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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司法不會為特定案件讓步

(2007-02-03 20:48:38) 下一個
陳瑞仁:司法不會為特定案件讓步
中央社



主計處和法務部昨天在行政院會對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提出解釋,引發關注。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今天表示,檢方對行政院的意見會予以參考,但檢察官辦案不會為特定案件去調整或放寬法定構成要件的標準,他敬請國人尊重檢察官的「司法」立場。

法務部昨天在行政院會中,就特別費提供法律見解諮詢,強調特別費是數十餘年來慣例由政府編列預算給予具有「實質補貼」性質的業務費用之一,如超額支出不予增加,已由首長具領部分如未用盡,慣例上也無要求須予繳回,過度檢視過去特別費的支出,非製度設計原意。

外界認為行政院會對特別費的見解,有替六千多位首長解套的意味,甚至提出大赦等主張。陳瑞仁表示,法務部、主計處與審計部的意見,辦案人員將予以參考,但檢察官辦案不能違反法定程序,也不可能為特定案件去調整或放寬刑法上關於「詐欺」、「偽造文書」或「貪汙」的法定構成要件。

陳瑞仁表示,如果國人認為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的偵辦與國民法律情感不符,而有修法或實施大赦的可能,他認為應該交由行政權與立法權去解決,但檢方絕對不會為了特定案件在司法上讓步。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檢察官認為,現今檢察官強調獨立辦案,有時連「檢察一體」的檢察總長、檢察長,都未必能影響檢察官辦案心證,行政院會對於特別費性質的解釋,不致影響到各地偵辦特別費案的檢察官。

他說,最高檢察署提醒偵辦特別費案必須注意「偵辦追訴一致性」,是指辦案方向麵須公平,犯罪事實仍須由檢察官依個案事證內容不同,做不同認定,並非在事前給予檢察官一致的偵辦標準,因為沒有犯罪的基礎事實,根本無法類型化。

首長特別費案 無單據也要查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檢察官偵辦首長特別費,出現有的檢察官同時查「須單據」與「不須單據」兩部分,有的檢察官隻查其中一部分,偵辦結果甚至可能出現南、北兩地不一的說法,查黑中心今(三十)日以聯合聲明的方式,強調偵辦首長特別費案並無兩套標準,而查黑中心也表示,今天也與偵辦台南市長許添財和前副市長許陽明首長特別費的檢察官陳明進,會晤近兩小時,南、北兩地檢察官對於偵辦特別費的看法一致,偵辦標準不會不同。

查黑中心聯合聲明進一步表示,查黑中心偵辦首長特別費一向採「集體辦案」,所有偵查作為與結論都是共同討論後決定,而今天也與陳明進檢察官達成共識,就是有無單據的部份,檢察官都會清查。

針對法務部長施茂林指出特別費屬具「實質補貼」性質的業務費用,查黑中心人員表示,不光是法務部、審計部及主計處的各種意見,他們都會以專家證人方式納入參考。

查黑中心表示,檢方在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與首長特別費案前,雖都曾預先設想過法律麵的問題,但查案最重要的是先「還原事實」,目前偵辦首長特別費案,都還在比對發票、單據的階段,事實尚未還原前,對法律麵的爭議,檢方不打算多作回應。

不過,查黑中心還是重申,國人若認為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的偵辦與國民法律感情不符,而有修法或是大赦的必要,檢方絕對尊重「行政」與「立法」的決定,不過檢察官不可能為特定案件去「調整」或「放寬」刑法上關於詐欺、偽造文書及貪汙等法定構成要件,請大家尊重檢察官的「司法」立場,並強調檢察官「絕不會對司法讓步」。

目前查黑中心比對發票進度到底為何?
查黑中心人員表示,在馬英九特別費案中,有黏貼憑證就有一千多張,再加上市府科員餘文前後兩次提供的發票就八千多張,兩者加起來的發票張數近萬張,逐筆比對的確是件大工程,目前比對進度還不到一半。

蘇揆為誰解套?黨內同誌各有不同解讀

【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因時代更迭而出現「意外的陷阱」,是歷史留給國家與人民的「共業」,引發謝係立委不滿。謝欣霓今(三十)日砲轟,蘇揆的共業說,是荒誕不經,越俎代庖,還讓馬英九嘲笑,簡直是「熱臉貼冷屁股」,蘇揆替自己解套意味濃厚。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針對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昨日主計處、法務部都已解釋,他可以認同是歷史共業、製度陷阱。

針對法務部長施茂林昨日在行政院院會對特別費的談話。立院黨團幹事長葉宜津強調,她必須提醒施茂林,「法務部長談話,不等於法律」,施茂林的談話僅代表個人見解,特別費爭議一切應「依法處理」。

謝欣霓強調,首長特別費就是業務費用,根據預算法第六十一條規定,預算未執行完畢,應該要繳庫或延至下年度使用,行政機關預算分配的權責、解釋單位是在主計處,而非法務部,施茂林替特別費解釋,令人「匪夷所思」。

謝欣霓話鋒一轉,她進一步批評,蘇貞昌在國務機要費爆發時,從未就特別費的定位有任何詮釋,行政院會也從沒討論過,蘇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怎麼會在查黑中心將四大天王及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併案處理、馬英九列為可能關係人的時刻,才挺身而出?根本沒有政治人物風骨,是否感到心虛?尤其蘇貞昌、施茂林都是特別費關係人,適合為特別費「解釋或解套」嗎?

謝欣霓痛批,蘇揆對特別費的解釋,「荒誕不經、越俎代庖」,還讓台北市長馬英九嘲笑蘇揆,簡直是「熱臉貼冷屁股」,相信蘇貞昌不是替陳總統及馬英九解套,應該是替自己解套,蘇揆汲汲營營在司法上,替自己解套,對老百姓是否公平;不過,立委徐國勇則說,相信蘇揆的清白,不是為自己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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