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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的內在規範

(2007-02-03 20:47:17)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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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內在的規範」告訴我們,民主是理性而非充滿殺伐之氣的,是開明而非訴之於天地鬼神的,可是上至總統的言論,下至一般評論者的言語,都可以嗅出那個剛被壓抑五千年而突然享受自由空氣的靈魂在訴說舊時代的囈語

Article:

自從趙建銘台開案後,社會上相關的評論汗牛充棟,可是大部分都圍繞在政治層麵的討論,這是評論家的懶惰,也是台灣人民的不長進。藍綠雙方鮮少有知識份子願意從文化的角度切入,去解構或分析台灣自從解嚴後到民主這幾年亂中有序的現象。我想這些知識份子都犯了同樣一個毛病,那就是「泛政治熱的大頭症」,以為政治是主導台灣近幾年走向最重要的原因,所以他們的評論,不論是陳文茜,黃光芹,甚至號稱大師的李敖、南方朔等,都隨著政治人物的愛恨而起舞,他們忽略一個最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台灣近幾年的真正問題,是「文化」上的問題,而非「政治」上的問題。


大抵分析起來,人類的民主進程不外乎三個階段,第一是神權與君權壓抑的蒙昧時期,或是像大陸新加坡這種所謂開明專製的政體,第二是剛爭取到民主的衝撞期,這可以台灣為代表,第三則是民主高度成熟期,雖不算盡善盡美,但已是相比之下最好的製度,歐美國家則為此時期之代表。台灣的華人,是在歷經五千年的壓抑後第一次享受到這麼多的民主自由,於是,好像一個久被禁錮的人(注意,有五千年這麼久)突然接觸到外麵的新鮮空氣,哪能沒有階段性的狂亂呢?這個階段到下一完全成熟的民主階段,其實有個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此階段的衝撞期在不斷的衝撞學習後,是否能逐漸形成一種「內在的規範」,進而邁向完全成熟的民主,正在考驗台灣華人的智慧。


我自創「內在的規範」一辭,或許有點抽象,可是具體一點的說,那就是在型式上的自由民主達成後,在每一個公民的心裡,是否有一「無形的規範」,而這規範,恰巧合於民主政治的精神,因為有了這個「內在無形的規範」,我們不大可能再去做隻問立場,不問是非的保扁行動,或是像在野黨主席口不擇言的說「子彈已經上膛」、「會死的很難看」之類的渾話。我們就算不贊同你的意見,也不會朝你吐口水,或是用全民公審的態度,隨著無知的媒體爆料文化起舞,一但「內在的規範」能夠形成,無能的總統無法再用「本土牌」做擋箭牌,無知的在野黨主席也無法利用民眾的情緒做毫無理性的政治鬥爭。


具體一點的說,「內在規範」就是像美國一樣,柯林頓不過不小心多收了一點政治獻金便要接受調查,或是阿諾競選州長前,他在媒體任職的老婆自動辭去媒體工作以示公正。而沒有「內在規範」的國家呢,就會像阿扁一樣在財產申報上漏報吳淑珍的珠寶,或是像鄭麗文、陳文茜一樣,大言不慚的為自己的政媒兩棲辯護。


然而處在這個時代的人民,並無意識到自己其實在壓抑了五千年後第一次享受到這麼多的民主自由,於是在看見一些亂象後,竟神經錯亂的緬懷起過去被關在狗謊e的日子,這從在野黨主席三不五時跑到獨裁者靈前跪拜就可知其端倪。


可是,這也不能全怪他們,因為中國人自從五千年來第一次享有這麼大的自由,他們可以罵政府,可以出書不怕被查禁,可以上街遊行,可是相反的,因為「內在規範」尚未形成在每個公民的心裡,所以一定有失序的現象,因為他們在被壓抑了如此之久後突然接觸到外麵刺揪熄壞?A不知道那隻是陣發性的暈眩,隻要多加學習,便可以在遼闊的草原上奔跑而不跌倒;所以這裡帶給我們的啟示是,要去學會「管理」這個適應過程中產生的諸多危機,而不是因為眼睛有一點的不適,就放棄了管理的動力,而高唱「中國人不適合民主」的論調,甘願再躲回去那個幽深的洞穴。


因此,我每每看到一些中國網友嘲笑台灣的民主時,就不免為他們感到悲哀,台灣的民主正是五千年來華人第一次勇敢偉大的嘗試,他們剛脫離牢唬?灰?嘁稽c點的耐心去學習中間的「危機管理」,慢慢的把「內在的規範」逐漸的形成,終究會蛻變到第三階段去,我想未曾到第二階段的中國網友們,應該以同胞手足的心情來嗬護讚揚台灣的民主,並期待成功的模式能夠反匱落實到大陸去,才是中國有識之士應該關切的問題。因此,不要因為害怕不懂的處理「太多的自由民主」而感到恐懼,切莫再去獨裁者的腳下祈求垂憐,我們要勇敢的在每人心中建立「內在的規範」,終於能在民主自由的大道上盡情奔跑。


在這次的事件裡,我充分看到一個缺乏「內在規範」的文化,我們或許可以說是「中國舊有文化」的遺續,這表示「去中國化」尚未完成,這裡所謂的去中國化不是民進黨那種狹隘的意思,如果建立了本土政權。思維方式卻還和古代的中國人一樣,以「安定」、「裙帶關係」、「接班人」的想法去處理政事的話,那就是「去中國化」的路尚未完成,然而也須以同樣的標準去譴責知識份子和群眾們,因為現在大家所思所想,就是保扁罷扁,那我這裡要問一句,換成其他人上來,就完全不會有問題嗎?


如果會有,我們是不是要從製度麵去下手?讓這樣的事情永遠不再發生?我們是不是應該給朝野政黨壓力,去擬定一個像「趙建銘條款」這樣的法條,讓以後的總統不敢放任親信貪汙?我們是不是應該走上街頭,去壓迫朝野政黨儘速通過像香港「廉政公署」的法案,而且將來連立法委員的財產也要強製信託,但是我們看到相關的討論了沒有?


如果把東森最近的評論調出來看,真的是沒有,這就是人民和知識份子的怠惰,也是表示他們的思惟方式還是「古舊中國式」的,都是繞著「人」在打轉,沒有一個人,努力的深思製度麵的問題,努力的思惟如何用精密的政治工程去落實真正的法治,這某一方麵來說,不就印証筆者的觀點,我們還活在第二階段,所以仍用第一階段的眼光去看現在的亂象,以為換個人就「萬事ok」了,卻不知我們其實正邁向第三階段,必須利用法治的角度,慢慢去形成「內在規範的共識」,由此可見,我們知識份子的怠惰。


再者,我驚訝的發現,許多人在評論時,有意無意的掉中國文化的書袋,什麼明君啊、賢臣啊、駙馬啊;還有人竟為文稱頌那個跳樓自殺的泛藍「女烈士」(雖然作者的文筆非常好,我也自嘆不如);我們阿扁總統,也說出「泛藍要罷扁,老天要下雨」等封建思想的話,這不是「中國化」是什麼?但我們有沒有想過,民主是幽默風趣的,我可以跟你為了某個議題激烈大吵,可是吵完會拍拍肩膀,擠眉弄眼(如同我在「不流血革命」一文所說),這才是民主的真精神。


因為「內在的規範」告訴我們,民主是理性而非充滿殺伐之氣的,是開明而非訴之於天地鬼神的,可是上至總統的言論,下至一般評論者的言語,都可以嗅出那個剛被壓抑五千年而突然享受自由空氣的靈魂在訴說舊時代的囈語,然後我們看看在野黨荒腔走板的罷免操作,因為這個五千年來沒有用過的權力突然到在野黨的手中,他們突然荒了手腳,認真尋找古書的結果,實在找不到可以相對應的應變方法,隻從舊典籍裡獲得最野蠻的情緒,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或是列舉一些古代皇帝如何懲治貪汙駙馬爺的故事,卻沒有理性的去參考一下先進的歐美國家,是如何利用司法與立法兩股力量,綿密的啟動罷免機製。


於是,我們看到在野黨奮力的對元首肖像丟雞蛋,小醜議員用共產黨批鬥似的情緒扯下議會殿堂裡總統的玉照,可是卻不好好謙虛的跟已邁入第三階段的民主國家學習這個五千年來第一次交付與在野黨的權力,這就是有空去哭獨裁者的靈,卻忘了那五千年來的文化從來沒有教我們要怎樣利用情緒以外的理性力量去達到罷免的目的的,這正是一種傲慢自大又自甘墮落的文化表現。


最後,討論到人民,我們的人民也尚未建立起類似的「內在規範」,整個社會充斥一種急功近利,以為自由就是胡作非為的輕浮態度,我們在譴責趙建銘的同時,是不是也正是在譴責自己?如果自己處在趙建銘那樣的狀態,我們心裡有沒有歐美國家那種法律以外的「內在規範」,可以在法律之外約束自己的行為?而缺乏這種「內在規範」素質的,又豈是趙建銘一人?


如同我在「不流血革命」一文中提及的,我們中國人總把政治權力看成是至高無上的權力來源,這樣長久下來的影響,我們以為要改變任何事都要靠政治,所以一個演藝明星不以當藝人為光榮,一定要棄藝從政;一個醫生不覺得自己從事的其實是比政治偉大一千倍的職業,所以才會堂堂一個新光醫院的副院長黃方彥,甘心當總統夫人的管家;一個媒體人不知道自己正是在做第四權的偉大工作,所以才會像李濤一樣,和立委一樣為了遂行其一己之政治目的,而不詳加求證的隨意爆料;可是像歐美那樣「內在規範」成熟的國家,無論是醫生或記者,演藝人員或專業作家,他們心中的民主規範告訴他們,政治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他們光榮於自己的事業,而不迷信政治的權力,於是內心的那把規範之尺會告訴他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反觀台灣呢?無論是邱毅,李濤、黃方彥、馬永成等,哪一個不是趙建銘的分身?因為缺乏「內在規範」的他們,迷信政治上的捷徑可以讓他們一步登天,成為人人欽佩的權貴或英雄,所以失去了能做與不能做的界線,這都是民主不成熟的例證。


就如同前麵所講的,我們無法再回到那個被壓抑的洞穴,對於任何發思古之幽情的反民主逆流都要予以強烈譴責,可是與此同時,所有知識份子與朝野領袖都要思考如何帶領人民建立起一個民主成熟國家人民心裡需要有的「軟性內在規範」,那是先於法治,而且是新文化的建構,我們正處在一個分水嶺,隻有繼續往前走,而對岸的大陸正逐漸邁向民主自由,有一天他們也會經歷同樣失序的苦惱,同樣遭遇缺乏「內在規範」的混亂場麵,而台灣必須為所有的華人立一個榜樣,盡快的建立起大家心中對民主國家的「內在規範」,讓李濤、趙建銘之流絕跡於第三階段之前,而首先,要改變的正是我們人民自己--隻有如此,民主才能給我們永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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