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是民主中的唯一法治規則--九九紅潮開始的最大意義
(2007-02-03 20: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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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健君,北縣叁重,大畢,程序設計師。簡介表示,「你們不是都看見這些建築嗎?我實在告訴你們,這地方的每一塊石頭都要被拆下來,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上麵」,沒有道德公義作為維係社會的黏著劑,社會的走向崩毀是早晚的事。正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照片為替換照。)
當民進黨黨主席參加民進黨大團結暨高雄市競選幹部訓練營表達:「道德是封建思想」時,不知道有多人民開始口吐白沫,仰躺在地上,四肢抽搐不止。
不可否認,當時倡導道德的年代,正是台灣兩蔣的威權時代。政治上,風聲鶴戾,氣氛肅殺令人不寒而栗;社會風俗上,秉持著一道基本的規則隱隱製約。經國總統過世之後,至今,經曆李登輝的國民黨十二年與綠色執政六年共約二十年以來,本土化思維襲卷全台,尤其是最後這近十年,它成為是社會行政處事的標幹。政治正確下,企業才能苟活,政治生命才得以延續,政策才能遂行而不遭杯葛。民生或是經濟議題,反成了枝微末節的事了。尤以綠色執政的這六年,最為明顯。
或許,我們這些中產階級的升鬥小民,對政治的表達一直是冷漠的,沈默的。我們專注的一直是能維係一家溫飽的機會而已,卑微地在城市的一個角落裏喘息、觀望著,所有政治人物在台麵上所有盡致的表演,追尋著那一絲絲足以溫飽的希望的泡影。
道德的養成,如同舊曆年裏的炮竹,成為車窗中?冽的圖像,靜默地塵封在四五年級生的心底,而課本中也不再陳述那些教條。或許,離開學校太久,一切講求專業的時代,課堂中的人文教育已成為學習進度的滯礙,可能隻會卑微的在整個星期的課堂裏,占有短短的叁叁兩兩個的小時。誰會在乎呢?
一切在以本土化為圭臬的政治正確中,台灣的族群議題一直在選舉時被綠係的競選人拿來消費,而讓一些事件的是與非短暫霧化成為熱衷的唯一信仰,任何事物隻要粘貼本土化的名稱,就如同讓事物擁有了護照一般可以在台灣任何地方運行,可以讓在野政營閉嘴,讓在野政營不得插手與監督。
台灣,花了那麽的心血的營運的民主與法治的社會,現在回顧起來,感受上一直是個染了顏色的笑話。如今,在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疑雲裏,似乎讓人民開始有些覺醒了,那有著法條而沒有道德的法治社會,如同有著肉身卻沒有靈魂的活僵屍。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社會,難道律法才是真理嗎?
尼采曾在「權力意誌」中說「在自然狀態中,個人除掉有享受天真樂趣的自由之外,有兩種權力。一種就是在自然法的許可量程內,為了保護自己和別人,可以做他認為合適的任何事情;基於這個對全體都適用的自然法,他和其餘的人類同屬一體,構成一個社會,不同於其他一切生物。另一種權力即為了保護自己和其餘人類而做他認為合適的任何事情的權力,他放棄給社會,由它所製訂的法律就保護他自己和該社會其餘的人所需要的程度加以限製。」
第一種權力,指的就是無形的道德,也就是上帝所謂的「公義」。它是自然而沒有法律條文的規則。第二種權力才是,民進黨在護扁時所言的最低標準「社會法律」,它是基於保護自已和其他人,卻不由個人定義,而由社會所製訂的有形的條文。
無形的自然法,也就是道德,它是一種社會內蘊的文化內涵,而「國之四維」所表達的正是指內蘊的道德。它讓人類為自己的行為自然的套上一個枷索,不會麵對錯誤行為的事件而毫無羞恥。或許紅潮的集結,的的確確是造成了社會中的不安與生活上的不便,但它卻激勵出一個民主多元化的社會,對於一種無形維係社會的需求與力量。這是當前執政者所缺乏的,也是長久以來,隻有政治準確而沒是非的社會所遺忘的。六年來,無能而反覆不定的政策非議不斷,連維係社會根本的教育事業也淪為標榜本土化而將世界地圖左轉九十度來標示的創意政策也抬上了台麵,國家考試中出現所謂的本土語言(閩南語)試題就不足為奇了,真是天佑台灣,讓台灣本土汙名成這一般。一切讓社會求存秩序大亂,難怪連「道德是封建思想」、「那個國家、政府沒有貪腐」的話也可以拿來安撫人民情緒。
社會的是非、公義也沒有了,如果,所以,社會中,占量最大也最沈默的中產階級再不出聲,立即給不公不義,沒有是非的主政者一個雷殛,往後的執政者起而效尤,台灣就真的再也沒有機會了。尼采曾說過:「一切弊病的根源:逆來順受、貞潔、忘我和絕對服從。」「要培養統治者的道德,而這些道德有朝一日會主宰統治者的善意和同情心。」,這才是起自九月九日這天開始的紅潮最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