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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非保守,是反民主

(2007-02-03 20:47:41) 下一個

馬英九非保守,是反民主
Posted on 2006-10-06 12:36 黃創夏 閱讀(3292) 迴響(0)
多讓人沉痛啊,台灣註定要陷入無止無盡的沉淪深淵!

麵對陳水扁一幫人的種種惡質政治敗德、麵對愈來愈多人民無法宣洩和撫慰的憤怒,台灣的僵局和亂局,最有能力,也應該解決的兩個重要人物:馬英九和蘇貞昌,仍然是渾沌度日,昏瞶無知。

局勢崩壞的原因很明顯,所以不必再多費口舌去批判陳水扁、遊錫堃之流已在「下台」倒數計時的政客了,他們這夥人的歷史定位已經不可能有好下場,也不可能突然就有「品格」,懂得回頭是岸,祇能用「力量」迫使他們不再為惡。

「力量」,人民是一種,另一種則是政治人物是否能適時發揮影響力,台灣要突破當前困局,要及時製止「扁遊亂政」的惡行:蘇貞昌和馬英九,這兩位二○○八年最有可能的「領導者」,當然是關鍵,但他們能作為而不作為,也一樣該被嚴厲檢驗著。

讓人痛心的是,馬英九和蘇貞昌,到現在為止,都還不知道「領導者」該是什麼?他們頂多就想當一個「無災無難」的「管理者」。坊間正有本新書,「領導學之父」華倫‧班尼斯(Warren Bennis)的「領導者該做什麼」(On Becoming A Leader),班尼斯整理了「領導者」和「管理者」兩角色,差異是巨大且關鍵的:

‧ 管理者是執行者,領導者是改革者。‧ 管理者人雲亦雲,領導者獨樹一格。‧ 管理者關注係統與結構,領導者關注群眾。‧ 管理者視野狹窄,領導者的視野寬廣。‧ 管理者問怎麼做和何時做,領導者問是什麼和為什麼。‧ 管理者眼光總是在眼前,領導者的眼光在遠方。‧ 管理者接受現實,領導者挑戰現實。‧ 管理者把事做對,領導者做對的事。

班尼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是一九八九年,當時美國政商醜聞不斷,政治開始陷入兩黨惡鬥的困局,政客們天天搞撕裂與製造對立的遊戲,班尼斯百感交集,心情苦澀,為美國沒有好的領導者而嘆息,也寄望有領導者出現,引領美國「跳脫瑣碎的格局,超越撕裂社會的衝突。」

班尼斯當時的痛苦,當下的台灣人應該也很熟悉吧!

正因為當前的台灣,政黨之間及國會之內,藍/綠結構早就被權力和利益所「綁架」無法解決民意對「責任政治」的追究聲浪,才讓僵局持續至今;接連幾大案件的司法審理,從「台開案」、「禮券案」的偵結書,都讓更多的人民懷疑司法的「貞節」。

蘇貞昌已無法被期待了,在執政黨內部,除了那一個已經「朝不保夕」的空頭閣揆寶座外,蘇貞昌真正的影響力是在他有「蘇係」立委,還有「新潮流」是他的盟友,更是民進黨最有未來可能性的領袖。就算還不覺得要「倒戈」支持罷免陳水扁,但最近民進黨的諸多言行,讓民進黨形象大跌,蘇貞昌能有所作為和校正而不作為,蘇貞昌已自我選擇要當貪腐結構的「幫助犯」了。

當司法、國會、政黨都無法解決問題時,台灣被迫陷入「全麵外部化」的困局,就是一切現有結構都無法解決問題,祇好靠外在的力量尋求突破點,外部,就是群眾,所以一波接一波的紅潮人群,掀起了社會邉擁某擲m發展。

麵對群眾,扁、遊這群權力禿鷹當然會全力抹黑和抹紅,不足為怪。但這段日子以來的發展,馬英九竟然也是和扁遊同調,迫使施明德高唱「流浪者之歌」,為了延續氣勢,紅潮車隊祇好環台去麵對不可知的當權者發動之反製與動蕩。而馬英九對他的心態是「反民主」並不自知,反而沾沾自喜說是「守法」,或者辯稱是「性格保守」。

馬英九「反民主」的原因是他搞不清楚「憲政主義」和「人民主權」的意義及歷史軌跡,致使馬英九念茲在茲要守「法」,一直是站在「統治者」這一邊?而不是用「人民才是主人」的角度在看待「法」的意義。

非民主的時代,統治者是「征服者」,所以,統治者製定了許多「法典」要求人民「服從」,「法」的目的是要「約束被統治者」,以確保他所「統治」的區域內不會生亂,方便他榨取民脂民膏。

但從英國的「大憲章」開始,民主時代的「法」,是人民要求「治理者」必須簽訂的「契約」,「法」的目的是要「約束統治者」。要深入討論這種「法哲學」,千言萬語也不夠用,但用最簡潔的語言來說,就是「憲法」和「法律」,是在約束「治理者」,是要確定治理者對人民的承諾,並不是要用來「約束人民」。

舉例來說,當「憲法」註明:人民有集會遊行和言論的自由。就是要求治理者不能拒絕、阻止人民行使集會遊行的自由。這段日子以來,馬英九沾沾自喜說,他對紅潮邉櫻?o了多少「方便」。錯了,馬英九的這種言論,其實和葉菊蘭、蘇煥智和楊秋興是一模一樣。

他們都誤以為自己可以決定給誰遊行、不給誰遊行,以為自己的身分地位高於申請遊行的人,這是大錯特錯!

憲政主義、民主時代的集會遊行,不是向「統治者」搖尾乞憐,懇求施捨,頂多就是向「治理者」來「報備」一聲而已。而「治理者」該思考的祇是,不同意見的人行使集會遊行的權利時,可能與其它的人集會遊行權利發生衝突,因而才需要行政權代理者(治理者)居間「協調」以維護最多人的最大權利。

這段日子以來,總是有著馬英九和台北市政府在斤斤計較,計較著施明德陣營申請時間和送公文時程的先後次序新聞,連一些祇申請「路權」,卻沒有具體活動,都成了台北市府和倒扁總部的拔河爭論戲碼。

甚至,連簡錫堦在中正紀念堂內的演練活動,都被市警局「移送」,馬英九不但沒有成為社會邉擁摹鋼?Α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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