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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造法律和中國造審案

(2017-06-15 12:46:37) 下一個

看到最近有人在認真的討論於歡致人死傷後交出刀子算不算自首的問題不禁好笑,此人在中共統治下過了幾十年,竟然對中共的法律,判案,處罰原則缺乏基本了解:
中國的案子主要不是根據事實來判定, 而是根據政治意義和政治需要來確定的。如果現在趕上嚴打,上麵要製裁一批人,整頓社會風氣, 那麽於歡要是趕上了, 殺人與否都是不重要的,十有八九要上斷頭台。

關於中國造法律,我中學的同學張XX 有過很好的敘述,當時政治輔導員要他與被關進監獄的曆史反革命父親劃清界限,他說:父親剛解放時是屬於人民的,但是隨著社會主義革命愈來愈深入,人民的隊伍愈來愈小,反動分子的範圍愈來愈大,父親就掉到人民外麵去,變成反革命了。這段話非常傳神,畫龍點睛的道出中共法律運作的時間效應。 

所以在中國我們的政治麵貌和處境也是不斷隨政治形勢改變而變化的,法律,民主黨派,工會,人民代表大會是都是中國造的政治花瓶,圍繞著共產黨的需要在表演。


譬如說我在大學時,雖說從來不靠攏組織(共產黨),積極要求進步,匯報思想,但是反黨反社會主義這麽大的問題是真的從來沒有想過的,後來搞畢業集訓,竟然被搞成個對黨懷有刻骨仇恨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反動學生,我自己都弄不清楚為什麽,有一段時候由於相信共產黨,我竟然懷疑我是不是反動了,自己也不知道。 等到文化革命爆發,看到自己所謂的反動言論竟然與劉少奇差不多,什麽反對三麵紅旗,三自一包,反對學毛選,大躍進餓死人等等,我才如夢初醒,怎麽劉少奇的罪我早就有了呢,其實我與劉從不認識,也沒有血緣關係,這才認識到中國法律的高深莫測。 我辛辛苦苦改造了八年,好不容易對這個黨有些對立情緒了,也就是比較接近共產黨製定的反動學生的標準了,心裏真有點反動了,共產黨才有點滿意,說我改造好了,給我摘了反動學生帽子,這時候劉少奇已經被打倒了。又過了幾年,四人幫又被打倒了,形勢又變了,我就被平反了,我的平反書上是這麽寫的,黃XX  在畢業集訓中本人交代了很多反動言論,現在本人一律不承認,所以給以平反。從這個平反書看,我自己活得很無聊,要想當反動學生,共產黨是個大善人,滿足了我的願望,就給我當了,現在我不想當了,他們就拿回去了。

但是還是人一看就知道這個平反書來者不善,是暗藏禍心和殺機的,等到將來形勢再變的時候,很容易進一步發展:例如,經進一步查證,黃XX的言論確實為實,本人態度惡劣,拒絕改造,百般抵賴,在社會上掀起翻案風,影響極壞,罪大惡極,現在定為現刑反革命,當然如果趕上嚴打,那就加上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立即槍決,我也就一命嗚呼了。


不過當年我們接到平反書的時候,亦非良善之輩,已經不像大學畢業時那麽稚嫩了。難友老鮑對我說,我們也許不應該接受這份平反書,應該留著,等它變顏色。我說此話怎麽解釋,他說,這就像買東西,我們已經付了這個錢,總應該拿到什麽東西,也就是說不管我們是真反動還是假反動,我們已經按照真反動付了反動的代價,最後得來這麽一張破紙有什麽用,裏麵連個道歉都沒有,不如放在那裏,等到這個政府變顏色了,或者被打倒了,我們就可以拿著這些罵共產黨的話去向新政府領功受償了,因為早在幾十年前年我們已經是反動的先軀者和前輩了。  


後來我們沒有這麽做,因為當時還沒有聽到有哪個人不願意接受平反的,弄得不好,會將共產黨氣得暴跳如雷,七竅冒火,惱羞成怒,然後來個罪上加罪。現在回過頭去看,這麽做還是對的,因為我們雙方打的秋後算賬的如意算盤後來都沒有出現,中國既沒有回到老毛的階級鬥爭中去,共產黨也沒有倒台,也沒有變顏色,應該說雙方包藏的禍心都白費了,打水一場空。但是到了這個境界,看官可能不得不承認,我們雙方的鬥爭水準確實都達到了中國功夫的化境了,就像封神榜裏麵的神仙,在虛無飄渺中用寶貝過招,肉眼俗人是看不到的,比今天網上那些還在字麵上和細節上饒圈子的人就不知高出多少層次了,當然洋人和笨人是永遠看不懂這種中國造過招的博大精深的,所以他們永遠也看不懂中國審案到底在幹什麽。 

關於我被定成反動學生的詳細經過和原因,很多人問過我,要我寫出來。我也以為是這樣的,這段回憶很有有曆史價值,因為隻有生活本身和上帝才能創造出這樣典型的中國造故事,人是做不到的,這是上帝給我的一份珍貴禮品,我怎麽舍得將它帶進墳墓去呢? 我所以遲遲沒有寫,是有點像我寫丘德功的故事時的心態,愈是我覺得要緊的東西愈是不輕易寫,一直讓它在我心裏發酵,到了哪一天我不寫心裏憋不住了,難受的慌時候,就不得不寫了。  


能夠說明共產黨中國造審訊和定罪的博大精深莫過於共產黨審江青了,說實話在中國要定任何人的罪都是不難的,保證人證物證齊全,江青案與一般案的區別是定江青罪要比定普通中國人還要容易,因為在中國定罪,官愈大,素材愈豐富,也就愈容易定,江青同誌春風得意的時候對她當年上海姘頭,同事明星做的事情哪一件都夠送她上斷頭台,可是中國法律的奧妙就是不審這些在任何國家都認為是滔天大罪的事情,而去審江青與她丈夫毛澤東的關係問題,在西方這絕對屬於家庭隱私,但是法庭像老鱉咬住了江青一樣,要把她定成一個反毛澤東分子,而且不容江青本人置辯。不但這樣,法庭還隱隱約約在審訊中造成一種氣氛,毛澤東早就討厭這個妻子江青了,如果毛澤東不死,他本人也一定會要親自來審江青的,所以現在法庭好像是在代毛澤東行道。結果就將政治家江青,演員江青,逼到一個怨憤女人的角落裏,神經兮兮,在法庭上大叫大喊: “我在延安跟毛澤東在一起的時候你們在哪裏?”“我是毛澤東的一條狗, 他叫我幹什麽, 我就幹什麽”,江青覺得自己冤屈極了,可以說比竇娥冤還冤,上吊的時候還在叫;潤芝,你的學生來找你了,來表白她與毛澤東堅貞不渝的被這個世界歪曲的愛情,含冤離世。為什麽中國造要將一個已經足夠給以極刑的刑事案子,或者亂用職權的政治案子,搞成一個家庭不和的冤案呢?這就是中國造法律的深奧之處,哈佛的法學專家的看點,不過以他們的僵化腦子再研究幾百年也是不會明白的。  


到了審薄熙來,審周永康的時候,中國造定罪定案的博大精深更已到達化境,遠遠看去,一批貪汙數字在幾十億美元級別的巨貪官在鄭重其事地審判貪汙同樣是幾十億美元級別的巨貪官員,而審判的原因和內容竟然是貪腐、受賄,而最後定罪的的貪汙數目竟然隻在百萬和千萬人民幣的蚊子級別,更莫名其妙的被定罪的一方竟然表示,堅決服從法庭判決,永不上訴。有哪一個世界法學專家能夠看明白中國造法律的中國造審案到底在幹什麽名堂呢? 


其實中國審案定案到了法律階段,實際已經早已結束了,這就像西遊記裏麵的孫悟空在西天取經時瞎起勁一樣,那裏麵的哪一個妖怪上場,表現如何和最後的命運上麵早定下來了,孫悟空與妖怪的打鬥實際上已是有驚無險,隻是打得愈精彩,讓人民大眾看得愈高興而已。而真正的生死搏鬥是在審案前上麵的大佬之間進行的,他們在雲霧中生死搏鬥的鬥法過程,這是絕對保密,人民大眾看不到的。不過 他們即使打來打去, 也是統治階級的人民內部矛盾,是大佬之間的矛盾,是如來佛和太上老君之間的矛盾,與被統治階級的矛盾不是一個性質的。作為慣例, 打輸的一方就自願去法庭上做貪汙犯表演. 這不是雙方的默契,而是內外有別的共識,絕對不能讓被統治階級的人民大眾知道統治階級的真正情況,一個是內部矛盾,一個是敵我矛盾。當然這樣製造出來的,一份專門讓被統治階級人民大眾看的判決書上說的東西, 當然就完全是胡扯八道, 與中宣部每天發布新聞是一個性質的東西。讓被統治階級愈看愈愚蠢。   

嗚乎,生為中國人不亦悲乎,中國造的法律,中國造的中醫, 中國造的氣功, 中國造的功夫何止於博大精深,已經到了怪誕詭奇,神鬼莫測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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