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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原創 美漂 『 第一回 離京城憂喜參半 藉飛行邂逅相逢(3) 』

(2007-03-22 15:22:09) 下一個
“噢,是這樣啊,——那麽,不喜歡舶來品的人為什麽還要飛往“舶來國”呢?“舶來國” 到處都是舶來品,——當然是沒有林則徐仗義抵製,到時你又如何招架得了呢?”他說著,看上去像是在自言自語,同時不急不緩地用一手扶住搖搖欲墜的奶茶,一手重新打開臨時桌麵,準備把奶茶放回去,麵色從容得似乎根本不知道半步之外還有若萍那雙充滿了挑戰的眼睛。最讓若萍暗中吃驚的是,他竟然舉重若輕地用“林則徐”打發了自己那一語雙關的“舶來品”,豈有此理?!——不過倒還真是不能輕看眼前這“半個老外”,聽上去他似乎更是半個老中!——不過這樣也好,免得用英文鬥不過他——想到這裏,若萍趁眼前的“安考”還沒有抬起頭來的時候,便將身子和頭再一次悄然地轉向窗外,可嘴上卻來了個“回馬槍”:“找不到林則徐是一定的了,但還是可以到耶大和哥大找找馬寅初的遺風,看看他當初是怎樣臥薪嚐膽在“舶來國”,才有日後“愛用國貨,抵製洋貨”那激揚口號的……”“你剛剛說的哥大是Columbia University 嗎?”她感到他抬起頭在看著她,口氣十分懇切,若萍趁勢譏諷到:“不然會是芝加哥大學,或斯德哥爾摩大學嗎?”她口氣開始得意:因為從他剛才的認真中聽得出他似乎並不知道馬寅初是誰,雖說不知道馬寅初是誰對一個中國人來講也是件很正常的事,但若萍卻在心裏恨恨地說:今天我讓你在這裏作“半瓶醋”!——果然就聽到他低沉而歉疚的聲音:“如果真是哥倫比亞大學,那便是自己的慚愧了。作為校友的我,竟然對這位同胞和前輩的英名一無所知……”聽到這裏,若萍那本來有點飄飄然的心一下子又沉重了起來:為什麽在哪裏都要撞上他!如果他真是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即便不知道馬寅初是誰,再順此話題繼續下去,恐怕她都難以是他的對手——因為在此之前她從未到過美國,也從未親眼看過哥大,而沒有實地的領略又怎能真正捕捉到先輩的“遺風”?! 更讓她感到糟糕的是:不知為什麽,她的直覺告訴她他說的一切並不是假的。

 ──“ 安考,我不要坐在這兒了!這上麵的冷氣太大,我到那邊坐好了。” 不知道是小男生感到了情況有點不對, 還是因為機艙天花板上麵的空調口狂吐著的冷氣真的使他戰栗,就見他頭往領子裏緊縮著,還未等“安考”回答,“刺溜”一下滑下座位,硬是從“安考”的腿前擠了出去。小家夥突兀的舉動,讓兩個大人的目光同時轉到他的身上。──平心而論,這個看上去年齡大約有八九歲的男孩兒生得黑眉大眼,說起話來嘴巴伶俐,實在討人喜歡。若在平日,若萍也許早就因為“近鄰”的關係而很快地與他混熟,稱姐道弟一番;然而,此時此刻,此情此景,若萍也隻能是“恨屋及烏”,巴不得他快點離開,從而帶走她身邊的這位被稱為“安考”的不速之客。

        就在她目送著小男孩坐進過道另一側坐椅的時候,若萍忽而又意識到一個事實,那就是:因為已經過了旅遊旺季,這班飛機實際上並沒有坐滿乘客,她完全可以像這個小男生一樣隨心所欲地換到其它的位子。想到這裏,她不禁朝著“安考”那因正忙著對小男生噓寒問暖而背對著她晃來晃去的“虎背熊腰”莞爾一笑,暗自說道: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於是,她立刻彎腰跪下,伸手奮力向外推出橫放在三個座位下的那把被裝在絲絨套裏的吉他。——那是除了背包以外她隨身攜帶的唯一家什。大概是因為著急而失去了方寸的緣故,琴身雖然很快地被推到外麵,可套子上附加的背帶卻被椅腳鉤住,之後又夾在椅腳與地麵的縫隙間。若萍越是用力,帶子就絞得越緊;帶子絞得越緊,若萍就越是要“俯首貼耳”地向下彎曲以便能看清狀況,——就在若萍的臉龐離地麵隻有寸尺之間時,她突然在兩腿的夾空間看到了“安考”的那雙油光鋥亮的大皮鞋正站在後麵,即刻她更是心急如焚。—— 事到如今,已無退路, 於是她咬緊牙關,再一次攬緊手中那大半個琴帶,使出吃奶的力氣作最後一次的努力,——隻聽得“喀持”一聲,帶子終於被拽了出來,隻是絨布的一角已被撕裂. 而若萍也因用力過猛整個人來了個人仰馬翻——她不偏不倚,正好蹲坐在身後“安考”的那雙光亮的皮鞋上,若萍頓時惱羞得恨不得找個地縫跳下飛機去......

  “你沒事吧?”他扶起她,急切地問道。 “還好”,她忍著痛回答,盡量將聲音放得平穩。他扶著她坐在他剛剛坐過的椅子上,然後彎腰將躺在地上的吉他拎起來,平放在她身邊的兩個空座椅上。

 “是要即興彈上一曲呢,還是要人琴一起逃之夭夭呢?”他大概已經明白她要做什麽。

 “當然是後者”。她雖然沒有勇氣再看他,但聲音依然堅定冰冷。

“那麽你想去哪裏坐呢?我送你過去,不過日後有機會的話要彈一曲給我聽,作為對我今日善舉的答謝。”他站在過道上看著她說。

“奢望了,也抬舉了,因為我並不會彈吉他,” 她又振作起來,大約是預感到她終於找到了擊垮他的契機。

”哦,那為什麽要從大洋彼岸千裏迢迢地背過來一把吉他呢?”他果然繼續問道。

“是背給我男朋友的,——不,準確地說是我的“F-i-a-n-c-e”,他才是吉他的主人。物歸原主是我去美國的使命之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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