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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批評陳水扁的我不說「阿扁下台」?──再論馬英九特支

(2007-02-03 20:48:28) 下一個
為何批評陳水扁的我不說「阿扁下台」?──再論馬英九特支費疑雲
未分類 | 2006/11/16 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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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網友有這個閒功夫,可以花時間找看看我blackjack在幾百篇文中有沒有說過「阿扁下台」或類似的話,就算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被起訴,我也隻寫了新陳水扁震撼-我看臺北地檢署95年偵字23708號起訴書一文,該篇文也沒有提到「阿扁下台」或類似的言論,為什麼呢?

泛藍在麵對「罷免案」時經常說「不要剝奪人民的罷免權、交由人民決定…」,問題是,法律規定「罷免案」要先有三分之二的立法委員同意,在目前民進黨掌握80幾席的情況根本不可能。也因此,許多人說民進黨立法委員剝奪了人民的罷免權利。

這樣子的言論,我也未曾表示贊同,為什麼?

民主國家保障言論自由,當然也保障不說話的自由,我不說話不表示我不贊成或贊成,也許隻是我不想說而已。

現在來談究竟「為什麼」。

首先,阿扁在什麼情況下應該下台可以討論,但我寫了批評陳水扁這麼多篇文卻不要求「阿扁下台」,原因是:我不想說。

其次,為什麼泛藍所謂「不要剝奪人民的罷免權、交由人民決定…」的言論我不表示意見呢?

基本上,我是反對這個理由的。

如果因為製度的高門檻,實質造成人民行使權利的困難時,我們應該跳過「製度」嗎?

修憲也是類似的高門檻,日後民進黨以相同理由要求修憲時,其他人要拿什麼理由反對?

高門檻的設計難道完全無用?難道不是為了取得人民相當高的共識才設計的製度?

一場比賽在比賽前規則就應該定好,不可以等到球員下場後再聽球員的意見改變規則!故今天自由時報社論說這是「製度問題」,蘋果日報蘋論說這是「製度問題」,我不是很能接受。

所以,馬英九在麵對相關爭議時,絕不可犯類似陳水扁找藉口、找發票的錯。我相信這也是所有支持者對馬英九支持的底線。

布魯特斯刺殺凱撒時說:「吾愛凱撒,更愛羅馬。」,沒想到凱撒死後,羅馬是比凱撒在位時更集權的帝製。為了拉下陳水扁,不應該重蹈羅馬元老院的覆轍。過程與結果相比,過程應該被重視。

因此,既然貪汙治罪條例已經有所規範,就交給司法去處理。如果馬英九被起訴,那也怨不得人,馬英九已在2008被除名。

回到本文的題目:為何批評陳水扁的我不說「阿扁下台」?

我認為紅衫軍有權表達他們要求阿扁下台的言論,我也認為在野黨有權提罷免,任何人都無權汙名化他們。如果陳水扁願意聽人民的意見下台,我也認同。

我所要強調的是:我認為「惡法非法」,但如果既有的製度不算是「惡法」,就不應該因政治或任何目的去破壞它。

貪汙治罪條例如此、特支費製度亦如此,如果因為馬英九一人,台灣的幾千名公務員及過去使用過特支費的人都必須被檢驗,大家應該也要有心理準備。在對馬英九個人的調查尚未明朗之前,再多的信任也不過是一種心理狀態。

至於陳水扁應該下台嗎?

對我而言,保障大家說與不說「阿扁下台」,保障大家挺扁或反扁的權利更重要。所以,馬英九在麵對司法的過程也應該被認真看待,不是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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