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法官投書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違憲?

(2007-02-03 20:47:57) 下一個
2006.11.09  今日晚報
法官投書 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違憲?
【中時電子報方佳怡/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在日前偵結,除了點燃政治風暴之外,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內容,也引發司法人員熱烈討論,昨天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便投書質疑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違憲,為此司法院長翁嶽生致電告誡黃瑞華,並要求他在今(九)日到司法院談一談。在與院長翁嶽生麵談後,黃瑞華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已和司法院院長翁嶽生充份溝通,了解彼此立場與想法.。黃瑞華表示,自己投書內容是為探討「憲政議題」與個案無關,並強調這是所有人都可討論的議題。

黃瑞華表示,自己在報刊上所投書的文章為「檢察官寡頭式專製時代來臨?」,內容皆針對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而這也是立憲目的所在。


不過,黃瑞華認為檢察官雖以總統為共犯的方式,起訴吳淑珍涉貪汙,但實質上已對全世界宣告陳水扁為貪汙總統;黃瑞華更認為此舉也讓總統失去憲法的元首保障,也沒有刑事訴訟法上被告的答辯權。

黃瑞華更進一步指出,憲法第五十二條的這個議題,是任何人都可以關心的議題,黃瑞華盼更多的憲政學者來做更多的討論。至於擔心不擔心會遭到處份,黃瑞華在說完謝謝大家關心後,不願多做回應就離開司法院。

麵對法官質疑國務機要費案起訴書違憲,司法院秘書長範光群在今天跳出滅火表示,司法院尊重法官的言論自由,不過還是要求法官應謹守分際,不要就審判中或即將審理的具體個案,進行公開評論,以避免外界過度的聯想與揣測。至於是否會對黃瑞華進行懲處,範光群說,翁嶽生院長在第一時間已致電法官給予告誡,請她北上當麵叮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