恢複為常用語。一些東方國家的領導人和學者為了強調自身文化的特性,提出以群體為中心的“亞洲價值”、以區別西方的以個體(個人)為中心的所謂“世界價值”,等等。甚至亨廷頓也認識到:“非西方文明一般正在重新肯定自己的文化價值”。

其次,公元前五百年前後那個軸心時代,正是上述各軸心國進入鐵器時代的時候,生產有了大發展,從而產生了一批重要思想家。而今進入了信息時代,人類社會又將會有一個大飛躍。我們可以看到,由於經濟全球化,科技一體化,信息網絡的發展,把世界聯成一片,各國、各民族文化的發展將不可能像公元前五六百年那個“軸心時代”是各自獨立發展的,而是在矛盾、衝突和互相影響、吸收中發展。每種文化對自身文化的了解都會有局限性,如果從另外一個文化係統看,也就是說從“他者”看,也許會更全麵地認識此種文化的特點。法國學者於連·法朗索瓦在《為什麽我們西方人研究哲學不能繞過中國》一文中說:“我們選擇出發,也就是選擇離開,以創造遠景思維的空間。在一切異國情調遠處,這樣的迂回有條不紊。人們這樣穿越中國也是為了更好地閱讀希臘;盡管有認識上的斷層,但由於遺傳,我們與希臘有某種與生俱來的熟悉,所以了解它,也是為了發展它,我們不得不割斷這種熟悉,構成一種外在觀點。”這種以“互為主觀”、“互相參照”為核心,重視從“他者”反觀自身文化的跨文化研究,逐漸為廣大中外學者所接受。從另外一種文化來了解自身文化,正是為了繼承自己的傳統文化,發展自己的傳統文化。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保存文化的特性,傳承文化的命脈,無疑是必須認真考慮的問題。我們知道,經濟可以全球化,科技可以一體化,但文化是不可能單一化的。從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看,任何文化不受外來文化的影響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但是隻有充分發揮原有文化的內在精神,才可以更好地吸收外來文化以滋養本土文化。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說:“在和西方世界保持接觸、積極交流的過程中,把我們的好東西變成世界性的好東西。首先是本土化,然後是全球化。”這就是說,在吸收外來文化的時候,必須維護我們自身文化的根基。因此,二十一世紀影響人類社會文化的發展必將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

第三,就當前人類社會文化存在的現實情況看,已經形成了或正在形成全球意識觀照下的文化多元化發展的新格局。我們可以看到,也許二十一世紀將由四種大的文化係統來主導,即歐美文化、東亞文化、南亞文化、中東北非文化(伊斯蘭文化),這四種文化不僅都有著很長的曆史文化傳統,而且每種文化所影響的人口都在十億以上。當然還有其他文化也會影響人類社會發展的前途,例如拉丁美洲文化,非洲文化等。但就目前看,這些文化的影響遠不及上述四種文化大。人類社會如果希望走出當前混亂紛爭的局麵,特別要批判文化霸權主義和文化部落主義,在文化上不僅要麵對這個新的軸心時代,而且必須不斷推動在不同文化傳統的國家與民族之間的對話,使每種文化都能自覺地參與解決當前人類社會的共同問題。無疑,上述四種文化對當今人類社會負有特別重大的責任。

中國文化能否為“文明的共存”作貢獻

化解衝突,需要我們從各個不同民族的文化中找出文明共存的資源。中國文化中的儒道兩家可以為化解“文明的衝突”、實現“文明的共存”提供有意義的資源。

中國文化要對當今人類社會的“文明的共存”作貢獻,必須對自身文化有所了解,即對自身文化有一個“自覺”。

所謂“文化自覺”,是指一定文化傳統的人群對其自身的文化來曆、形成過程以及特點、發展趨勢等能作出認真思考和反省。應該說,中華民族正處在民族複興的前夜,因此我們必須對中國文化有個自覺的認識,必須給中國傳統文化一個恰當的定位,認真發掘我們古老文化的真精神所在,以便把我們的優秀文化貢獻給人類社會;認真反省我們自身文化的缺陷,以便我們更好地吸取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精華,並在適應現化社會發展的總趨勢下給中國文化以現代的詮釋,這樣,我們國家才能真正走在世界文化發展的前列,與其他各種文化一起共同創造美好新世界。

中國傳統文化中主要是儒道兩家,而且是儒道互補。當然,印度佛教傳入後,對中國社會和文化也發生著重要影響。現在我想討論一下儒道思想理論能否對“文明的共存”提供有意義的資源。

1、儒家的“仁學”為“文明的共存”提供了有積極意義的資源

《郭店竹簡·性自命出》中說:“道始於情”。這裏的“道”說的是“人道”,即人與人的關係的原則,或者說社會關係的原則,它和“天道”不同,“天道”是指自然界的運行規律或宇宙的運行法則。人與人的關係是從感情開始建立的,這正是孔子 “仁學”的基本出發點。“仁愛”的精神是人自身所具有的,而愛自己的親人最根本。但是“仁”的精神不止於此;愛自己的親人,這隻是愛,愛自己的父親,再擴大到愛別人,這才叫作“仁”。對父母的孝順要放大到愛天下的老百姓。“仁學”是要由“親親”擴大到“仁民”,也就是說要“推己及人”。做到“推己及人”並不容易,必須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忠恕之道”作為“為仁”的準則。如果要把“仁”推廣到整個社會,這就是孔子說的:“克己複禮曰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自古以來把“克己”和“複禮”解釋為兩個平行的方麵,我認為這不是對“克己複禮”好的解釋。所謂“克己複禮曰仁”是說,隻有在“克己”基礎上的“複禮”才叫作“仁”。費孝通先生對此也有一解釋:“克己才能複禮,複禮是取得進入社會、成為一個社會人的必要條件。揚己和克己也許正是東西方文化的差別的一個關鍵。”這是很有道理的。“仁”是人自身內在的品德,“禮”是規範人的行為的外在禮儀製度,調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使之和諧相處。要人們遵守禮儀製度必須是自覺的,出乎內在的“愛人”之心,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認為,有了追求“仁”的自覺要求,並把這種 “仁愛之心”按照一定規範實現於日常社會之中,社會就會和諧安寧了。孔子和儒家的這套思想,對於一個國家的“治國”者,對於現在世界上那些發達國家的統治集團,不能說是沒有意義的。如果把孔子的“仁學”理論用於處理不同文明之間的關係,那麽在不同文明之間就不會引起衝突以至於戰爭,從而實現“文明的共存”。

孔子的“仁學”理論雖然不能解決當今人類社會存在的“文化的共存”的全部問題,但它作為一種建立在以“仁”為本之上的“律己”的道德要求,作為調節不同文化之間關係的一條準則,使不同文化得以和諧相處,無疑仍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要使不同文化之間和諧相處並不容易,孔子提倡的“和而不同”可以提供極有意義的資源。孔子認為,以“和為貴”而行“忠恕之道”的有道德有學問的君子應該做到在不同中求得和諧相處;而不講道德沒有學問的人往往強迫別人接受他的主張而不能和諧相處。如果把“和而不同”用作處理不同文化之間關係的原則,對於解決當今不同國家與民族之間的紛爭應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現在西方國家的有識之士都認識到不同文明之間應能共存。不同民族和國家應該通過文化的交往與對話,在對話(商談)和討論中取得某種“共識”,這是由“不同”到某種意義上的相互“認同”的過程。這種相互“認同”不是一方消滅一方,也不是一方“同化”一方,而是在兩種不同文化中尋找交匯點,並在此基礎上推動雙方文化的發展,這正是“和”的作用。其中,德國思想家哈貝馬斯提出了“正義” 和“團結”的觀念;我認為,把它們作為處理不同民族文化之間關係的原則,是有意義的。哈貝馬斯的“正義原則”可理解為,要保障每一種民族文化獨立自主、按照其民族的意願發展的權利;“團結原則”可理解為,要求對其他民族文化有同情理解和尊重的義務。不斷通過對話和交往等途徑,總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間形成互動中的良性循環。不久前去世的德國哲學家伽達默爾提出,應把“理解”擴展到“廣義對話”層麵,主體與對象(主觀與客觀或主與賓)才得以從不平等地位過渡到平等地位;反過來說,隻有對話雙方處於平等地位,對話才可能真正進行並順利完成。可以說,伽達默爾所持的主體——對象平等意識和文化對話論,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所需要的重要理念。這種理念,對我們正確深入地理解中外文化、民族關係等,具有重要啟示。但是,無論是“正義”和“團結”原則,還是“廣義對話論”,都要以承認“和而不同”原則為前提,這樣,不同文化傳統的民族與國家才能獲得平等權利和義務。儒家“和而不同”原則應成為處理不同文化之間的一條基本原則。羅素說:“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過去已經多次證明是人類文明發展的裏程碑。”當今人類社會,需要的正是不同文化在相互吸收和融合中發展不同的文化傳統的特色,以期達到在新的基礎上的“文化的共存”。

2、道家的“道論”能為防止“文明的衝突”提供有意義的資源

如果說孔子是一位“仁者”,那麽老子則是一位“智者”。《道德經》中,“道”是基本概念,而“自然無為”(順應自然規律,不做違背自然規律的事)是“道”的基本特性。今日人類社會之所以存在種種紛爭,無疑是由於貪婪追求權力和金錢引起的。那些強國為了私利,擴張勢力,掠奪弱國的資源,實行強權政治,正是世界混亂無序的根源。帝國霸權正是“文明衝突”的根源。老子說:古代聖人曾經說過: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意思是說:掌握權力的統治者不應該對老百姓作過多的幹涉(無為),不要擾亂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好靜),不要作違背老百姓意願的事(無事),不要貪得無厭地盤剝老百姓(無欲),這樣老百姓就會自己教化自己(自化),自己走上正軌(自正),自己富足起來(自富),自己生活樸素。如果對這段話給以現代詮釋,那就不僅可以使一個國家內部安寧,而且對消除不同文明之間的衝突無疑有重要意義。為什麽今日世界人類社會處在一種十分混亂不安定的狀態?這完全是由人自身造成的,特別是那些“新帝國”的領導者造成的,他們違背了“天道”,失去了“人心”,奉行的是“損不足以奉有餘”;“文明的衝突”論與其背後的“新帝國”論有著密切聯係。

為了社會的和平和安寧,老子強烈地反對戰爭。《道德經》第三十一章說:“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打仗用兵是不吉祥的東西,大家都厭惡它,所以有道德的人不使用它。)戰爭總要死人,總要破壞生產,使社會秩序破壞。老子又說:“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我們應該用道德來告誡領導者,不要用兵力逞強於天下。用兵這件事一定會得到報應。軍隊所到的地方,就會破壞一切,使荊棘叢生。大戰之後,一定會是荒年。)反觀各國曆史,無不如此。從曆史上看,發動戰爭的人雖然一時可以得逞,但最終總要失敗。世界各國應從《道德經》中吸取智慧,認識到強權政治、霸權主義從長期的世界曆史發展看是沒有前途的。老子思想對消解“文明的衝突”論、新“帝國論”是十分有價值的。當然,兩千多年前的老子思想不可能全然解決當今人類社會的問題(包括各民族之間的矛盾、衝突等問題),但是他的智慧之光對我們應有重要啟示。我們應該做的,是如何發掘和發揮他的思想精華並給以現代詮釋,使之有利於人們得到某些寶貴啟示。

在不同民族和國家之間,由於宗教信仰的不同、價值觀念的不同、思維方式的不同可能引起衝突,甚至可能由衝突導致戰爭。但是,是否必然要引起衝突,能不能化解衝突、使之不因文化的不同而導致戰爭,這就需要我們從各個不同民族的文化中找出文明共存的資源。如上所述,中國文化中的儒道兩家可以為化解“文明的衝突”、實現“文明的共存”提供有意義的資源。我相信,在各民族、各國家的文化中同樣有可以化解“文明的衝突”並實現“文明的共存”的有價值的資源。是用“文明衝突論”來處理各民族、國家間的問題,還是用“文明共存論”來引導人類社會走向和平共處,這是當前必須認真考慮和慎重選擇的問題。反對“文明衝突”論,倡導“文明共存”論,無疑是人類社會的福祉。《尚書·堯典》說:“協和萬邦”。中華民族和其他許多民族一樣是偉大的民族,有很長燦爛光輝的曆史文化傳統,對人類社會是極為寶貴的財富。我們對這筆財富應善加利用,使之為實現不同文化之間的協調共存,推進世界各種文化之間的交流,做出應有的貢獻。

  講演者小傳

湯一介

1927年2月16日生於天津。1951年畢業於北京大學哲學係。現任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儒藏編撰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1990年獲加拿大麥克瑪斯特大學(McMaster University)榮譽博士學位。著有《郭象與魏晉玄學》、《和而不同》等15種,論文有“論中國傳統哲學中的真善美”等二百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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