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關阿修阿鮮話題的最後一貼。。。

(2007-01-30 22:56:26) 下一個
阿修補得好,比我的文字豐滿,也更有激情。我寫的雖然是阿修和阿鮮的故事,可從頭到尾阿鮮隻神秘沒測地露過一小臉兒,不是藏在油彩後麵就是轉瞬即逝快得連阿修都心裏沒數兒,顯得有點特故弄玄虛的操蛋。其實主要原因是我極不善於把握女性心理,對於她們喜怒哀樂後麵的細膩不得要領。所以事情就變得特簡單:揣摩不透就不去琢磨了,隨手一比劃畫一框兒,誰願意想成什麽樣兒自己往裏填,不願意想就讓它空著。說穿了走的就是取巧的路子,不大氣。另外人多的場麵我也無從把握,所以頭一篇裏雖然有些群口相聲,基本上是原話拷貝粘貼搬上來,有些改動大多也隻是些別字。後一篇人物就少多了,因為人多就不會寫了。比腳高和遛遛吧的名字隻是借用,原型是以前認識的朋友,當然是無限度地發揮了一下。當然我可以辯解說我不是阿修,不敢無端地替他去想象阿鮮的風采。然而殘酷的事實是,我實在不是碼字兒的料,所以還是實話實說吧。最後想對阿修說:如果你真的是阿修的話,不管是不是坑我都頂你了,去吧。

下邊兒是題外話了。上次寫完《戲說馬甲》以後總覺得有些話沒說透,可也懶得再寫。今天正好有個話頭兒就喘完這口氣兒。對那些認為我跟阿修之間有點兒不清不楚的人,我覺得自己心裏想想就算了,千萬別不留神嘀咕出聲兒來,當然我不是反對你出聲兒,現在誰都知道出聲兒權是最神聖的,隻不過覺得那樣兒的話顯得你神經反射弧有點兒長。我不用馬甲的原因很簡單:我憑什麽用馬甲啊?

網上這點兒事兒就那麽簡單,左不過就是說事兒,罵人,誇人。說點事兒犯不著老換衣服吧?罵人的時候馬甲倒是用的著,可這是幹的事兒啊。打個比方哈,我跟人打起來了,整了十個馬甲跟丫一起幹,如果這十位說的話都那麽頭頭是道、擲地有聲的,我幹嗎不自己說啊,還顯得自己牛逼。有病啊我?讓他們丫搶我風頭?如果我開始操人媽或者刨人家祖墳了,這群馬甲要麽誇我操的好或者是刨的好,要麽跟我一起操或者一起刨,跟這麽一群料一起混我丟不丟人啊?當然我要是已經到這份兒上了,看不出丟人也屬正常,畢竟聰明人能聰明出千姿百態來,全是一個操行。(不好意思歪曲托老的話了。)再說說誇人,誇別人就犯不著變臉兒了吧?那不是白誇了嗎,別人還不念你好兒。誇自己吧,讓一個不如我的誇我,還不如不誇呢,可我又整不出來一個比我還牛逼的來,要是那樣的話我直接當他得了了。那就來一勢均力敵的,雙手互博,反正誰得了勢肥水都沒流了外人田。可問題是現在誰比誰傻啊,不說自己得幾個小褂兒換來換去,時不常得留神別穿著遊泳褲衩兒參加人家婚禮去,怕愛屁一樣還得上著代理服務器,幾台機子間竄來竄去,就說那天看的牛乙的《辨認馬甲》,誰後脖梗子不涼嗖嗖的?所以簡而言之一句話:用馬甲?給我個理由先。

多餘的一句話,誰值得我去用馬甲耍猴兒?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