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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中華民國

(2007-02-03 20:47:45) 下一個
送交者: 號衣 [布衣] 於 October 09, 2006 12:07:09 已讀 35次

中華民國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目前有效統治之台灣地區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總陸地麵積36,188平方公裏。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現位於台北市,遷台前首都南京市。中華民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主要戰勝國,也是聯合國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1]。

西元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後,中華民國於1911年10月11日在武漢肇建,1912年1月1日在南京頒布臨時約法,組建國民政府,清帝溥儀不久即在北京退位,將統治權歸諸共和立憲之大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自1912年創立之始就是被國際普遍認可的獨立主權國家,建國初年曾有短暫的洪憲帝製及溥儀複辟,但自1916年後雖曆經內亂外戰及遷徙,中華民國國祚卻至今從未中斷。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國共內戰中失利,播遷台灣;中國在事實上進入兩岸分治的未定狀態。199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堅決主張自己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誓言以武力光複大陸。旨在承認中國為分裂及分治狀態,並以“民主、自由、均富”原則謀求統一中國的國家統一綱領於1991年製訂通過。隨後經國民大會決議、李登輝總統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放棄以武力反攻大陸,默認由中國共產黨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大陸的統治地位。該國家統一綱領已於2006年2月27日由陳水扁總統宣布“終止適用”[2]。

中華民國目前並未宣布放棄中國大陸地區的主權,法定領土亦未定義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因此法理上,中華民國領土仍維持1947年製憲時的“固有疆域”之範圍而包含中國大陸地區,以及東北江東六十四屯、帕米爾高原西部及北部、緬甸北部之江心坡及南坎、藏南等地,傳統上認為還包括外蒙古。中華民國從未承認釣魚台列嶼、琉球群島屬於日本。根據台灣傳統教科書記載,中華民國法定領土麵積為1142萬平方公裏,為世界第二大國,僅次於俄羅斯(或前蘇聯)。部分台灣人士主張依據憲法第四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變更固有疆域並明確定義領土,但由於門檻頗高,加上對岸與國際的壓力,這種企圖尚難實現。

中華民國曾一直使用“中國”作為簡稱,也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之一。自1970年代以來,聯合國及國際社會相繼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民國政府逐漸失去國際社會的官方承認。此後,“中國”逐漸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並且“中華民國”的名字頻受打壓;自1990年代末以來,國際上漸用“台灣”來稱呼中華民國的實際管轄地區。

台灣海峽兩岸由於長期的曆史分隔及逾半世紀的政治分治,不同族群及兩岸政府對於台灣的政治地位、主權歸屬以及“中國”意涵一直存有爭議及對立,形成未能輕易了結的台灣問題。近20餘年來,兩岸在經濟及文化上的交流日趨頻繁,兩岸盡管仍有巨大的社會及文化差異,並仍有大量誤解,但兩岸關係中的理性成分也漸為增加。

政治體製 民主共和

詳見: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8D%8E%E6%B0%91%E5%9B%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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