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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澳報 聖火經台磋商保密令北京吃虧!

(2007-09-12 10:36:58) 下一個

2007-09-12 07:28:01.0

這幾天,占據台灣媒體版麵的熱鬧新聞,除了是已吵吵嚷嚷了一段時間的“入 聯公投”、“正常國家決議文”之外,還有兩項“非常態新聞”,那就是“台非論壇”和“聖火經台磋商再次瀕臨破局”。

前者,很明顯是台灣當局要對去年北京成功舉行“中非論壇”的“反製”,找來其在非洲的五個邦交國為其“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搖旗吶喊;當然也是“固盤”之舉,防止北京向這五個非洲國家“挖牆腳”。至於成效如何,仍有待觀察。但其中的岡比亞總統突然爽約,另行委派副總統赴會,則是一個重要的觀察點。

這幾年,岡比亞在中國港澳地區找來當地的地產界人士作其護照推銷代理,大賺中國大陸私人企業主、官員的錢,發了橫財。但由於岡比亞並非是中國的邦交國,令其在港澳地區的“代理人”未能升格為“名譽總領事”,再加上其在港澳“代理人”在中國政府的管轄區域內推銷台灣當局邦交國的護照,也引起北京外交部門的不滿,而致使這項“發財事業”未能進一步“做大做強”。因此,岡比亞總統的臨時爽約,是否含有該國不願失去這筆“橫財”的意思,甚至是因為不滿台灣當局的這次“台非論壇”隻講“心”不講“金”,因而對中國大陸的龐大市場(包括中國居民購買該國護照的市場)感到興趣的意思?頗為值得觀察。

至於“聖火經台磋商再次瀕臨破局”的新聞,應屬台灣媒體的單方炒作。但由於兩岸奧委會對“聖火經台”磋商都承諾了保密責任,故即使是這種單方炒作對北京甚為不利,甚至是明知台灣當局以刻意泄露並不完整的磋商信息,致使台灣地區藍綠一麵倒地指斥中國奧委會及北京奧運組委會,北京也無法開口作出澄清,顯然是吃了“啞巴虧”。

實際上,台灣媒體圍繞著“聖火經台磋商再次瀕臨破局”的報道,正是利用“磋商保密”的機製,傳播了內容並不統一的消息。是真是假,隻有少數幾位當事人知道,但卻都被台灣地區藍綠政客、媒體和民眾“全盤接收”。

他們所發出的議論、評論,不管是依據真的還是假的信息內容來作出,都對北京極為不利,而且極有可能會使台灣當局擺脫“阻撓聖火經台”的罵名,並使北京反而成了“聖火經台破局”的“罪魁禍首”,及進一步讓民進黨當局要翻《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的案,恢複“正名台灣”的內容,及進行廢棄“中華民國國號、國旗、國歌”的“台獨”活動,找到“來自北京”的借口。

為何會形成這樣的負麵效應?因為台灣媒體的報道是“聖火經台破局”與“國旗”有關。事實上,銜命前往北京簽約的中華奧委會主席蔡辰威10日響應“功虧一簣”的原因時,雖然強調雙方有保密責任,但也透露了關鍵為“國旗”問題。而作為主持府院黨團高層例行輿情會報的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理應是準確得悉此次兩岸簽署“聖火經台”協議受阻的真正原因,也聲稱“若中國規定聖火傳遞過程中不能出現中華民國國旗、國徽和國歌,政府做不到,也無法簽這種協議”,就更是“證實”了日來台灣媒體的炒作內容。

然而,“第一知情者”蔡辰威所指的“關鍵是國旗”,但協議書中是如何表述“國號”問題的?他以“保密責任”為由,未有透露準確的內容。這就使有關協議書中有關“國旗”的表述,指向了“在聖火傳遞過程中”不得出現“中華民國國旗”。

偏是這種未得到證實的表述,激發台灣地區的藍綠政客、傳媒、民眾的強烈不滿和指責,指其不但是難以實施——因為台灣當局根本無法在聖火傳遞的二十四公裏路途上,禁止和沒收自發民眾所持的“國旗”,而且這樣做也與台灣法律的集會、言論自由相抵觸,有侵獨人權之虞。

更有“反獨”媒體、文人指責,隻是禁止“國旗”,將會零“獨派”團體、人士有機可乘,索性抬出“台灣共和國國旗”在聖火傳遞路線沿途“示威”。結果,在台灣地區現行法律上,合法的“中華民國國旗”遭禁止,不合法的“台灣共和國國旗”卻被賦予了合法地位和正當性,這就給“獨派”人士推動在《正常國家決議文(草案)》中恢複“台灣正名”,廢棄“中華民國國號、國旗、國徽、國歌”活動,提供了“來自北京”的把柄。

但是,相信北京不會愚蠢至此。因為按台灣地區其中的一些媒體報道,似是北京的訴求,隻是要求在“聖火經台”的接力活動中,隻準使用國際奧委會會旗、中華奧委會會旗、北京奧運組委會會旗和奧運聖火旗幟,而不得使用包括“中華民國國旗”在內的不符合前述規定的旗幟。這是指中華奧委會和台北市政府在組織奧運聖火接力活動的過程中,儀式會場及聖火接力隊伍不得使用包括“中華民國國旗”在內的不符規定的旗幟。

倘這一報道屬實,相關規定是實事求是的,也容易執行。因為主辦者能夠“可操之於我”地避拒使用“中華民國國旗”等不符協議規定的旗幟,但卻無法禁製聖火接力路線沿途的建築物所懸掛,及民眾所持揮的各類旗幟。如果硬要在沿途路線上“清旗淨空”,必會引發警民肢體衝突,甚至釀發騷亂,使台北市的聖火接力傳遞無法順利完成,更徒添台灣當局攻擊北京借口。

但是,由於磋商協議規定必須保密,即使是後一種說法較為“合乎情理”,並較為接近兩岸奧委會協議書的真實內容,也未能得到證實。因此,台灣藍綠政客、媒體、民眾,在情緒偏激之下,寧可相信“全麵禁國旗”的報道,也不願相信“主辦者不得使用國旗”的消息,致使後一種消息已被淹沒在一片反對及指責“全麵禁國旗”的喧嘩聲中。

這下,北京有關方麵應是能見識到,過於強調“保密”,倒是讓台方有心人士利用來 “泄露”並非事實的“內幕消息”,讓北京大吃“啞巴虧”的“本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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