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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現場監控曝光!18歲少女糾集100多人持械鬥毆,被判8年!因為什麽事?
編者按:因為一段“社會搖”,18歲少女糾集100多人參與鬥毆,影響十分惡劣。12月21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南寧“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公開宣判,主犯“小辣椒”陸曉琪獲刑8年。
事件回顧
“社會搖”引發矛盾
2月23日,未成年人黃某權(另案處理)在網絡“說說空間”發布一段自己錄製的“社會搖”四步舞視頻,被18歲的陸曉琪發現後,雙方因抄襲問題發生矛盾,在QQ中互相對罵,並約定於2月25日晚在南寧市永和大橋聚眾鬥毆。
少女煽動他人鬥毆
陸曉琪將雙方互相謾罵、約架鬥毆的信息截圖,並發到由其組建的QQ群討論組,煽動其他成員參與聚眾鬥毆,共同討論鬥毆的具體事宜。
製作鬥毆材料
陸曉琪鼓動陳某(未成年人)使用煙花、甩炮、沙子、飲料罐等材料製作具有觸地即爆功能的“紅牛罐”。莫越接收到約架信息後,即前往南寧市八中附近的奶茶店集合,並提供沙子給陳某,由陳某將沙子填充到“紅牛罐”中。
導致100多人鬥毆
2月25日晚10時許,陸曉琪糾集的萬秀一方約50~60人往南寧市永和大橋約架地點行進。到達永和大橋時,萬秀方總人數約為100人。
上述人員在行至永和大橋南金磚茶城門口時,與黃某權、方某寬糾集的大沙田一方約20人相遇,雙方人員遂互扔“紅牛罐”,並持刀具、鋼管互毆
造成交通暫時中斷
鬥毆過程中,陸曉琪在現場全程參與。莫越將“紅牛罐”扔向對方,並持刀具衝上去與對方人員打架。陳某持一把長刀追打對方人員……
大沙田一方人員方某寬被砍傷,經鑒定,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該聚眾鬥毆行為造成附近路段交通暫時性中斷。
案發後,南寧市江南公安分局迅速出警處置,抓獲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黃某、陸曉琪以及其他涉案嫌疑人,繳獲涉案工具一批。
主犯被判刑8年
5月23日,江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5月30日,江南區人民法院對該案的5名被告進行了宣判:
方某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馮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覃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
廖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張某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11月9日,“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再次開庭,江南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12月21日,此案在江南區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認為,陸曉琪組織他人在公共場所持械進行人數多、規模大的聚眾鬥毆,該案造成交通混亂,且該案的視頻經網絡廣泛傳播後,對群眾的社會安全感影響較大,社會影響惡劣。
▲主犯“小辣椒”陸曉琪。
▲陸曉琪煽動、糾集人員參與聚眾鬥毆,並叫同夥製作“紅牛罐”為械鬥做準備,且在鬥毆現場全程參與,是主犯且是首要分子。
▲莫越不僅為同夥製作“紅牛罐”準備材料,還在現場投擲“紅牛罐”,且持械參與鬥毆。
▲陳某不僅製作“紅牛罐”,還在現場持械參與鬥毆,均是主犯且是積極參加者。其他3名被告為從犯。
▲庭審現場。
法院一審判處↓↓
陸曉琪有期徒刑8年
莫越有期徒刑6年
陳某有期徒刑4年
其他3名從犯分獲兩年半至3年不等的刑罰
至此,“2.25永和橋”聚眾鬥毆案已全部審結。
一時衝動而換來牢獄之災,
也毀掉了大好的青春,
實在得不償失!
新聞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